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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耒阳市园林绿化事务中心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耒阳市园林绿化事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负责贯彻实施城市绿化规划、建设和管理。

(二)、负责城市工程项目和开发项目配套绿化的监督和检查。

(三)、负责城市绿线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四)、负责城区行道树和绿化带的日常维护和管理。

(五)、负责对城区违法侵绿占绿行为的查处。

(六)、负责花圃的建设和管理、城区古树名木的保护和管理。

(七)、负责重要节日的摆花布景工作。

(八)、负责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耒阳市园林绿化事务中心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生产技术股、园林设施管理站、督察股、绿化队、花圃、工会、妇联、财务股。

(二)决算单位构成。耒阳市园林绿化事务中心只有本级,没事其他决算单位,因此本部门决算仅含本级决算。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1106.31万元。与2020年相比,减少180.93万元,减少14.05%,主要是因为项目比2020年度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106.3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06.31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106.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0.95万元,占76.02%;项目支出265.36万元,占23.9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106.31万元,与2020年相比,减少180.93万元,减少14.05%,主要是因为项目比2020年度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06.3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80.93万元,减少14.05%,主要是因为项目比2020年度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06.3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9.83万元,占10.83%;卫生健康(类)支出51.84万元,占4.69%;城乡社区(类)支出872.26万元,占78.84%;交通运输(类)支出0.65万元,占0.05%;住房保障(类)支出61.72万元,占5.58%。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54.9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106.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84%,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年初预算为86.05万元,支出决算为119.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9.2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基本工资提标,社保基数增加。

2、卫生健康(类)。

年初预算为51.95万元,支出决算为51.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4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死亡。

3、城乡社区(类)。

年初预算为755.65万元,支出决算为872.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4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节日摆花布景预算调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40.9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79.6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71%,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等;公用经费61.2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29%,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04万元,支出决算为4.0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相比持平。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相比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4.04万元,支出决算为4.0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上年相比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04万元,占10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来宾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0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4万元,主要是车辆维修支出,截止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1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6.63万元,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1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8.2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0.2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90万元。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其他用车1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生产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报告等,详情见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见附件


  

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为了切实做好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耒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有关精神,结合实际,我中心组织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经过对各项财务资料和统计数据的分析,对部门整体支出预算执行和管理的合法性、完整性、使用效益等方面进行分析计算、总结,现将本单位2021年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结果报告如下: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贯彻实施城市绿化规划、建设和管理。

2、负责城市工程项目和开发项目配套绿化的监督和检查。

3、负责城市绿线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4、负责城区行道树和绿化带的日常维护和管理。

5、负责对城区违法侵绿占绿行为的查处。

6、负责花圃的建设和管理、城区古树名木的保护和管理。

7、负责重要节日的摆花布景工作。

8、负责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1、内设机构设置。耒阳市园林绿化事务中心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生产技术股、园林设施管理站、督察股、绿化队、花圃、工会、妇联、财务股。

2、决算单位构成。耒阳市园林绿化事务中心只有本级,没事其他决算单位,因此本部门决算仅含本级决算。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资金管理情况:

我中心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1]10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预算绩效管理购买中介机构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绩[2014]26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绩[2021]7号)以及耒阳市财政局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建立健全了管理制度,认真抓好资金管理,做到了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安全并发挥最大作用。

(二)资金支出使用情况:

2021年本单位收入总计1106.31万元,部门整体支出1106.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0.95万元,项目支出265.36万元。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全年收支平衡。

1、基本支出:2021年本部门基本支出840.9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79.68万元,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运行经费326.63万元,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本单位2021年严格按照年初预算以及各级部门相关要求,严控经费支出,强化制度执行,降低行政成本。严格公务接待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申报审批程序,做到一事一审批,一事一结账,严格报账程序,重大事项遵守“三重一大”制度,全年整体部门支出严格控制在年初预算范围之内。

2、项目经费:2021年本部门项目支出265.36万元。主要是城市绿化方面而发生的支出,具体项目情况如:(1)城区树木养护;(2)节日摆华布景(3)八条道路绿化养护;(4)苗木补植;(5)义务植树经费等。以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省级文明城市为目标,提升城市品位,深入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促进城市有机更新。

全年绩效总目标和阶段性目标都已按计划完成,项目的开展有力地支持了耒阳市省级文明园林城市建设,整体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都已逐步呈现,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明显提升,生态条件日趋完善,人居环境得到改善。

三、资产管理情况

本单位固定资产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调配,并按使用人建立了资产卡片管理台账,对固定资产实行统一采购、多人经办,年初根据各部门需求制定采购计划,实行多方询价、货比三家,按政府采购程序和有关规定加强采购手续。年底对财产物资进行清查、盘点,杜绝了国有资产的流失。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对照年初制定目标,2021年我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反映我单位2021年绩效目标完成较好,确保了单位的正常运行,在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等方面都完成较好。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我单位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96分。

五、其他情况说明

2022年是新时代第一个五年规划的续篇之年,正在迈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步伐,市委、市政府及城市管理局对城市绿化综合管理工作提出了“标准更高、发动更广、动作更快、力度更大、工作更实”的要求,建议财政加大经费投入,优先保证城市绿化综合管理工作各项经费,全力提升耒阳城市品位,促使“五个耒阳”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新的台阶,为我市经济建设再做贡献。

附件:

     园林2021部门决算公开套表

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表(园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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