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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桥镇脱贫攻坚“大清查大整改大提升”问题整改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脱贫攻坚战略思想,认真落实耒阳市脱贫攻坚“大清查大整改大提升”工作中提出的整改要求,坚持重点查摆与全面查摆相结合、重点整改与全面整改相结合,全面解决脱贫攻坚工作中“不精准、不具体、不扎实、不认真、不负责”和“认识不到位、方法不科学”问题,切实提高认识、转变作风,确保整改任务如期完成。
二、总体要求
(一)强化组织目标。将发现问题已经整改的要继续保持,正在整改的加快进度,未整改的要按照时限落实措施,持续整改的要加强力度,做到找问题不留死角、定措施不留空日、抓整改不留盲区,确保把精力聚焦在今年的目标任务上,进一步提升脱贫攻坚工作标准和水平。
(二)强化整改效果。坚持“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成效不符合要求不放过、群众对整改不满意不放过”,实行台账管理、督办落实,确保所有问题在5月31日之前整改到位。
(三)强化工作责任。要严格按照《哲桥镇“大清查大整改大提升”问题整改清单》明确的整改责任、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逐项进行整改,通过一个月的集中整改,全面整改到位。在整改期满后通过镇本级或上级部门督查巡查暗访,仍然出现类似情况的,对所在村(居)主要负责人将进行约谈,并限期整改到位。对出现弄虚作假、违法违纪等重大问题的,对相关责任人将启动追责程序。
(四)强化自查检查。要按照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部署,对标抓好落实。随时做好自查情况,确保扶贫实绩和脱贫质量。
三、工作步骤
(一)全面部署动员阶段(4月1日-4月12日)。村(社区)、驻村帮扶工作队要迅速传达落实《哲桥镇“大清查大整改大提升”问题整改清单》所列内容,结合实际,认真分析,制定科学实效的整改方案,及时召开“三大行动”突出问题集中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明确工作职责,全力抓好整改落实。
(二)全面排查整改阶段(4月12日一4月30日)。以《哲桥镇“大清查大整改大提升”问题整改清单》为依据,集中精力、集中力量对“三大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开展全面整改,建立工作台账,做到底子清、情况明、措施实。坚持边整改边排查,对摸底排查出来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逐条逐项形成问题清单,举一反三,对症下药,把集中整改与推进工作结合起来,建立脱贫攻坚责任长效机制。
(三)全面调研督查阶段(5月1日一5月31日)。利用一个月时间,镇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将组织后盾单位主要领导督查验收,采取“四不两直”等方式,对各村(居)扶贫工作进行全面督查调研,发现问题并及时交办到各驻村帮扶工作队和各村(社区)。各村(社区)要针对自身存在的个性和共性问题,逐一核实,逐一整改,5月31日之前务必高质量完成任务。
中共哲桥镇委员会
2019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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