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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桥镇农村治房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为持续改善全镇人居环境,消除废旧房屋安全隐患,全面打造特色风貌、干净整洁、清新秀美的和美乡村,根据中央、省委、衡阳市、耒阳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指导意见》《湖南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工作意见》《衡阳市农村人居环境大整治大提升行动工作方案》《耒阳市农村治房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学习借鉴浙江“千万工程”经验,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把美丽乡村建设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位置,开展全镇农村治房攻坚行动,全面整治拆除危旧房、违建房、空心房、偏杂房(以下统称“废旧房”),消除农房安全隐患风险,统筹推进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和人居环境整治,彻底改变我镇农村“有新房无新村、有新村无新貌”的现状,助力“五个耒阳”建设。

二、工作目标

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导向,以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以拆除农村废旧房为中心,同步推进改造提质建成房(“三白一灰”行动)和规范农村新建房。全面宣传发动,突出群众主体,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强化基层党组织引领,建立推动机制,明确目标任务,夯实工作责任。各村(社区)以点示范,再全面铺开,到2025年底,彻底改变我镇农村“视觉贫困”现象,打造干净、整洁、靓丽的新农村形象,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组织架构

成立哲桥镇农村治房攻坚行动工作专班,工作专班下设拆除农村废旧房、改造提质建成房及规范农村新建房三个工作小组。工作专班由党委书记李曙光任组长,镇长段文冬任第一副组长,人大主席贺忠、统战委员罗沛、党委副书记李清文、纪委书记谢意宇、宣传委员吴洪元、党委委员(副镇长)周汝城、组织委员资琛琳、副镇长郑贺、任副组长,人大副主席曾绍友任常务副组长,党政综合办、基层党建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乡村振兴办、财政所、司法所、自然资源所、哲桥法庭、哲桥中心派出所、哲桥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全体党政领导、驻村干部和各村(社区)负责人为成员单位(附件1),负责全镇拆除农村废旧房(工作小组由曾绍友任组长)、改造提质建成房(工作小组由罗沛任组长)、规范农村新建房(工作小组由吴洪元任组长)的统筹、推进、协调和督导等工作。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镇乡村振兴办,由分管乡村振兴工作的二级主任科员贺红意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工作小组的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和村(社区)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安排专班专人,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形成“统一领导、高位推动、齐抓共促”工作格局。

四、工作内容

拆除农村废旧房。重点开展拆危旧房、违建房、空心房和偏杂房工作,以自然湾村为单元实行整湾推进。危旧房指房屋主体或承重墙已经全部倒塌,剩余的残垣断壁、屋顶塌陷倾斜,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住房或棚房;鉴定结果为D级的农村非经营性自建房等。违建房指不符合城乡规划、未办理规划许可及产权证、违反临时用地规定和乱搭乱建的违法违章建筑物和构筑物;不符合“一户一宅”政策的老旧住房等。空心房指长期无人居住或无人照管的废弃房;农村废弃工业企业、农业生产废弃设施的建筑(厂棚);享受易地搬迁脱贫户拆迁前的旧房等。偏杂房指各类废弃的养殖圈舍、旱厕;破损遮阳(雨)棚、“大棚房”和农业设施用房等。中国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名村等有保护价值的古建筑,按照相关要求修缮保护,不纳入拆除范围。

改造提质建成房三白一灰”行动对于年代较新、结构完整、质量良好的现有建成房,要进行提质改造,实现房屋风貌靓化提升。明确适用方案和技术手段,农房裸墙要刷白,符合一户一宅的农户自建房,考虑美观与保护墙体需要,均要实行外墙体白(灰)色粉刷或贴砖。重点开展国省市镇主干道沿线、示范村、旅游景点建成房的改造提质,基本形成“线上有风景、面上有效应”的生动格局。

规范农村新建房。要健全机制、明确责任,不断规范和加强农村宅基地和农村村民新建、改建、扩建、翻建住房管理。要坚持规划导向,明确农村新建房建设方案及验收标准,除选址要符合耕地保护等农村宅基地审批政策外,建筑结构和外观风貌要符合“三白一灰”等建筑风貌控制要求,或按照衡阳市农村住房设计通用图集进行建设,强化规划管控,确保无违规建房和“裸房”,实现“适用、经济、牢固、美观、有序”的目标。

五、工作步骤

宣传发动阶段2024年3月15日至2024年3月31日

层层召开动员会,广泛开展屋场恳谈会,深入湾村与农户面对面交谈,充分发挥“湾村明白人”宣传作用,利用党政门户网、电视台、手机、广播电台、“村村响”等平台,宣传拆除农村废旧房、改造提质建成房(“三白一灰”行动)和规范农村新建房的相关政策、重要意义和法律法规,动员全镇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带头示范,形成强有力的高压态势及浓厚氛围。

