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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市镇2015年度第三季度计划生育工作考核方案

新市镇2015年度第三季度计划生育工作考核方案

根据省、市、考核方案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2015年度新市镇人口计生考核工作将紧紧围绕“控制违法生育、打牢基层基础,强化经常性工作,扎扎实实上水平”为目的,坚持求真务实,月清月结的原则,确保全年实现“进类进位”目标。

一、指导思想

1、为使2015年计生工作得到更快、更好、更有效的落实,提高工作积极性,对各村(居委会)计划生育工作实行月计分、季度通报、年终考核,促进人口计生工作规范化,全面提高我镇人口计生工作整体水平。

二、考核方式

1、计划生育各项工作采取月计分、季度通报、年度考核方式, 考核指标为三查、四术、社会抚养费征收、出生清理、符合政策生育率、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阵地建设、迎省市检查、各项平台数据反馈及采集工作;

三、考核对象

1、镇、村两级干部。

四、考核具体内容

 “三查”、“四术”及出生清理、社会抚养费征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符合政策生育率、阵地建设、迎省市检查、各项平台数据反馈及采集工作;

1、 “三查”、出生清理等情况(25分)。

孕检对象每年查二次,六个月一次,每月按实际到位率计分。

出生按每月1.1个千分点考核,在一个月之内报满的计满分,未报满的按比例扣分;当月发现一个超过一个月上报的出生扣1分;发现一个出生未上报,但计生办已清理的出生扣2分。经群众举报或计生抽查清理出的出生,村里未上报的,每例扣村考核分5分,抽查中因此出问题的加重扣分。妊娠信息应在三个月上报,所上报的出生,凡妊娠超过三个月的,上报妊娠信息扣2分。

2、“四术”落实情况(25分)。

(1)按计生办客户端每月拖欠手术数为准(禁忌症、剖腹产、不孕症、婚嫁外地、空挂户、离婚、丧偶、半边户等类型除外),每月结账时按完成率和客户端拖欠率综合计分,其中月常规手术22分,重点手术计3分(如季度结账时,引流产已完成的计满分不扣分)。每月末拖欠率高于2‰的扣1分,高于3‰的扣2分,超过5‰的不计分;1-2‰的不加不扣分,低于1‰和全部完成的另加1分计算)。 

(2)流、引产手术超过的按1分/例给予加分,完成1例实时通通报产检信息引流产的对象加2分。并且奖励手续费1000元一例,未完成实时通通报产检信息的小月份引流产的对象扣2分。(怀孕5个月以下的对象)

(3)手术落实及时率控制在一个月内上报,凡落实的手术超过1个月上报的扣1分。

(4)加大治虚打假力度。每查出1例假手术扣村考核分2分,凡是被上级查出的假手术,造成严重后果的,手术项目不计分。

3、社会抚养费征收情况(20分)。

(1)以3年内计生办掌握的情况为基数,按标准征收个数为完成数计算,实行月均衡入库,季度考核,年终结算。季末全部完成的计满分,未完成的按实际完成率计分,超过部分累加至下季度完成数;2015年1月1生以来非婚生育对象,主动到镇里处理的首次征收2000元;计划外生育二孩的对象,主动到镇政府处理的首次征收8000元/人,计划外多孩主动到镇处理首次征收10000元/人。

(2)凡村干部收取社会抚养费务必在季度内10个作日上缴计生办专户的,无故未上缴的,一经查实对该干部作停职待岗3个月处理,并扣该村考核分5分/人次,同时追缴入库全部款项。

4、符合政策生育率(10分)。

按2015年全镇符合政策生育率目标底线分村分类型考核,一类村符合政策生育率为:80%,二类村符合政策生育率为:75%,三类村符合政策生育率为:70%,出生率原则性底线为13.2,达到各村类型比例计满分,未达到各村类型比例的,按比例扣分,符合政策生育率低于60%的不计分。

5、阵地建设(5分)

(1)村“三位一体”必须配置一套办公桌椅、一个文件柜、一张孕检床、一个能正常使用的插座及其它相关硬件设施,并保持清洁卫生。

(2)村务公开在室外公开,上月应公开内容每缺一项扣0.5分。

(3)专干手册、村级报告单及台帐资料做到帐帐相符,登记不齐全、帐帐不符的每项扣0.5分。

(4)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奖扶政策、生殖健康等知识,各种宣传资料是否发放到户。

(5)药具发放及时到位,随访跟踪到位。

6、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情况(5分)。

新婚、计内怀孕3个月内、一孩为女孩等对象到耒阳市计生服务站(金南路与西湖东路交汇处—和谐花苑旁)进行优生遗传检测,按镇分配任务数,全面完成得满分,未完成按完成率得分

7、迎检(5分)

根据各级检查情况按人员在岗,阵地、资料准备情况进行量分考核。对单项工作在市级以上点名通报批评的村,按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

8、各项平台数据的反馈及资料采集情况(5分,缺一项扣1分)

(1)流动人口信息平台的反馈资料及流动人口的出生信息及时核对清理上报,不能上报出生资料的个案。

(2)实时通通报的产检、分娩信息核查资料及个案的整理及时上报。

(3)全员人口信息的修改的资料需要由各村提供整改的资料。

(4)卫生部分通报过来的已办理出生证的出生未上报的个案。(如借证生育或其它情况资料)

(5)社抚平台、利益导向电话号码采集和其它资料的收集。

五、奖罚措施

1、对季度末结账考核排前三名的村奖600、400、300元,对驻村镇工作人员奖300、200、100元;排后三名且得分低于70分的村罚600、400、300元,对驻村镇工作人员罚300、200、100元。

2、对阶段性调度的后三名村首次实行全镇通报,对连续两次排倒数第一且得分低于70分的村主要负责予以诫免谈话或降职处理,对连续三次排倒数第一且得分低于70分的村予以否决,对驻村干部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六、责任追究

1、在省市抽样调查中,各项考核指标均已达标的样本点加10-20分,在单项检查中达标 的加5-10分;在各次抽样调查中均达标并且得高分的除加分外视情况另奖励现金1000-2000元。

2、在省市单项检查中未达标的视情节扣10-20分,同时并处500-1000元/次罚款,在各次抽样调查中均未达标且得低分的除扣10-20分外同时并处1000-2000元/次罚款,严重的实行一票否决,对本市各次抽样调查或检查存在问题的村按耒办发【2012年】3号文件精神追究责任。

 

七、本考核方案未涉及的有关事项,可根据各季度或阶段的实际情况作出补充规定,与本方具有同等效力,合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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