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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市镇集中清查收缴非法枪爆物品专项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公安部《关于对2023—2025年第一批涉枪涉爆重点地区予以部分摘牌和挂牌整治第二批涉枪涉爆涉刀重点地区的通知》要求,根据《全省公安机关"清安2024"行动方案》(湘公警〔2024〕8号)《关于严厉打击整治涉枪涉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衡公明电〔2023〕167号)及衡阳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全市公安机关清查收缴非法枪爆物品专项工作方案》的统一安排,从即日起至2024年12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清查收缴非法枪爆物品专项行动,行动分为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集中清缴阶段,时间为现在至2024年6月底,需要完成所有的清缴工作任务;第二阶段为巩固成果阶段,时间为7月1日-12月31日,巩固前段工作成果,查漏补缺,确保不遗漏任何一个重点部位、重点场所、重要线索,并将收缴的物品适时组织销毁。全面收缴我镇流散在外的非法枪爆物品,全力铲除枪爆源头祸患,全力维护全镇社会治安大局稳定。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任务目标

依托协调小组机制,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压紧压实各村(社区)属地责任,结合"百万警进千万家"实践活动,全面排查重点湾村、重点场所、重点人员,广泛动员群众主动上交、踊跃举报,最大限度将非法枪爆物品收缴上来,最大限度将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实现社会面非法枪爆物品大幅压减,坚决防止重大持枪、爆炸犯罪案件发生,坚决防止非法枪爆物品"打响""炸响"。

二、组织领导

成立清查收缴工作专班,由新市镇党委书记谢正军任组长,新市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付婷任第一副组长,新市镇派出所所长戴挺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新市法庭、司法所、自然资源所、市场监督管理所、新市邮政支局、应急办、综治办、各村(社区)负责人、各驻村(社区)干部为成员。工作专班设办公室在新市镇派出所,负责承担日常工作,落实工作专班议定事项。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重点部位收缴。全面滚动排查林区、山区、矿区和建材化工、五金加工、小商品批发、大型集贸、物流配货市场、射击游艺活动场所,以及易滋生枪爆等安全隐患的城乡结合部、出租房屋、废旧厂房等部位、场所,注重从异常活动轨迹发现枪爆线索,顺线追缴非法枪爆物品。进一步强化边远山区缉枪工作,对过去发生涉枪涉爆违法犯罪比较集中的村庄和非法狩猎问题突出的地区,重点进行排查收缴,确保彻底收缴整治。

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一是建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政法委员、公安派出所负责人、司法所负责人等为主要成员的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工作机制,同时要求驻村干部、相关企事业单位法人代表参加。二是各村(社区)建立由党组织书记牵头、各组组长、网格员、村辅警以及"湾村明白人"共同参与的"清缴非法枪爆物品、防范打击枪爆违法犯罪"工作机制。三是要分片包干,层层明确责任,逐一签订《清缴非法枪支爆炸物品,防范打击枪爆违法犯罪责任书》。要积极发动基层治保力量,强化村(社区)在此次集中清缴行动中的责任,特别是要落实农村地区、山区、林区、矿区、矿区的包保责任,坚持划片包干、包村包户、一包到底,坚持"谁包干、谁排查、谁签字、谁负责"制度,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法治乡村建设。

(二)强化重点人员查缴。全面排查辖区内有涉枪涉爆犯罪前科、掌握制枪制爆技术人员、军械枪迷人员、狩猎组织人员特别是扬言利用枪爆物品报复社会、有个人极端暴力犯罪倾向人员,逐人登记在册、逐人见面谈话,逐人动员上缴,全力查缴可能非法持有的枪爆物品,严防造成现实危害。加强涉恐、涉黑、涉毒、涉赌案件与涉枪涉爆线索的关联研判,依托大数据技术开展比对碰撞,全力深挖彻查,彻底将隐藏较深的非法枪爆物品收缴上来。梳理排查信访等渠道反映的涉枪涉爆案件线索,对预谋策划实施枪爆犯罪人员立即采取稳控处置措施,及时收缴非法枪爆物品,严防滋事肇祸。

