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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桥镇党员积分考核管理实施方案

哲桥镇党员积分考核管理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激励广大党员亮明身份发挥作用,积极投身全改革发展与振兴乡建设的伟大实践,根据上级要求,镇党委决定,全面推行党员积分考核管理。现根据党章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全实际,制定如下考核管理办法。

一、考核对象

基层党组织管理的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对年老体弱、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行动不便等无法正常参加党组织生活的党员,由本人申请,经党支部批准,报镇党委审核备案可不纳入积分管理。?

二、积分内容

围绕党员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四个合格”标准进行设置。每年为一个积分周期,每年总分为100分,具体由日常行为积分、民主评议积分、突出贡献积分三部分组成,并设置若干一票否决指标。?

(一)日常行为积分 (总分60分,每月5分)

根据党员的基本义务,明确党员应达到的基本要求,达不到基本要求的按月逐项扣分,每月最多扣5分。

1.参加支部活动情况。积极参加“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党员冬春训以及党组织集中开展的其它活动,每缺勤一次扣1分,每迟到早退一次扣0.5分。

2.遵守党纪法规情况。按月足额交纳党费,党费交纳不及时或不按标准交纳的,每次扣2分。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执行组织决议,认真完成党组织分配的任务,党员公开发表不当言论的,没有正当理由拒不执行组织决议的,不做党组织分配的工作的,视情况每次扣2-5分。模范遵守法律法规,严格教育和监督近亲属,自觉与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对违法违纪行为视而不见的,每次扣2分;包庇纵容近亲属违法违纪的,每次扣5分;本人出现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相关党纪法规从严处理,本月积分为0,年度民主评议党员直接定为不合格党员。

3.联系服务群众情况。认真落实党员联系帮扶贫困户制度,每月至少到结对帮扶的贫困户家中走访一次,为帮扶对象解决实际困难,未达到要求的,每月扣2分。“两委”干部认真落实轮流坐班制度,积极为群众开展代访、代办等服务,每缺岗一次扣2分,对群众请办的事项没有回音的,每次扣1分;无职党员积极参加设岗定责活动,结合自身实际主动认领岗位,认真履行职责,没有特殊原因而不参加设岗定责活动的,每月扣2分,认领了岗位但履职不到位的,每月扣1分。

4.弘扬新风正气情况。带头遵守规民约,积极倡导文明新风,带头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自觉抵制各种歪风邪气,若出现拉帮结派、红白喜事大操大办、打架斗殴等破坏新风正气行为的,视情况每次扣2-5分。

外出流动党员要求按月足额交纳党费,每季度至少向党支部报告一次在外学习、工作、生活情况,每年至少参加一次组织生活会。未按月足额交纳党费的,当月的5分全部扣完;未按季度向党支部报告在外学习、工作、生活情况的,当季的15分全部扣完;年底不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党员冬春训的,当年的60分全部扣完。?

(二)民主评议积分 (总分30分,其中党员评议积分20分,群众评议积分10分)

1.党员民主评议积分。党组织每年组织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对党员的年度表现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设“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按照“优秀”100分、“合格”80分、“基本合格”60分、“不合格”40分的标准计算出党员评议分,计算公式为 (“优秀票数”×100+“合格票数”×80+“基本合格票数”×60+“不合格票数”×40)÷参评人数,并将评议得分按照20%的比例计入党员年度积分。

2.群众评议积分。党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时,邀请10名以上群众代表参加,重点对党员遵守党纪党规,抵制歪风邪气,联系服务群众,发挥带头作用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满意度测评设“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次,按照“满意”100分、“基本满意”60分、“不满意”40分的标准计算出群众评议分,计算公式为(“满意票数”×100+“基本满意票数”×60+“不满意票数”×40)÷参评人数,并将评议得分按照10%的比例计入党员年度积分。?

(三)突出贡献积分(最多加10分)

党员立足自身实际,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集体和党员群众作出积极贡献,给予相应加分。

1.为保护国家、集体利益或者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奋不顾身、挺身而出的,每次记2-5分。?

2.在抗击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或急难险重任务面前,冲锋在前、勇挑重担的,每次记2-5分。

3.在党组织统一组织以外,发挥自身特长,积极参加各类志愿服务活动,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每次记2分。

4.积极向党组织提出合理化建议,助推本经济社会发展成效明显的,每次记2分。

5.带领群众创业致富,为群众提供致富信息,传授致富技能,发展致富项目,帮助群众就业,每次记2分。?

6.带头维护和谐稳定,积极参与处理棘手的信访或矛盾,并且处理效果好的,每次记2分。?

7.积极揭发和举报破坏社会治安行为、安全隐患和邪教活动,经调查属实的,每次记2分。?

8.受到乡镇(街道)表彰奖励的,每次记2分;受到县级表彰奖励的,每次记5分;受到市州级以上表彰奖励的,每次记10分。?

其它加分事项,由党组织研究,提交党员大会讨论通过后,酌情加分。?

(四)一票否决事项

党员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当年所有积分清零,并直接评为不合格员。?

1.违纪违法,被纪检、司法机关立案查处的;

2.煽动、组织和参与非法上访的;

3.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搞封建迷信的;

4.组织或参与聚众赌博和地下六合彩,涉黑涉恶,涉枪涉爆、涉黄涉毒的;

5.无故不参加换届选举、发展党员会议等重大政治活动,蓄意干扰组织决定、制造干群矛盾的;

6.截留惠民政策资金、侵占集体财产、拖欠集体租金的;?

其它一票否决事项,由党支部研究,提交党员大会讨论通过后执行。?

三、积分程序

党员积分管理以党支部为单位实施,一般按以下环节进行:

(一)年初制定标准。每年初,基层党组织按照上级党组织明确的积分内容,进一步细化量化考核标准,明确加分、扣分和一票否决项目。?

(二)每月自主申报。每月固定党日,党员对照积分考核标准,如实向党组织申报积分事项。党组织要明确记分员,建立积分台账。?

(三)季末公开公示。每季度末,党组织根据党员日常行为,对每名党员的积分事项和分值进行初评,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接受党员的申辩和问询,及时核实反馈。?

(四)年底综合评定。每年底,党组织对党员年度的日常行为积分、民主评议积分和突出贡献积分进行汇总。通过公开栏、党员大会通报、党务公开网等途径进行公示,并反馈给党员本人,无异议后报乡镇党委备案。?

四、结果运用

党组织要把党员积分管理与星级评定、民主评议党员有机结合,作为评先评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的重要依据。

 

 

中共耒阳市哲桥镇委员会

                                                           2018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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