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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坛下乡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实施方案

2020年度坛下乡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征缴工作实施方案

各村、乡属各单位:

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经乡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启动我乡2020年度居民个人基本医疗保险资金的征缴工作,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方便城乡居民参保、节约征缴成本、提高城乡居民参加医疗保险的受益度和受益面,确保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健康持续发展,切实减轻城乡居民医疗卫生负担,普惠于民。

二、工作目标与要求

1、确保全乡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征缴及政策知晓率达100%;

2、确保全乡医保基金征缴稳定在95%以上;

3、落实对征缴人数、资金到位率等统计数据的审核责任,坚决杜绝重复参保、虚报人数等行为发生,确保登记人数与缴费人数一致。

三、缴费标准、缴费时限及享受待遇时间

 (一)按照中央、湖南省有关政策规定,2020年参保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标准为250元人

 (二)2020年度参保缴费期原则上为2019年9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未在规定缴费期内参保缴费的,原则上不得中途参保、享受医保待遇。

 (三)当年度的新生儿在出生28天内取得本市户籍按当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一次性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可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度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2019年的新生儿在缴纳2019年度的220元参保费用后还要缴纳2020年度的参保费用250元)。未在规定缴费期内参保缴费的,原则上不得中途参保,享受医保待遇。因户籍变动等客观原因或特殊情况(具体指当年度新迁入户口、复转军人、未及时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新生儿未在28天内参保缴费、社会福利机构新接收的弃婴儿、刑满释放人员、因劳动关系终止导致职工医保断保后需要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员、扶贫部门认定新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未参保的)未能在统筹地规定时间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可以按当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含个人缴费部分和财政补助部分)一次性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从缴费的下个月起享受医保待遇。

 (四)特殊群体参保。城乡特困户、优抚军人、孤儿、农村部分计生家庭奖励扶助对象和计生家庭特扶对象、重度残疾人级和二级)、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城乡低保对家等特殊群,其参保个人缴费部分由市财政分别从民政、卫健、残联、扶多贫退役军人事务等相关经费中全额代缴。

 (五)享受待遇时间: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四、缴费方式

按照“政府统一组织、多方协作配合、集中征收方式进行征收。

(一)“湘税社保APP"缴费方式。缴费人手机可以安装“湘税社保”APP进行缴费,以电子订单的支付凭证作为缴费依据。

(二)银行代扣代缴方式。缴费人可以去与税务局签约的商业银行网点缴费,以银行收款凭单作为缴费依据。全市可以提供城乡医保缴费的银行如下:耒阳农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长沙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华融湘江银行。

(三)智能POS机缴费方式。村委会代办员持耒阳阳农商银行智能POS机上门代收,以智能POS机生成的机打小票作为缴费人缴费依据。

(四)现金集中代收方式。村委会代办员上门代收现金,逐户填写缴费人信息,开具财政部门印制的《湖南省社会保险基金收款收据》作为缴费人缴费依据。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9年10月)

1.召开全乡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征繳工作动员大会,传达上级会议精神,安排部署缴费工作。

2.印发城乡居民医保征缴工作宣传资料,利用各种宣传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横幅、标语、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乡村干部要进村入户,面对面、细心、耐心向城乡居户解释好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和网上缴费的好处,动员城乡居民积极主动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集中缴费阶段(2019年10月-2019年12月)

1、进村入户重点宣传城乡居民医保新政策、好政策,大力推广移动繳费新模式。

2、2020年度参保信息电子文档,由乡人社站将名单打印成册下发到各村组开展收缴工作。

3.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城乡特困户、优抚军人、孤儿、农村部分计生家庭奖励扶助对象和计生家庭特扶对象、重度残疾人(一级和二级)、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城乡低保对象等参保代缴人员分别由民政局、卫健局、扶贫办、残联、退役军人事务局等主管部门认定。各村一定要确认好代缴户,避免重复缴费,花名册由乡人社站打印发放给各村。

4、有条件的可由集体经济组织、民营企业或个体老板资助城乡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但必须开具缴费专用收据,资助资金必须落实到户到人。

(三)信息汇总录入阶段(2019年缴费的务必在2019年12月31日前将参保人员信息数据全部录入系统数据库,否则将影响参保人员自2020年1月1月之后的就医待遇。)

1、各村要按程序做好登记造册,确保人、票、册、钱四统一,将所有参保城乡居民信息核实汇总后上报乡人社站,由人社站上交主管部门。

2.各村按照边收边录入的原则,征缴领导小组督促各村组干部及时把征缴资金入库,筹资票据和参保花名册上交至乡人社站,乡人社站做好当地参保信息录入工作,代缴特殊人群名单须单列入账,单独造册,统一汇总。

   六、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1、为进一步明确责任和要求,乡成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委:雷         长:谢碧松

副组长:许琼(常务)、周作明、段红军

 员:邓长德、李电生、李卫政、候忠新、徐文飞、陈小斌、邝建英、凌 磊、邓先君、陀龙凤、黄晓君、资义生、郑田保、罗小峰、李杰、王晋。            

负责对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征缴工作的指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许琼兼任,邓先君、黄晓君、李杰、郑田保任副主任,陀龙凤、周杰、黄鑫为成员,负责该项工作的宣传发动、资金收缴等组织实施具体工作。

