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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市镇2015年上半年综治民调考核方案
新市镇2015年上半年综治民调考核方案
各村(居委会):
为了扎实推进我镇综治民调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综治民调保类进位,全力维护新市的和谐稳定,进一步明确各村(居委会)的职责,调动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对上半年综治民调工作进行专项考核,具体考核方案如下:
一.考核原则
认真贯彻落实市综治维稳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市委2015年1号文件精神,牢固树立第一责任的理念,责任到人、严格奖惩,实行工作量化考核。
二.考核办法
以耒阳市综治民调考核为基础,综合四次评分进行评定。
三.考核评分方式(10分)
1.电话号码采集(2分)
电话号码采集率达到90%以上且无误率低于15%的记2分。采集率每少1个百分点扣0.1分,低于80%不计分。
2.入户走访签订参与平安创建承诺书(2分)
以市里考核为准,低于33%不计分,33%计0.5分,66%计分1分,100%计满分。
3.综治民调调查结果(6分)
以市里民调调查结果为基础,90分以上(包括90分)计6分,每低1个点扣0.2分,低于70分的不计分。
四.奖惩与调度
1.督查调度
按照市里调度的要求,进行督查调度,每次得分低于8分且排名最后一位的村支书上台表态发言。
2.兑现奖惩:
(1)、对每次考核结果进行讲评,对排名前三名的村给予300、200、100元的奖励,后三名的村给予300、200、100元的处罚,驻村干部同奖同罚。
(2)、三联三促工作经费与各村民调结果挂钩。
(3)在考核结束时,综合考核排名前三名的村给予1000、800、600元的奖励,排名后三名且低于80分的村给予500、400、300元的处罚。
(4)、在考核结束时,民调调查总分低于80分、全镇排名最后一名且影响我镇在全市综治民调中受到批评与处分的村,对该驻村镇干部、村支书、主任严格按照市委1号文件实行免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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