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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市镇森林防火特护期工作方案
为全面提升耒阳城乡绿化生态水平,共同把新市镇建设成为环境优美、设施完善、功能齐全、更加宜居宜业宜游的耒阳县域副中心城市。我镇积极做好2021年元月-2021年4月的森林防火特护期工作,避免和减少因为森林火灾给国家和人民财产带来的不必要损失,切实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上级对森林防火工作高度重视的精神,结合本镇实际情况,制定了《新市镇森林防火特护期工作方案》,望各村(社区)、镇属各单位严格参照执行。
一、工作要求
严格按照“一加强三严格”的原则(加强宣传教育、严格火源管理、严格责任落实、严格打击处理),全面加强防控。对在森林防火工作中,不履行和不正确履行职责的单位和个人,严格按照《耒阳市森林防火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给予相应的处分和处理。
二、工作措施
(一)宣传巡查
1、镇政府成立专门的森林防火联防巡护组和森林防火应急小分队。
2、宣传巡查组在森林火灾易发地、特护期间对各村开展宣传巡查工作,要求做到每到一村必须和巡护对象(村干部、森林管护员)见面,认真记录巡护时间、区域、巡护对象及所在地点和巡护情况,并将每一天的巡护登记表收集整理存档。未落实宣传巡查责任的,取消其当年绩效奖,责任重大的,提交纪委查处。
3、凡是巡查发现不在岗的森林管护员,一次批评教育,两次取消其当年薪酬并更换人选;分管村干部和村支书没有督导到位的,负连带责任,第一次诫勉谈话,第二次暂停职务,第三次就地免职。
(二)扑火队伍
1、镇政府以森林防火应急小分队为骨干力量,组建专门的半专业化队伍应对森林火灾。
2、为应急小分队成员配备扑火装备。应急小分队成员在特护期随时待命(特护期待命时间为全天候),待命期间按要求统一着装,一旦发生火灾及时前往扑火。
3、各村成立相应的专门队伍,确保发生火灾有专门的队伍扑火。对于发生火灾没有组织专门队伍扑火的村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按照火情大小,较大的处罚2000元/次,较小的处罚1000元/次。
(三)打击处理
镇派出所要据实对每一起火灾展开调查,要求派出所接到火情报告15分钟内必须出警并到达现场调查处理。
(四)经费保障
镇财政确保森林防火经费,对在森林防火工作中宣传巡查和扑火所产生的经费,镇党委政府给予全力支持。
三、基本原则
(一)防管并重
坚持预防在先、防管并重的防火原则,细化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做到“打得早、防得住”。在森林防火高火险期间,全面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对违反规定者从严从重处罚。同时,严禁在林内和林缘边开荒种地点火烧田埂,从源头上消除火灾隐患。
(二)责任追究
分管领导要具体抓,驻村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森林管护员包日常巡查,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层层追究责任。
(三)群防群控
加强森林防火应急队伍的规范化建设,在充分发挥森林防火应急分队作用的基础上,加大宣传力度,动员社会方方面面的力量,联防联治,群防群治,形成齐抓共管的森林防火工作格局。
(四)突出重点
全镇森林防火工作的重点部位,要严防死守,确保巡查监控到位;加强防火宣传教育、严禁一切野外用火,依法管理,科学扑救森林火灾是森林防火工作的重点环节,做到确保安全;严密监控儿童、弱者、精神病患者、进入林区的人员和车辆,林区及周边作业人员是森林防火工作中的重点人群,把森林防火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到户,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耒阳市新市镇人民政府
2020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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