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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余庆街道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扶对象信息采集工作方案》的通知

                                     

                                      余处发〔2018109

 

 

余庆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余庆街道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

《余庆街道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方案》已经余庆街道办事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余庆街道办事处

                                                                             20181029

 

 

 

 

余庆街道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

信息采集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精准服务全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国办函〔201849号)和退役军人事务部有关工作要求,以及《湖南省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方案》(湘政办函〔201887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1.彻底摸清全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底数,建立健全服务对象档案和数据库;

2.加强退役军人工作数据调查分析,积极探索大数据在退役军人工作中的开发和应用,切实夯实全处退役军人工作基础;

3.建立民政牵头,会同组织、宣传、综治、经科信、公安、财政、人社、国土、住建、卫计、信访、统计、人武部等军地有关单位,通过数据交叉比对等方式,实现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共享联动机制;

4.全面推进互联网+”退役军人管理、服务、保障等体系建设,依托相关信息采集软件,扎实做好信息采集工作,为市委、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决策提供信息数据支撑,为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和工作运行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奠定基础。

二、采集对象

此次信息采集对象为退役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遗属、现役军人家属等民政部门服务管理的所有相关人员,包括:

(一)退役军官、退役士兵、退伍红军老战士、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复员军人、无军籍离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

(二)烈士遗属(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错杀后被平反人员子女)、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现役军人家属;

(三)享受国家抚恤的伤残民兵民工。

三、采集内容

此次信息采集的主要内容包括:各类对象的个人基本信息、生活状况、享受待遇、近期照片等,涵盖户籍、救助、社保、医保、住房、抚恤优待、服役及安置情况、主要诉求等多项信息,全面反映各类对象的综合情况(信息采集表由市民政局统一制作)。

(一)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政治面貌、入伍(参加工作)时间、退伍(离休退休)时间、服役期间身份(军官、士官、义务兵)、服役部队、服役期间编号以及户籍等信息。

(二)生活状况。包括退役安置方式(安排工作、自主择业、自主就业、自谋职业)、现就业状态(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公益性岗位、个体、无业、下岗、离退休、务农)及工作单位名称、住房情况(有无住房、住房性质、面积)。

(三)享受待遇。包括享受国家抚恤和补助、社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职工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社会救助(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残疾人两项补贴等。

(四)主要诉求。包括本人反映的具体问题、存在的困难等。

四、采集方式

此次采集信息项目和内容较多,工程量较大,为保证采集效率和采集工作准确性,必须设计运用科学的采集方法和先进的采集技术。信息采集工作坚持全面规范、严谨细致、自主申报、交叉比对、分级负责、属地落实的原则,采取以下方式进行:

(一)基础信息数据获取。依托现有的全国优抚对象信息管理系统,作为信息采集工作基础数据。

(二)利用现有资源采集完善数据。信息采集工作由办事处统筹安排,民政牵头,各单位积极配合,各村(居)委会为主体,采取现场采集与对象自主申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此次采集数据不作为对象享受待遇的依据。各类对象所享受的待遇以现有待遇体系中相应数据为准。今后若有新增享受有关待遇的情况,按规定程序逐案审批,并在数据库中同步更新。

五、工作安排

为尽快摸清底数,此次信息采集工作分两个阶段推进。第一阶段以摸清对象身份等基础信息为主,建立各类对象信息档案;第二阶段以信息交叉比对、校核、充实为主,全面摸清各类对象综合情况。具体安排如下:

1.动员部署。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处实际,组建专班,制定工作方案,全面安排部署,广泛宣传动员。

2.开展培训。根据国家退役军人事务部开发的信息采集软件、采集工作实施细则和初始数据开发相关要求,由民政站牵头组织开展业务培训。

3.信息采集。各村居根据信息数据采集内容和有关工作要求,按期完成基本信息数据采集和填报工作。

此次信息采集工作极为复杂,牵涉面广、任务量大,时间紧迫。为确保信息采集工作圆满完成,特提出如下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余庆街道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领导小组,由陈鑫主任任组长,肖征海任副组长,各村(居)驻村干部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民政站。

2.强化部门联动。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协调联动,相互大力支持配合,不推诿,不“踢球”。办事处办公室负责全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的统筹安排;民政站负责做好采集工作的调度,组织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收集、汇总、上报相关数据;人社站负责提供军转干部等对象的相关信息,及时向业务主管部门上报相关数据,切实做好全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身份信息比对;各村居负责在辖区设置集中采集点,组织推进对辖区信息采集工作,对年老体弱、残疾等行动不便的对象,采取上门服务的方式采集数据,及时汇总上报相关数据。在采集、比对、核查工作中,各村居要加强安全防范,资料要规范管理,确保数据安全。

3.广泛宣传发动。各村(居)要通过召开动员大会,张贴悬挂宣传标语、公告、横幅等形式,层层发动,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

4.全面加强督查。处督查室要把信息采集工作列入办事处当前重点工作督查内容,定期开展督查和通报相关情况。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采集任务的,或因数据失真、泄密,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将对相关单位和个人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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