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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桥镇2017年森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

 

 

 

 

 

 

哲政[2017]05

 

 

 

哲桥镇2017年森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镇2017年森林防火工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森林消防机制。有效遏制和杜绝森林火险隐患发生,保护生态环境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森林防火工作的有关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强化责任意识,进一步完善组织指挥、预警预报和林火扑救“三个体系”,着力提升可持续发展、综合防范、应急处置、科技支撑和法制保障“五项能力”,努力控制一般火情,严防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的发生。

    二、工作重点

    1、突出重点部位

    火灾常发地带、公路沿线、水库周边、风景林等重点林区是全镇护林防火工作的重点部位,上述区域必须重点监控,严防死守,确保不发生火灾。

    2、抓住重点环节

    一是加强护林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全民防火意识;二是严格监管野外火源;三是强化扑火队伍建设;四是村级责任细化追究。这些重点环节必须齐头并上,综合施治,才能真正提高防火实效。

    3、管住重点人群

    无自制能力人员、中小学生、外来人员、从事农事活动的人员等是护林防火重点监管的人群。必须有针对性地加强宣传教育,落实监管责任。无自制能力人员由监护人负责监管,所属村组也要责任到人;中小学生由中小学校长和学生家长负责监管;耕种及其他人员由村委会负责层层落实监管。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1、成立哲桥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负责全镇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如下:镇长罗艺任组长,分管林业工作的人大主席黄景千任副组长,雷满古、刘子丹、伍林、吴洪元、谷冬群、徐星明张亮、曹利国、何华琴、曹赛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曹赛顺兼任,办公室人员从相关部门抽调,林业站负责处理相关日常工作。

     2、各村委会必须成立以支部书记为组长,村主任为副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的护林防火领导小组,确保护林防火工作的顺利进行。

     3、全镇的护林防火工作严格执行镇党政班子联系包村制度,负责对所联系村护林防火工作的督促、指导。

     4、镇政府与各村(居)委会签订护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状,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各村委会要按照责任状要求,认真抓好护林防火工作。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各村(居)要按照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镇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的规定,积极做好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

    (二)强化宣传,普及森林防火安全知识

    要把宣传教育作为护林防火的第一道屏障和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镇党委政府组织镇属各相关单位和村“两委”负责人召开森林防火工作会议,各村委会召开村组干部防火工作会,安排布置各项措施,利用会议、标语、圩场、森林防火牌大力宣传。防火人员(护林员)配合小组干部发放防火宣传单到户,尤其注重对智障人员监护人的宣传。各中、小学要加强对未成年人森林防火的宣传教育。通过宣传,营造森林防火的浓厚氛围,努力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提高森林防火的自觉性。

    (三)狠抓火源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1、火源管理上必须坚持预防为主、严防严守的原则,要切实抓实抓细,在严字上下硬功夫。按照省防火指挥部的总体要求,严格监管野外用火,严格监管特殊人员,认真开展按月例行检查、重点时段专项检查、关键部位反复检查。全镇23名护林员时刻进入防火状态,实行挂牌、佩带袖套上岗制度,杜绝火源进山。

    2、加强对林区野外火源的监管工作,采取相应措施,彻底消除火灾隐患。实施设卡、蹲守、跟踪巡查等行之有效的措施,有效杜绝火源进山。在林区边缘500米内,严禁吸烟、严禁上坟烧香烧纸、烧草地、烧地埂、野炊,林区严禁燃放鞭炮、烟花爆竹,对进入林区的人员和车辆进行火种检查收缴,全镇所有林地一律实行封山管理。各村(居)两委要坚持见烟就罚,见火就查的好做法,充分有效地按照现有政策法规和村规民约,加大处罚力度。

    (四)组织实施,严格执行

    1、镇政府成立专业森林防火应急分队(共50人)的建设,购买相应的扑火装备、配备防火车辆并对扑火队员进行培训。如遇森林火灾,专业扑火队员必须第一时间赶到火灾现场,及时组织扑救。

    2、结合我镇用火习惯及火灾发生规律,确定每年10月1日至次年的4月31日为我镇的森林防火特别防护期,森林防火特护期内必须做到“六不准”即不准在林区内吸烟、乱丢烟蒂;不准在林区内燃放烟火爆竹,上坟烧纸、烧香点蜡烛;不准在林区驱兽;不准在林区野炊、烧火取暖;不准在林区玩火取乐;不准智障人员带火种进入林区活动。

    (五)严格火情报告制度

    发现火情,各村要及时组织扑救并在5分钟内向镇领导小组报告火情。领导小组接报告后,根据情况及时作出部署,组织扑火队赶赴现场进行扑救,并根据火情发展情况上报上级部门。决不允许出现瞒报、漏报、迟报等现象,一旦查实,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严格防火值班制度,保证信息畅通

    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考勤。进入防火期,各村要进入临战状态,实行24小时值班和村干部带班制度。在森林防火期内,村、组干部严禁私自外出,如确实需外出的必须报村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同意,并上报镇领导小组备案。各村每天都要安排专人值班,应急分队随时待命。一遇火情,立即组织扑救,确保准确及时,将损失降到最低限度。镇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对值班情况进行电话抽查,发现不在岗或通信不畅的,要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严防火烧迹地抛荒

    村及各单位对本年度内的火烧迹地务必在本年度内进行植树造林,对未及时造林的单位按照有关文件追究责任。

 

                                                    哲桥镇人民政府

                                                    2017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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