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坛下乡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坛下乡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

坛下乡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坛下乡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


各村、乡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耒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耒阳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耒政发〔2020〕8号文件精神,2020年,我乡将正式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为了切实做好人口普查工作,特制定坛下乡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普查内容

本次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普查标准时点是2020年11月1日零时。

二、组织领导

成立坛下乡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负责人口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人口普查工作的组织和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能分工,各负其责、相互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普查工作。

国务院规定,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并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动员。普查办要利用横幅、标语、宣传栏及新闻媒体等认真做好普查宣传动员工作。广泛深入宣传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如实申报普查项目,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舆论环境。

(二)坚持依法普查。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做好普查各项工作。普查取得的数据,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考核、奖惩的依据。普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不得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普查办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严禁向任何机构、单位、个人泄密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

(三)保证数据质量。广泛应用部门行政记录,推进大数据在普查中的应用,提高普查数据采集处理效能。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加大对普查工作中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和通报曝光力度,坚决杜绝人为干扰普查工作的现象,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和普查数据真实准确。




坛下乡人民政府

2020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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