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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耒阳市城市管理局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耒阳市城管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耒阳市城市管理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落实有关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办法,拟订城市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和行业标准,负责编制城市管理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城市管理调查研究。

(二)负责城市管理业务指导、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工作。

(三)承担市政管理、园林绿化管理、环境卫生管理、渣土和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市容市貌标准制定、公用设施占用审批、公园广场管理等工作。全局共有全额编制41个,实有全额在职人员46人,退休7人。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耒阳市城市管理局实行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工人事股、财务审计股、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股)、协调督查股(市容监察股)、基础设施股。局属二级机构5个,分别为市政管理处(副科级)、园林绿化所(副科级)、环境卫生管理处(副科级)、固体废弃物处置管理处(副科级)、渣土管理所(正股级)。

(二)决算单位构成。耒阳市城市管理局2020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耒阳市城市管理局本级、固体废弃物处置管理处、渣土管理所。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2162.77万元。与2020年相比,减少1686.91万元,减少43.82%,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项目经费减少幅度较大。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162.7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62.77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162.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8.22万元,占21.19%;项目支出1704.56万元,占78.8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162.77万元,与2020年相比,减少1686.91万元,减少43.82%,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项目经费减少幅度较大。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162.7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65.61万元,减少14.16%,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项目经费中抗疫特别国债本年无预算资金安排,因此总财政拨款支出减少幅度较大。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162.7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6.15万元,占2.13%;城乡社区(类)支出1636.31万元,占75.66%;住房保障(类)支出32.80万元,占1.52%;卫生健康(类)支出21.89万元,占1.01%;节能环保(类)支出221.88万元,占10.26%;年初结转结余的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类)支出203.75万元,占9.42%。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959.02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162.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4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37.39万元,支出决算为37.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年初预算为8.76万元,支出决算为8.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18.78万元,支出决算为18.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3.11万元,支出决算为3.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5、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

年初预算为221.88万元,支出决算为221.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469.93万元,支出决算为469.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

年初预算为386.02万元,支出决算为386.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8、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开发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00万元,支出决算为2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9、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54.05万元,支出决算为54.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公共设施(项)。

年初预算为57.24万元,支出决算为57.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1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款)城市环境卫生(项)。

年初预算为469.08万元,支出决算为469.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32.80万元,支出决算为32.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13、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类)基础设施建设(款)市政设施建设(项)。

年初结转和结余203.75万元,支出决算为203.75万元,完成年初结转和结余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结转和结余。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58.2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01.2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7.58%,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等;公用经费56.9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2.42%,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50万元,支出决算为3.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相比减少(增加)0万元,减少(增长)0%。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万元,支出决算为0.85万元,完成预算的8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与上年相比增加0.04万元,增加4.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今年亚行项目考察次数增加,相应接待费增长。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6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编制未考虑周全,与上年相比减少0.05万元,减少1.8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85万元,占24.29%,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65万元,占75.71%。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85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7个,来宾102人次。主要是衡阳及省厅上级部门来我单位考核、督查、审计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6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单位本级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5万元,主要是公车租赁支出,截止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80.36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03.75万元;支出984.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984.11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6.92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31.37万元,增加122.77%。主要原因是:以前年度公用经费严重不足,以其他经费补贴公用经费,今年按实际公用支出填写决算报表。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1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5万元,用于召开城市环境卫生督查会议,人数280人,内容为对各单位和各街道负责区域卫生进行督查,评比;开支培训费0万元。本年未发生培训活动,因此无培训支出。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1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29.4万元,其中:政府货物类采购预算685.4万元;工程类采购0万元;服务类采购4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5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6.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5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6.5%。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固废处和渣土所共有车辆23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7辆、专业技术用车16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十三、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报告等,详情见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2021年城管局决算公开套表

城管局2021部门整体绩效评价表


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为了切实做好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耒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有关精神,结合实际,我局组织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经过对各项财务资料和统计数据的分析,对部门整体支出预算执行和管理的合法性、完整性、使用效益等方面进行分析计算、总结,现将本单位2021年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结果报告如下: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宣传、贯彻、落实有关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办法;拟订全市城市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和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编制城市管理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城市管理调查研究。

2、负责全市城市管理的指导、协调、监督、考核工作;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的规划建设及管理工作。

