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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市镇关于全面加强学生防溺水工作的 紧急通知
各村(社区):
为全面加强学生防溺水工作,切实保障广大青少年儿童生命安全,根据5月10日耒阳市教育安全领导小组(扩大)会议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进一步明确责任
镇党委书记、村(社区)党总支(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
2.全面排查整治辖区水域安全隐患
(1)5月10日起,镇党委书记、镇长、村(社区)支书带头并组织全体镇村干部,对辖区内水域(溪、沟渠、山塘、水坑和水上游乐设施等)开展地毯式排查,以村(社区)为单位建立台账,制定“一处一策”,彻底整治存在的安全隐患。
(2)对辖区内安全隐患点逐一设置警示标牌。警示标牌内容必须包括警示标语和水域管理员、救生员姓名及联系电话。
(3)各村(社区)要根据排查整治情况填制《新市镇各村(社区)防溺水隐患排查表》及时上报镇里。
完成时限:5月15日前。
3.整合力量,组建学生防溺水工作(救援)队伍
(1)以村(社区)为单位,充分发挥村组干部、党员骨干带头作用,整合防汛信息员、水库(骨干山塘)管理员、辅警、森林防火信息员、环卫保洁员等人员力量,组建本村(社区)学生防溺水工作(救援)队伍,合理分工、细化责任,以“三定”(定人、定时、定水域)实施巡查(巡查时间段一般为早上7点至9点、中午12点至14点、下午16点至19点,各村和社区可据本地实际确定具体时间段;周末双休及节假日全天候巡查),做到无死角、无盲区。
(2)鼓励在家学生家长自行组织排班,轮流护送学生上下学。
(3)按照就近水域、常年居家、技能胜任的原则,以自然湾村为网格,配置2-3名救生员,做到一接到求救信号能及时实施救援。救生员实行有偿救援,救援报酬200元/次,从村级转移支付中列支。
(4)各村(社区)上报学生防溺水工作(救援)队伍名单及“三定”巡查排班表等,填制《新市镇各村(社区)防溺水分区域包干责任表》及时上报镇里。
完成时限:5月15日前,长期坚持。
4.督促提示家长落实法定监护责任
通过微信、书信等方式将《关于预防少年儿童溺水致家长的一封信》发送给家长,请家长认真阅读并签收回执。加强与家长的沟通联系,督促提示家长落实法定监护责任,落实非在校期间青少年儿童防水教育管护的主体责任。
5.切实关心关爱留守儿童并帮扶其家庭
(1)各村(社区)要将本辖区留守儿童一一登记造册,填制《新市镇各村(社区)“防溺水”工作留守儿童包干责任表》,上报镇里。
(2)镇村两级要安排党员、干部与留守儿童结对,定期走访了解情况,着重开展安全教育和心理疏导,悉心帮扶其家庭克服存在的困难。
完成时限:5月15日前,长期坚持。
6.严肃追责问责
各村(社区)要按照《新市镇各村(社区)防溺水分区域包干责任表》、《新市镇各村(社区)“防溺水”工作留守儿童包干责任表》、《新市镇各村(社区)防溺水隐患排查表》明确的责任到人,认真具体地执行落实“防溺水”工作。若村(社区)工作未做到位,无论未成年人在校或非在校期间发生溺水事故的,所在村(社区)支书一律先停职,再调查。再根据实际情况追责相关责任人。
7.学生防溺水工作周期从每年的5月1日开始,至10月1日结束。具体以市教育安全领导小组的实际安排为准。
8.学生防溺水工作纳入绩效评估内容,分值由镇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中共耒阳市新市镇党委委员会
2021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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