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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市镇2026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加强新市镇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意见》(湘政发【2011】51号)文件要求,提升地质灾害防治能力,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结合我镇地质灾害分布范围、发生规律、诱发因素、危险性及危害程度,制定本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一、地质灾害基本情况

我镇地质条件复杂,人民对地质灾害防治意识差,地质灾害点较多,主要分布在新市社区、龙市、洲星湾、坪上、黄泥、木兰等村,共7个点,形成隐患的主要诱发因素为自然灾害因素,人为切坡建房和采矿活动。

二、重点防范期

今年汛期为4月初至9月月底,气象单位预计我市今年降雨量将集中在5月、6月中旬及7月上旬,因此,重点防范期为5、6、7月。

三、防治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防治工作责任制。成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专班:党委书记谢正军任政委,镇长付婷任组长,党委委员李鑫、胡静波、张峻豪、鲍利鹤、刘嵘桂(常务)、梁璇及副镇长刘琪、人大副主席章玉青为副组长,刘仁凤、戴挺、朱勇、罗显兵、徐小群、郭国清和各村(社区)支书担任成员,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郭国清兼任办公室主任。相关村(社区)负责人为防灾第一责任人,要把灾害防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亲自布置调度防治工作,按照本单位的职责,落实防治责任,与防灾责任人签订防灾责任状,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

(二)加强宣传,普及地质灾害防治常识。进一步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宣传力度,扎实细致地做好宣传、培训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媒体,广泛宣传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普及地质灾害防治常识,对农村重点进行宣传,对村(社区)基层干部重点进行培训,使广大干部和群众都掌握地质灾害防治方面的基本知识,增强防灾意识,提高防灾,抗灾和自救能力,达到减少和避免灾害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目的。

(三)科学预警,落实值班值守制度。自然资源部门要加强和气象部门对接,积极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相关部门和单位安排人员坚持汛期24个小时值班制度,保持信息畅通,及时收发预警信息,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和应急器材物质准备,在连续大雨和暴雨时,各单位的应急队伍要集中待命。

(四)密切配合,做好群测群防工作。自然资源所要加强对重要隐患点的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镇政府对每个居民隐患点落实监测单位和监测人员,定期排查地质灾害隐患易发区域,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巡查,完善应急避险预案,落实速报、报警、避险措施,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演练,督促村(居)委会及时向受地质灾害威胁户发放防灾避险明白卡。

(五)加强管理,有效治理。镇政府和自然资源等部门加强对村民建房选址的指导和把关,在隐患区和高陡边坡下建房必须先做好护坡等防范措施,否则,不能批准其建房用地手续。乡镇和采煤沉陷治理办对采煤引发的危险区要加强管理,督促危房户拆除重新选址建设。

新市镇政府汛期防灾值班室电话:4900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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