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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市镇进一步强化“三落实”、确保全面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方案
2020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消除绝对贫困、实现全面小康的收官之年。为全面落实中央、省、衡阳市、耒阳市对脱贫攻坚工作的安排部署,确保全镇全面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和《衡阳市进一步强化“三落实”、确保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收官之战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镇脱贫攻坚工作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重要论述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及衡阳市委、市政府、耒阳市委、市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紧紧围绕我镇脱贫攻坚工作实际,以“全面小康决胜年”为抓手,坚持现行目标标准和问题导向,进一步聚焦特殊贫困群体和影响“两不愁三保障”的突出问题,实施脱贫攻坚政策落实“回头看”和问题整改“清零”,进一步巩固提升脱贫成效,努力实现“一脱贫三促进六覆盖”,全面实现我镇现行标准下贫困人口全部脱贫,消除我镇绝对贫困人口,坚决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决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二、时间安排
2020年3月7日-12月31日,分为2个阶段:
第一阶段(“回头看”阶段):3月7日-5月31日;
第二阶段(提质增效阶段):6月1日-12月31日。
三、主要内容
紧紧围绕“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标准和“三精准”要求,进一步强化“三落实”,全面提升脱贫质量,巩固脱贫成果。
(一)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分三个层面进一步强化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脱贫攻坚工作责任。
1.进一步强化镇、村二级责任。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对本乡镇脱贫攻坚负总责,驻村镇干部负责所联系村(社区)脱贫攻坚工作,并对所联系的村(社区)的脱贫成效负责。村支书对本村脱贫攻坚工作负总责,村(社区)干部负责本村脱贫攻坚工作,并对所联系的组的贫困户脱贫成效负责。镇、村二级均要按照前期制定的《耒阳市脱贫攻坚工作责任清单》(耒扶领发〔2019〕4号)文件抓好落实。
2.进一步强化行业扶贫部门责任。行业扶贫部门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本行业扶贫政策落实和问题整改。各行业部门对口指导各乡镇站所抓好脱贫攻坚政策落实,并对本行业数据信息负责,对摸底核实出来的问题负责抓好整改落实,按照前期制定的《耒阳市脱贫攻坚工作责任清单》(耒扶领发〔2019〕4号)文件抓好落实。
3.进一步强化驻村帮扶工作队、结对帮扶责任人、驻(联)村结对帮扶后盾单位责任。驻村帮扶工作队负责所驻村(社区)脱贫攻坚工作,驻村工作队员对所联系村内的“四类重点对象”、不稳定脱贫户、贫困边缘户的脱贫帮扶和贫困监测负责;结对帮扶责任人对所结对贫困户的脱贫和防止返贫负责,对所结对贫困户要逐项摸底核实情况,因户施策,对未脱贫户要因户制定脱贫措施,对已脱贫户要因户形成巩固脱贫质量防止返贫方案;驻村结对帮扶工作后盾单位负责所帮扶的村(社区)脱贫攻坚工作,及时研究部署,确保尽锐出战,确保资金人员力量不减,大力支持驻村帮扶工作队和结对帮扶责任人开展扶贫工作,当好后盾,并形成脱贫攻坚工作责任清单。
(二)进一步强化工作落实。在明确责任的基础上,围绕工作重点,把握工作步骤,注重工作方法,狠抓工作落实。
第一阶段工作重点、工作步骤和方法
1.工作重点。①清底子,建台账。一要全面摸清“四类重点对象”、不稳定脱贫户和贫困边缘户底子,建好工作台账,做到缺啥补啥。二要摸清尚未脱贫户的真实底数,哪些户属有劳动能力,可通过帮扶能自主发展脱贫,哪些户属无劳动能力,要社会保障兜底脱贫。②补短板,促平衡。要集中查找住房保障、教育助学、基本医疗、饮水安全、慢性病签约管理服务、产业发展、社会保障、驻村结对帮扶等方面存在的短板,做到边查边改。③强弱项,防风险。小额信贷、危房改造、易地扶贫搬迁后扶、贫困户自主参与发展产业、扶贫领域信访舆情等是脱贫攻坚工作中的弱项,要进一步强化措施防范风险。
2.工作步骤。分为六个层级:
①制定方案,动员部署(3月7日至3月11日)。全镇召开进一步强化“三落实”、确保全面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动员大会,各级各部门要精心组织,专题研究,明确专班,制定方案,全面动员,狠抓落实,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工作。
②入户排查,逐项核实(3月11日至3月22日)。驻村镇干部要下沉一线,深入所联系村,督促指导驻村帮扶工作队员和村两委干部以及结对帮扶责任人逐户上门逐项摸底核实情况。驻(联)村帮扶工作队员、结对帮扶责任人,负责对贫困户、不稳定脱贫户和贫困边缘户的摸底核实,村支两委干部负责除贫困户外的其他3类重点对象的摸底核实。
