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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坛下乡深入开展"戴帽工程"专项 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各乡属单位

经坛下乡党委、政府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现将坛下乡深入开展"戴帽工程"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实施。





坛下乡人民政府

2021年111



坛下乡深入开展"戴帽工程"专项

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全市"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工作成效,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耒阳市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耒办发〔2021〕4号)有关部署和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精神,经坛下乡党政联席会议决定,自11月1日起至12月31日,在全乡深入开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戴帽工程"专项行动,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坛下乡“戴帽工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谢碧松任组长,由乡长、党委副书记马昌勇及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李卫政任副组长,由其他党政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乡政府104室(坛下乡交通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乡“戴帽工程”专项行动日常工作,由乡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李卫政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行动目标

通过为期2个月的集中治理,进一步增强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以下简称"摩电")骑乘人员头盔佩戴意识,显著提升摩电安全防护水平,明显减少摩电交通事故,减轻事故伤亡后果。力争到2021年底,全乡头盔佩戴率达到85%以上。

   三、实施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根据上级要求,制定实施方案,迅速完成动员部署、集中宣传等工作,坚持宣传开路,迅速掀起舆论声势,营造整治氛围。

(二)集中治理阶段。11月30日前,全面开展源头清理、路面管控、基层创建等工作,通过密集开展主题活动、联合执法、案件办理、检查考核、经验推广、跟踪报道、新闻发布等种方式,系统深入组织推进,始终保持整治张力。

(三)巩固提升阶段。12月31日前,组织开展"回头看",认真总结工作经验,查补短板漏洞,完善手段措施,建立健全长效治理机制。

   四、主要措施

(一)强化宣传引导

1、全程开展主题报道。充分应用传统媒体平台和新媒体矩阵,集中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以及"戴帽工程"主题报道活动,迅速掀起宣传高潮。通过发布整治通告、刊发新闻通稿、跟踪采访报道、播放公益广告、曝光典型案例等形式,将主题宣传贯穿行动全过程,高频次、大范围组织报道,持续强化宣传效果。

2、全面落实阵地宣传。充分利用各种执法服务网点、政务服务中心、学校、集中停放点、村活动中心宣传栏、农村"大喇叭"等各种窗口建立"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以及"戴帽工程"宣传阵地,延伸宣传角,提高群众知晓度。

3、全力组织教育劝导。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对路面查获的违法摩电骑乘人员一律开展现场警示教育。坚持自治自律,督促各村落实上下班安全提示制度。坚持专群结合,动员各村、学校等单位工作人员、农村"两站两员"以及青年志愿者上路开展宣传劝导。

(二)强化综合治理

4、凝聚部门共治合力。推动将"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以及"戴帽工程"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考核和文明村镇测评指标。排查治理慢行交通系统不充足、不连续问题,完善机非隔离设施和交通标志标线,保障非机动车通行路权和交通安全。积极改善班车服务,削减摩电出行需求。安排专门力量积极参与路面集中整治,形成共治合力,助推"戴帽工程"

5、促进机关示范带头。在各村广泛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以及"戴帽工程"文明倡议活动,纳入作风建设考核评估,促进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严格派出所行政执法用摩电管理,严禁使用非标、无牌无证摩电执法,严禁民警、辅警、行政执法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头盔,严防因未戴头盔执法引发炒作。

(三)强化源头监管

7、清查生产销售源头。联合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门建立联合检查工作机制,主动搜索发现生产销售非法改拼装车、非标车以及买卖、伪造、变造号牌(证件)等违法犯罪线索,清理整顿非法摩电流通渠道、电商平台、存储仓库、维修门店等,督促落实带盔生产销售。

8、优化考试登记管理。派出所建立完善摩电基础信息动态采集机制,大幅削减农村摩电无牌无证存量隐患。推进"流动车管所"下乡,推行"网上办、掌上办",落实带牌销售,严禁为未配备头盔的摩电办理注册登记。推进摩托车"驾考下乡",扩大约考覆盖面,提升考试效能,切实提高农村群众的摩托车持证率。

(四)强化主体责任

9、突出重点行业。以快递、外卖、代驾等运营企业为重点,督促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为从业人员购买保险,建立行业记分管理制度,确保骑手规范佩戴头盔;对事故和违法多发的骑手,一律纳入"黑名单",实行全行业禁入。督促共享电动车平台企业随车提供头盔,并及时检查完善;未随车配备头盔的,一律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整改不到位的,强制退出市场。

10、突出中小学校。充分发挥"小手拉大手"作用,致信全体学生及家长,号召骑乘摩电自觉佩戴头盔,规范行停秩序。督促完善"家校警"共治机制,强化学校门口头盔检查记录和劝导教育。建立通报警示制度,定期发布校级、班级头盔佩戴情况通报,督促家长、学生养成佩戴习惯。

11、突出重点企业。以劳动密集型制造业工厂为重点,组织开展日常巡查和上门督办,严格督促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门卫提示和日常安全检查考核制度,督促职工使用合法摩电上下班,并按规定佩戴头盔骑行。

(五)强化执法办案

12、严格路面整治。以集市、学校、主干道周边等摩电出行密集路段,摩电交通事故多发段为重点,加强交通违法行为技术监控设备建设,强化现场执法勤务,从严查处摩电无牌无证、闯红灯、逆行、不戴头盔、不按规定载人、加装伞具等六类重点违法行为。

13、严格案件办理。对涉嫌生产、销售伪劣机动车产品、非法经营、危险作业以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刑事犯罪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法违规生产、销售以及发布虚假或引人误解宣传广告造成损害的,引导受害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依法追究生产、销售企业相应的赔偿责任。

(六)强化责任追究

14、严格溯源倒查。对摩电发生亡人交通事故,或者因假冒伪劣头盔产品造成摩电交通事故后果加重的,一律倒查生产、销售、使用环节相关责任。对管理部门、行业机构直接责任人员涉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但尚不构成犯罪的,一律依法依规依纪追究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严格按照伟明省长"多管齐下、多策并举、做好源头防范和事故预控"的重要批示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把"戴帽工程"作为"生命工程""一把手工程",切实抓住、抓紧、抓实,以决战决胜的姿态从严从速组织实施,确保实现预期目标。

(二)切实强化组织推进。明确相关部门、学校、企业等单位实施"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以及"戴帽工程"的工作责任,细化具体任务。按照工作措施及耒阳市"戴帽工程"专项行动考核计分办法,对标对表任务分工,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落细落实落地。

)切实加强考核督办。严格对照方案要求,定期开展巡查暗访和效果测评,确保工作进度和整治成效。对工作推进不力、风险隐患突出的部门,将严格按照衡阳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阳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通知》(衡办发电〔2021〕36号)要求,采取通报批评、约谈、挂牌督办等措施启动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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