实行乡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包户包对象责任制。驻村乡干部、村支书负总责,其他村干部实行按所包组包户包对象进行量化考核。各村要认真履行好主体责任,周密安排部署,加强工作调度;支部书记要亲自抓,人社专干要具体抓,确保工作任务按时完成。

2、广泛宣传,层层动员。各村要广泛宣传发动,把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向广大居民讲清楚,消除居民的疑虑,让居民主动缴费。尤其要注重宣传的准确性和典型性,准确解答资金筹集和管理、补偿范围和比例、报销程序、公开公平等农民群众关心的事。选择一些补助数额比较大、比较突出的典型,进行重点宣传,典型引导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行业优势,加大宣传力度,形成提高全社会主动支持、广大群众自觉参与城乡居民医保的良好氛围。重点宣传,典型引导,原则上每村悬挂不少于2条以上横幅,每个自然湾要张贴10张以上的宣传标语。

3、部门联动,密切配合。乡人社分管领导加强业务指导,切实担负起全乡城乡居民医保征缴工作的组织、实施、联络、协调职责;乡人社站对票据的开具、收回、勾销进行全程管理,做到票、钱、册、人、卡一致。财政所负责对代缴参保资金的监管及城乡居民医保基金使用情况的管理和监督。民政办、卫计办、残联、扶贫办等部门要加强农村贫困家庭医疗救助制度与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的衔接,解决好城乡居民五保户、优抚军人、孤儿、农村部分计生家庭奖励扶助对象和计生家庭特扶对象、残疾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参保和医疗救助问题。派出所要协助做好参保人员的户口基数提供及界定工作。乡纪委要加强对收缴工作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其他相关部门都要严格按照各自的职责加强配合,做好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和缴费的工作。

4、保障经费,明确奖罚。凡上级拨付的征缴工作经费乡政府将根据各村任务完成情况以奖励形式拨付到村,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对任务完成好的村和个人将重点奖励。    

乡将分三次对该项工作进行调度,并要求第一次调度时完成包干任务的50%,第二次调度时完成包干任务的70%,第三次调度时应完成包干任务的90%。具体调度时间为:

第一次:2019年 11月 15 日,达到50%,按实收人口数1元/人兑现奖励;

第二次:2019年 11月 30日,达到70%,50%至70%这 20个百分点按实收人口数 5元/人兑现奖励;否则,70%以下都按1元/人计算。

第三次:2019年 12月15日,达到 90%,70%至90 %这20个百分点按8元/人兑现奖励;否则,70%至90%的部分都按 5元/人计算。90%至100%按10元/人算.

12月底各村要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95%的任务。实行同奖同罚,所罚款项从每个村干部下半年绩效工资中扣除。在每个村干部下半年绩效工资中拿出百分之四十用于考核该项工作,未完成90%责任任务的,对责任村干部每少收一人罚款5元。

    5、加强督查,强化问责。

每个阶段对按要求完成阶段性任务且比例排名在全乡前3名的村,给予通报表扬;排名在全乡前3名的村干部个人分别给予500、400、300奖励。

每个阶段未按要求完成阶段性任务且比例排名在全乡后3名的村,给予通报批评;后5名的村干部给予约谈。

对在第一次调度时对未按要求完成包干任务且排名在全乡后2名的村,给予通报批评,对该村支书、主任进行约谈。未完成阶段性任务且排名全乡后5名的村干部进行约谈。第二次调度对连续两次未完成阶段性任务且排名全乡后2名的村支书、主任进行诫勉谈话,未完成阶段性任务且连续排名全乡后5名的村干部给予诫勉谈话。第三次调度未完成阶段性任务且连续三次排名全乡后2名的村,对村支书、主任实行停职处理,未完成阶段性任务且连续三次排名全乡后5名的村干部实行停职处理。对不参与医保征缴工作的支委干部予以免职,村委干部作停职处理。最终考核未达到50%的村干部视为未参与医保工作,等同以上处理。停职期间不发工资。

 

 

 

附:1、2020年度坛下乡各村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任务指导数。

2、村干部包干责任明细表。

 

                                                              坛下乡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30日       

2020年度坛下乡各村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任务(指导数

村   名

分配人口数(人)

任务金额(元)

其中政府代缴人口数(人)

备注

东升

1986

496500

 

 

金冲

1599

399750

 

 

坛下

2606

651500

 

 

一甲

1390

347500

 

 

天保

1816

454000

 

 

光华

2394

598500

 

 

石坝墩

3102

775500

 

 

寨下仙

3874

946000

 

 

和平

2965

741250

 

 

合  计

21732

5433000

 

 

注:1、任务指导数以公安户籍数为基数核减职工参保、异地参保、服刑服役、重复户、外迁户、死亡人员等数量并结合近三年城乡居民医保实际缴费人数综合下达。

    2、每人按250元/年的标准征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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