(二)摸底排查阶段(2024年3月15日至2024年3月31日)

各村(社区)要对废旧房、建成的裸房、在建的新房和“一户一宅”情况逐组逐湾进行摸底认定,及时与房屋产权归属人沟通,公示无异议后,填写《哲桥镇拆除废旧房行动摸底表》(附件2),并报送到镇农村治房工作小组办公室(1号楼206室)。工作小组办公室对各村(社区)报送的拆除废旧房行动摸底表和摸排裸房、在建新房情况进行全面核实,核实工作贯穿于整个农村治房攻坚行动。

整治攻坚阶段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11月底

各村(社区)要根据摸排认定情况,明确拆除农村废旧房、改造提质建成房(“三白一灰”行动)和规范农村新建房工作任务,挂图作战,以攻坚的姿态狠抓农村治房行动。在办点示范上选取群众基础较好、意愿比较强烈,乡贤及湾村理事会大力支持的湾组先行拆除废旧房,探索创造先进经验;在方式方法上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带头拆、村组干部要主动拆、“湾村明白人”要宣传拆、农户村民要跟着拆;在治房攻坚顺序上先完成国省市镇道沿线和示范湾组、旅游景点等重点部位,以点带面向湾组屋场延伸,全面改善全镇村容村貌。

总结考评阶段2024—2025年每年12月

根据一年治房工作任务及考核要求,此项工作纳入年度和季度考核,实行“一月一督查、一月一排位、一月一通报”的考核机制,在年底总结农村治房工作成绩和存在的问题,抓好查漏补缺和整改工作,推介典型,开展表彰和评优活动。对工作落实较慢的成员单位,给予严厉批评和总责。

六、保障措施

夯实工作责任工作小组成员单位要认真落实本行业、本领域农村治房职责,研究谋划工作措施,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体系。工作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把农村治房攻坚行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确定路线图、任务书和责任人。各村(社区)要扛起主体责任,细化责任清单、任务清单,明确本领域、本辖区的工作任务,尤其是国省市镇主干道、示范湾组及旅游专线周边,要进行重点拆除,并明确相关责任人。驻村领导要加强对联点村(社区)治房攻坚行动的调度和指导,治房工作成效与年度绩效考核直接挂钩。三个工作小组组长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推动分管领域的治房任务落实落细。联点后盾单位要加强工作支持,帮助解决实际问题。派出所、司法所和综合执法大队要妥善化解涉拆涉诉矛盾纠纷,确保全镇农村治房工作公平、公正、有序开展。

明确工作标准。拆除农村废旧房屋,拆除前、后要同一位置(参考物)使用水印相机进行拍照留影,并对应所属农户进行编码标识,建立档册。拆除后的场地要排除安全隐患并予以平整,形成的空地可绿化、可开垦耕地。改造提质建成房(“三白一灰”行动)要按照《哲桥镇“三白一灰”外墙抹灰验收标准及技术要求》(附件3)开展实施、组织验收。规范农村新建房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手续审批,加强施工监管,确保符合“三白一灰”、农村住房建设要求。拆除废旧房、改造提质建成房(“三白一灰”行动)前由各村(社区)告知镇工作专班办公室现场采点登记,待镇工作专班办公室初验后,如达到标准即向市工作小组提出验收申请,再由市工作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验收认定。

加大资金投入。各村(社区)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引导各方力量参与治房攻坚行动,要按照“群众筹集、财政奖补、社会捐助、联点单位帮扶、村集体经济安排”的思路,发动群众采取集资筹资、以工代赈等办法,建立健全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对于验收通过的拆除废旧房,由镇财政按正屋100元/间(20-30平方)、杂屋50元/间的标准奖补给各村(社区),用于拆除工程费用;验收通过的改造提质建成房(“三白一灰”行动)由镇财政给予25元/平方的资金奖补。每个村(社区)应示范带动,至少创建一个拆除废旧房和“三白一灰”综合性示范湾组,凸显人居环境整治成效,待市级奖补经费到位后,镇财政将对创建成功的示范湾组给予适当奖补。

强化督查考核。由镇工作专班负责牵头,依据《哲桥镇农村治房攻坚行动评分细则》对全镇农村治房攻坚行动进行考核,重点对拆除农村废旧房进行量化打分(附件4),实行“一月一督查、一月一排名、一月一通报”机制(考核到每名村干部,按完成情况进行排名)。对成绩突出、效果明显的村(社区)及村干部个人给予奖励;对措施不力、进度缓慢、效果不好的村(社区)及村干部个人予以约谈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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