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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市镇遏制耕地抛荒工作方案

为切实保护耕地,有效提高耕地利用率确保粮食生产稳定发展,努力实现全镇“扩双增面”,根据国家法律省、市文件精神,多措并举开展耕地抛荒治理工作,特制订以下措施:

一、加强领导

成立治理耕地抛荒督查工作领导小组:镇党委书记谢正军组长欧阳凯辉常务副组长,镇人大主席罗永华为副组长,驻村干部、村支部书、镇农业服务中心国土所、财政所工作人员为成员。下设办公室,由罗显兵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事务工作。

二、强化措施

1、加大宣传力度。各村必须增强责任意识,把解决耕地抛荒问题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采取有效措施,通过会议、广播村村响、标语、横幅等宣传手段,加大宣传和治理工作力度。

2、加大资金投入,改善基础条件,逐步解决因耕作基础条件差导致的弃耕抛荒问题,优先解决抛荒耕地的道路、沟渠等问题,确保农机能下田,沟渠能灌排。

3、实行遏制耕地抛荒工作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各村支部书记、是遏制抛荒保障粮食生产直接责任人。各村要根据耕地抛荒的不同情况,因地制宣,精准施策,多措并举,切实推进耕地抛荒整治。

4、加强巡查力度,建立巡查制度,4月——7月之间,每月巡查2次。

5、积极推进土地流转,培育生产主体。在不改变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前提下,积极引导土地使用权合法有序流转,大力扶持发展专业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6、对因弃农经商、外出务工、年老体弱等原因导致零星抛荒的,各村要主动与农户协商,由村委会组织人员代耕代种,或村委员会组织土地流转,其收入纳入村集体管理。

7、对长期外出、又不愿意转包、连续2年弃耕抛荒的农户,依法由原发包单位中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耕地,由村委员会实行流转他人来耕种。

8、自然条件许可的中稻区,应实行“稻油”轮作或种植其它冬季作物。

9、高岸田、水源条件有限的田和烂泥田等,要按照“宜粮则粮,宜经则经,宜菜则菜”的原则,必须种上旱粮作物(玉米、红薯、马铃薯、大豆和高梁等)。

三、严格奖惩

1、对各村耕地抛荒治理按照50元/亩进行奖补。

2、严格执行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政策,严格按照补贴程序和补贴范围发放补贴资金,抛荒田一律停发各类补贴,各村、组认真严格执行,否则责任后果自负。

3、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制定统一表格,发放各村,由各村安排对本村耕地逐户摸底、统计。抛荒摸底表需村书记、驻村干部、分管农业副职签字,村盖章。交镇农业服务中心。由督察小组办公室核实。

4、建立行政问责制度,责任落实到人,并把此项工作纳入年底考核。

5、各村务必在5月10日之前完成本村耕地抛荒摸底情况,出台治理措施,建立台账并上报到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530前完成土地翻耕。

6、对治理耕地抛荒工作不力的,按照“耒阳市遏制耕地抛荒五条断然措施”规定的追责标准,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新市镇人民政府

2022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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