③澄清底子,建立台账(3月23日至4月3日)。本次专项行动摸底核实的情况,各村(社区)要分类建立工作台账,工作台账必须经结对帮扶责任人、驻村工作队、村主干、驻村镇干部签字认可后上报乡镇扶贫办。镇里组织驻村镇干部、扶贫站和对口行业站所人员对村(社区)上报问题,进行初步筛选审核,分类建立工作台账,经镇分管领导和党政主要负责人等相关人员签字上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④部门审核,分类指导(4月4日至4月20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各乡镇(街道)上报的问题清单,分门别类下发给相关行业扶贫部门,由其逐个将问题进行甄别核实,并将核准的问题清单经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同时,行业扶贫部门具体落实本行业的扶贫政策,并指导乡镇及行业站所、村、驻村帮扶工作队和结对帮扶责任人抓好整改落实。
⑤因地制宜,因户施策(4月21日至4月30日)。针对摸底核实发现的问题以及省考核、督查反馈的问题,有关行业部门、村(社区)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责任人和整改措施,按照缺啥补啥的原则,做到边查边改。按照农户属性区分类别,对稳定脱贫户保持原有享受政策的延续性,确保脱贫成效;对未脱贫户和不稳定脱贫户要因地制宜,因户施策,帮助贫困户脱贫并提升脱贫质量,防止返贫;对贫困边缘户要严密监测,及时进行帮扶和救助,防止致贫。
⑥对账销号,迎接检查(5月1日至5月31日)。本次专项行动摸底核实发现的问题以及省考核、督查反馈的问题,必须在5月31日前全部整改落实到位,确保所有问题清零,以过硬的成绩迎接6月份衡阳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织对乡镇的县级交叉考核验收,为今年的脱贫攻坚工作“大考”夯实基础。
3.工作方法。入户摸底核实采取“六看、六问、六查”,的方法,将各村、各户、各项目情况摸清查细。
“六看”:一看吃和穿,农户家里是否缺吃缺穿缺被服;二看居住环境,农户家里和门前屋后是否干净整洁;三看住房安全,农户的住房是否安全;四看上学就医,农户家里是否有失学辍学的适龄儿童少年,是否全部参加新农合,尤其是新嫁入人员和新生儿是否参加新农合,慢性病签约管理服务是否到位;五看饮水安全,农户家庭是否缺饮用水,水质是否达标;六看劳动力,农户家庭是否有劳动力,是否有身残智障人员。
“六问”:一问农户家庭成员信息,是否存在遗漏和为了享受扶贫政策分户拆户并户的现象;二问农户家庭收入,是否有稳定经济收入来源,是否有产业帮扶,是否使用了小额信贷,是否属于兜底保障对象,本次新冠肺炎疫情对家庭有何影响;三问贫困户脱贫是否本人或本人委托他人签字,脱贫退出实不实;四问帮扶工作开展情况,驻村工作队员和结对帮扶责任人帮助解决了哪些实际问题,群众满意不满意;五问村级扶贫工作开展情况,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是否规范,村里是否建立了扶贫车间或设立了公益性岗位,是否优先安排贫困户就近就业,具备就业条件有就业意愿的对象是否实现了稳定就业;六问村里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建设和完善情况,对扶贫工作是否满意。
“六查”:一查手册档案,解决资料填写全不全的问题;二查数据信息,解决数据信息准不准的问题;三查政策措施,解决帮扶措施实不实的问题;四查帮扶效果,解决帮扶工作真不真的问题;五查账目票据,解决资金使用好不好的问题;六查“两折两卡”,解决到户资金到没到位的问题。
第二阶段主要工作内容
(三)进一步强化政策落实。围绕“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和社会兜底保障政策,重点在五个方面下功夫。
1.在保持政策持续稳定上下功夫。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对已退出的贫困人口,保持现有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切实做到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监管。
2.在“3+1保障”上下功夫。一是农村危房改造。确保所有的“四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有保障;对今年新增的“四类重点对象”或已脱贫户因自然因素造成住房安全无保障的,要及时鉴定并重新标识,按照危房改造的评议公示、纳入改造计划、实施危房改造、竣工验收及资金拨付等程序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政策,严格监管资金,公布举报电话,完善好系统信息和纸质档案。切实解决房屋等级鉴定不规范,不精准,标识不准确,告知不完备和新建房屋质量不达标、功能不齐全,环境不舒适的问题。二是易地扶贫搬迁。易地扶贫搬迁对象脱贫率、入住率、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覆盖率、后续帮扶措施覆盖率、拆旧复垦率均达到100%,项目质量达标,资金管理使用规范,集中安置点管理服务及思想文化工程建设等开展正常,日常工作得力,群众满意度高,无突出问题;加大易地搬迁户的产业、就业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后续扶持力度,保障有劳动力的家庭至少有一个劳动力稳定就业。三是教育扶贫。杜绝贫困家庭学生因贫辍学,除因身体状况不具备学习条件外,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6-15周岁)不失学辍学;教育资助政策全部落实到位;职业学历教育补助按要求落实到位。四是健康扶贫。