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坛下乡2016年新农合筹资工作考核方案

 

 

 

 

 

坛政发〔201602

 

坛下乡2016年新农合筹资工作考核方案

 

各村委会:

为切实做好我乡2016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筹资工作,根据上级新农合工作会议精神,经乡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制定我乡如下新农合筹资工作考核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不断建立健全新农合配套机制,严格规范参合资金收缴流程,力争使新农合工作逐步走向常态化、制度化,确保全乡参合农民知晓率达100%,参合率达到98%以上,切实有效解决我乡村民“看病就医”问题。

二、筹资政策

筹资标准:

以户为单位,按家庭实有人口缴纳参合资金,筹资标准为每年120元/人。

2、从2016年1月1日-3月31日止,向全乡农村户口收缴2016年度个人参合资金。

3、五保户、优抚军人、孤儿、特困残疾人(经民政残联认定)、计生奖扶等人员的参合资金筹集由市财政统一代缴。

由乡村干部负责收取现金,并开具参合收据进行造册。

三、考核奖惩

1、以市农合办提供的参合任务指导数为基数,分以下三个阶段,以村为单位进行考核调度。

第一阶段:到1月31日前各村参合率完成50%及以上。完成任务的村按照完成参合人数,发放6元/人的工作经费;完成40%的村,按照完成人数,发放3元/人的工作经费;完成30%的村,按照完成人数,发放2元/人的工作经费;低于30%的村,每少一人罚1元。

第二阶段:到2月23日前,各村参合率完成70%及以上。完成70%的村按第二阶段即在50%的基数上每增加一人,发放8元/人的工作经费;低于70%的村,每少一人罚1元。

注:在第一阶段未完成目标任务,但在第二阶段完成目标任务的,完成至50%的人数按2元/人进行奖励(在第一阶段享受过奖励部分不重复奖励),51%--70%的人数按5元/人进行奖励。

第三阶段:到3月25日前,各村参合率完成90%及以上,完成90%的村按第三阶段即在70%的基数上每增加一人,发放10元/人的工作经费,低于90%的村,每少一人罚1元。  

 注:第一、二阶段未完成目标任务,但在第三阶段完成目标任务的,完成至50%的人数按2元/人进行奖励(在第一阶段享受过奖励部分不重复奖励),51%--70%的人数按5元/人进行奖励,71%-90%的人数按7元/人进行奖励。

2、在三个阶段考核中,每次排在前三名的村分别奖励500元、300元、200元,排在后三名的村分别处罚500元、300、200元。

3、乡党委政府将严格按本考核方案量化到每一名干部,对思想松懈,工作不力,拖后腿的村干部进行严格责任追究,对在第一阶段未完成工作任务排全乡后五名的村干部,将由乡纪委书记和组织委员进行诫勉谈话,对连续两次没完成阶段工作任务排全乡后五名的村干部,给予停职处理,对连续三次没完成阶段工作任务排名全乡后五名的村干部,给予免职处理

四、工作要求

1、各村干部要进组入户,积极向群众宣传新农合的筹资政策,并及时将新农合告知书发放到群众手中,确保全乡参合农民知晓率达100%。

2、收缴的参合资金必须做到日清日结,及时存入乡财政指定账户,确保资金安全。

3、各村要分阶段做好新农合的造册工作,以便卫生院能及时将参合人员的参合信息录入到系统中,从而不影响群众的新农合报销。筹资工作完成时,要做到钱、票、人、册四一致,并及时将新农合收据以村为单位上交到乡财政所。

   

 附:

   12016年新农合任务数

   2、考核奖励明细表

 

 

 

 

坛下乡人民政府

2016119

 

 

 

 

1

2016年新农合任务数

 

村名

人口数()

筹资金额(元)

石墩村

2723

326760

湾阳村

1934

232080

屈家村

1507

180840

一甲村

1713

205560

曾州村

1412

169440

坛下村

1523

182760

金冲村

1958

234960

东阳村

1340

160800

软石村

1295

155400

普桥村

1763

211560

江边村

2378

285360

寨尹村

2578

309630

大通村

1418

170160

天保村

2242

269040

新建村

2151

258120

  

27935

335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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