3、承担市政管理职责;负责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及其日常维护、监督管理和经营利用,参与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竣工验收;负责城市公用道路、排水管网、路灯方面的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管理和养护维护工作;负责户外照明亮化设施建设、维护管理等相关工作。

4、承担城市园林绿化监督管理责任;负责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及其日常维护、监督管理和经营利用,参与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竣工验收,落实“绿线管理”和“绿色图章”制度,负责市区园林绿化树木的砍伐、移植及占用绿地的审批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改变绿化规划和绿化用地使用性质审批;负责城市公园、广场及其他公共绿地建设、维护管理和经营利用。

5、承担城市环境卫生监督管理职责;拟订市环境卫生工作规划和环卫设施规划建设方案;负责环卫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和运营;参与环卫设施建设项目规划设计的审核和竣工验收;负责城区主次街道、广场及其他城市公共场所的清扫、保洁、清洗;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工作;负责垃圾转运及转运站建设和管理;负责城区水上环境卫生管理。

6、负责生活垃圾处置及卫生填埋、焚烧发电、资源利用等无害化处置的监管。

7、负责城区渣土、建筑垃圾处置的审批和监督管理;负责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和管理。

8、承担城市市容方面的审批管理责任;负责建立城市管理工作联动机制,拟订城市市容市貌标准并组织实施;编制户外广告设置等规划;负责城市广场、人行道、建筑物和构筑物立面及其他公共场地等城市公共空间和公用设施的占用审批、广告设置审批和挖掘施工审批。

9、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做好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相关对接工作。

10、负责本行业领域职责范围内的应急管理工作,对本行业领域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11、承担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2、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3、与市综合执法局有关职责分工。按照《耒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耒阳市综合执法协作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耒政发〔2017〕10号)和《关于推进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相关工作的市长办公会议纪要》(2017年3月20日第七期)精神和要求执行。

机构设置

根据编办核定,本单位属于正科级行政机关单位,本单位内设6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政工人事股、财务审计股、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股)、协调督查股(市容监察股)、基础设施股。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资金管理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1]10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预算绩效管理购买中介机构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绩[2014]26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绩[2021]7号)以及耒阳市财政局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建立健全了管理制度,认真抓好资金管理,做到了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安全并发挥最大作用。

(二)资金支出使用情况:

2021年本单位收入总计2162.77万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03.75万元。部门整体支出2162.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8.22万元,项目支出1704.55万元。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全年收支平衡。

1、基本支出:2021年本部门基本支出458.2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01.29万元,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运行经费56.93万元,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本单位2021年严格按照年初预算以及各级部门相关要求,严控经费支出,强化制度执行,降低行政成本。严格公务接待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申报审批程序,做到一事一审批,一事一结账,严格报账程序,重大事项遵守“三重一大”制度,全年整体部门支出严格控制在年初预算范围之内。

2、项目经费:2021年本部门项目支出1704.55万元。主要是为完成城市管理方面而发生的支出,具体项目情况如湘江流域存量垃圾治理一体化建设、南京垃圾处置场运行经费、马阜岭公园保洁维护经费、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督查考核经费等。以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省级文明城市为目标,健全城市管理机制体制,提升城市管理服务,深入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促进城市有机更新。

全年绩效总目标和阶段性目标都已按计划完成,项目的开展有力地支持了耒阳市城市化建设,整体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都已逐步呈现,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明显提升,生态条件日趋完善,人居环境得到改善。

三、资产管理情况

本单位固定资产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调配,并按使用人建立了资产卡片管理台账,对固定资产实行统一采购、多人经办,年初根据各部门需求制定采购计划,实行多方询价、货比三家,按政府采购程序和有关规定加强采购手续。年底对财产物资进行清查、盘点,杜绝了国有资产的流失。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对照年初制定目标,2021年我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反映我单位2021年绩效目标完成较好,确保了政府的正常运行,在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等方面都完成较好。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我单位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98分。

五、其他情况说明

2022年是新时代第一个五年规划的续篇之年,正在迈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步伐,市委、市政府对城市环境综合管理工作提出了“标准更高、发动更广、动作更快、力度更大、工作更实”的要求,提出了“一个行动和五个专项整治”,建议财政加大经费投入,优先保证城市环境综合管理工作各项经费,全力推动耒阳城市环境更新向好,促使城市管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新的台阶,为我市经济建设再做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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