所有贫困人口要实现“应保尽保”,参保率要达到100%,缴费补助达到50%以上;贫困人口享受“先诊疗后付费”政策,县域内住院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达到85%以上;贫困人口高血压、糖尿病、重度精神病、结核病等四种慢性病患者签约管理服务率达到100%,年内上门服务不低于4次;在2019年消除行政村卫生室“空白村”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村级医疗卫生场地和功能。五是饮水安全。水量要达标,人均每天不低于35升;水质要达标,饮用水中无肉眼可见杂质、无异色异味,农户长期饮用无不良反应;取水要方便,人力取水往返时间不超过20分钟(水平距离不超过800米或垂直距离不超过80米),季节性缺水地区要有解决预案且全年供水保证率达到90%以上;饮水工程质量要达标,要按设置要求发挥效益,保障水质安全,饮水工程管理要规范;20户以上的集中饮水工程每年水质检测不少于2次。
3.在落实兜底保障政策上下功夫。一是全镇剩余未脱贫的27户47人,绝大部分为老、弱、病、残,是必须下大力气啃下的硬骨头。要全面落细落实低保、医保、养老保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综合社会保障政策,从今年1月起按照省政府确定的人平4000元每年标准发放低保补助金。要深入推进“户帮户亲帮亲,互助脱贫奔小康”行动,动员社会力量帮扶特困群体,切实解决生活和精神面貌问题,确保活动实效。二是全面落实贫困残疾人社会保障政策,做好贫困残疾人鉴定发证工作,落实好残疾人“两项补贴”,重疾户和纳入特困供养的残疾人,按政策落实由政府全额代缴医保参保费和最低档次养老保险参保费。三是落实残疾学生和残疾家庭学生教育补助政策。
4.在拓宽增收渠道上下功夫。产业和就业扶贫是巩固脱贫成果、提升脱贫质量的根本途径。一方面大力实施产业扶贫。提高扶贫产业组织化程度,持续培育或引进上规模乡村产业企业,原则上每个村(社区)要建立村级产业合作社,产业扶贫必须实现全覆盖;与有产业发展能力和意愿的贫困户建立带贫益贫机制的比例达到80%以上;指导贫困户及时春耕春种,加强贫困农产品消费扶贫产销对接,解决生产发展和产品积压难题。另一方面大力实施就业扶贫。全面完成省下达的就业扶贫和新增贫困劳动力就业任务,并确保就业信息真实准确;完成贫困家庭“两后生”技能培训任务,并确保技能培训的真实性;针对今年的新冠肺炎疫情,采取针对性措施全力解决贫困群众外出务工难题,全面摸清贫困劳动力就业底子,加强返城返岗车辆、信息等方面的支持,大力开发扶贫车间、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贫困劳动力在扶贫车间、公益岗位就近就业。
5.在激发贫困户内生动力上下功夫。坚持贫困群众在脱贫攻坚中的主体地位,深入推进扶贫扶志扶智行动,强化政策引导和教育引导,动员贫困群众参与项目实施,加强“两后生”技能培训和职业教育培训,进一步激发自主脱贫的内生动力。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强化“三落实”、确保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收官之战,是全面查清“四类重点对象”、不稳定脱贫户、贫困边缘户的基本底数迎接国家脱贫攻坚普查的基础性工作,是补短板强弱项、高质量完成脱贫任务的重要抓手,是提升脱贫质量、巩固脱贫成效,实现全面脱贫建成小康新市的重要一环。各村(社区)、各行业部门站所、驻(联)村工作队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把握工作标准,强化工作举措,扎实开展工作。脱贫攻坚越到后面都是越难啃的硬骨头,各级干部必须坚决克服疲劳和厌倦情绪,深入到村到户,逐户逐项摸底核实情况,做到不落一村、不落一户、不落一项,不获全胜决不收兵。
(二)强化组织领导。各村(社区)要精心组织,召集联村乡干部、驻村工作队员、村支两委干部等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确保入户核查全面精准。村支书记负总责,驻村干部、村组干部、驻村工作队(队员)、结对帮扶责任人具体落实。各行业站所要认真履行好行业职责,加强对村(社区)的业务指导培训,认真开展问题排查,负责本行业的问题整改落实。
(三)强化责任措施。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任务要求推进工作,做到推进“三落实”工作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国省扶贫办主任会议精神和2019年省级实地交叉考核反馈问题整改相结合。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按照责任清单的要求,切实担负起本单位本辖区内的脱贫攻坚责任,真正实现问题清零、提质增效,以优异成绩迎接全国“大考”。(1)镇党委将在4月组织督查组对各村-进行督查,如发现有“3+1”保障重要政策落实没有到位而又未上报的村(社区),将在全镇通报批评,并且约谈相关人员。(2)被上级督查暗访、检查组发现有“3+1”保障重要政策落实不到位的,村支书在大会上作表态发言,并处罚2000元,从村转移支付中扣除,驻村镇干部扣减年终绩效奖500元,对驻村工作队以函头文件报送驻村后盾单位、市扶贫办和驻村办。(3)我镇将在5月底进行季度考核,此项工作将作为主要考核内容,并严格按照《2019年新市镇脱贫攻坚考核实施方案》实施。同时,对履责不尽责、敷衍塞责的驻村镇干部、行业站所主要负责人,村干部,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结对帮扶责任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实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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