由村(社区)负责人、包片责任人严密组织,针对"非法制造、储存、买卖、持有枪爆等危险物品线索"开展拉网式排查。按照"一村(社区)一表"要求,登记《涉枪涉爆物品、线索排查情况统计表》。针对农村地区、山区、林区、矿区、库区以及城乡结合部,按照"镇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的原则排查到位,确保每户核查到位并签订《无非法持有、私藏枪爆物品承诺书》。

(三)强化重点隐患和线索。针对村民持械持枪斗殴、涉枪涉爆案件线索、突出邻里矛盾、土地纠纷等问题,要统筹纳入调查、排查范围;要积极发展治安耳目、信息员,健全情报激励机制,开展线下摸排,掌握研判涉枪爆情报信息。

(四)明确收缴枪爆物品。深入开展非法枪爆物品清缴工作,做到存量清仓见底、增量全面遏制、变量基本可控。一是非法物品必须收缴。非法枪支弹药、弩以及仿真枪,非法民爆物品、烟花爆竹、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剧毒化学品(农药除外)一律清查收缴。二是疑似材料甄别收缴。针对疑似制造枪爆物品的原材料、零部件要分类核查,对疑似枪管、气枪气罐、阀门、枪托、瞄准镜、夜视仪等零部件要组织鉴别,结合调查、问询确定物品性质,用于非法制枪制爆的,一律清缴,追究法律责任。三是物品流通核查收缴。对镇域各快递递物公司进行定期抽查,督促落实寄件取件查验制度,突出对"瞄准镜、夜视仪"等物品信息的研判核查,通过及时预警、顺线核查处置,建立非法枪爆物品流通"防火墙",严防非法枪爆物品落地造成危害。

(五)妥善保管及时上缴。严格按照"统一编码、规范采集、集中保管、按时上缴"原则,妥善做好收缴非法枪支弹药的处置工作,派出所要第一时间对所有收缴的非法枪支进行编码,及时将枪支及枪支来源、收缴方式、编码标识、枪支照片、收缴单位等信息上报市公安局,严防保管不当、非法流失。

(六)强化宣传教育发动。广泛张贴收缴非法枪爆物品联合通告及宣传标语,通过主流媒体、微信公众号、官方直播平台等途径,深入开展多种形式法制宣传和教育活动,讲清非法枪爆物品危害,讲透法律政策规定,着力营造浓厚社会氛围。制定举报奖励办法,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网址,广泛发动群众积极举报涉枪涉爆线索。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开展清查收缴专项行动是从源头上压减非法枪爆物品存量、铲除枪爆祸患的重要举措,各单位各村(社区)要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使命感,切实将此项行动作为推进涉枪涉爆重点地区摘牌工作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好,采取坚决有力措施,确保取得实绩实效。

(二)强化机制建设。办公室要积极向工作专班汇报,争取支持,确保工作责任压实到每一位驻村干部。要进一步加强村(社区)清缴非法枪爆物品防范打击枪爆违法犯罪工作机制的建设完善,广泛签订清缴非法枪爆物品责任状,无非法持有、私藏枪爆物品承诺书。

(三)狠抓措施落实。要采取督导检查、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及时发现问题、隐患,督促落实整改措施,推动工作深入开展。要严格责任倒查制度,对因清查收缴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导致辖区非法枪爆物品长期未被发现收缴、发生重大涉枪涉爆案件、事故的,依法依规严格倒查追责。

(四)把握法律政策。要始终对涉枪涉爆违法犯罪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切实维护全镇社会大局稳定。要准确把握法律政策,在办理非法持有、私藏枪爆物品案件时,准确、全面理解适用有关法律规定,坚持依法办事,防止机械执法,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五)及时信息报送。各村(社区)要按照方案要求不折不扣抓好落实。于每月20日前报送本月工作进展情况及照片,重大情况及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报告市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协调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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