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耒阳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2023年预算公开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19、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0、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1、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城区拟定范围内道路、桥梁、排水设施、路灯照明设施等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养护、维修、运营安全和应急管理相关事务性工作。

2.参与市政公用事业的特许经营监督管理工作。

3.协助编制城市照明专项规划;参与城市道路照明设施规划和建设计划。

4.协助做好城市道路的年度计划、组织建设和管理服务工作。

5.参与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竣工验收;参与开发项目公共设施的方案评审、监督管理和综合验收

6.负责职责范围内项目移交接收入相关事务性工作。

7.承担依附城市道路挖掘、占用等行为的监督管理相关事务性工作。

8.完成市政府、城市管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根据编办核定,本单位属于副科级事业单位,城管局下设的二级机构。内设6个职能股室(综合股、财务股、工程技术股、照明设施股、基础设施股、设备股),全处共全额事业编制123人,实有在职人员84人,退休人员39人,长聘人员2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耒阳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只有本级,无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为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3年本部门收入预算3405.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05.8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25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36.23万元,主要原因是城区路灯节能环保分享项目今年未通过预算减少了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0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本部门支出预算3405.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05.8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9.9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1.6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3.9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200万元。年终结转结余0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36.23万元,主要原因是城区路灯节能环保分享项目今年未通过预算减少了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0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3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905.82万元,其中: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9.99万元,占9.93%;卫生健康支出51.63万元,占5.7%城乡社区支出700.23万元,占77.30%主房保障支出63.97万元,占7.06%。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3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905.82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630.11万元,基本养老89.99万元,医疗支出51.63万元,住房公积金65.18万元;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3.79万元。 

(二)项目支出:2023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3年本部门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2500万元,主要是城乡社区支出2500万元,占100%。其中用于城市公共设施支出1800万元,主要是用于城市公用照明电费800万元,城区路灯路面维护及运行经费1000万元;用于国有土地开发的支出700万元,主要用于迎宾大道路灯迁移改造项目方面700万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本部门的机关运行经费53.79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4.35万元,(下降)7.48%,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退休人员。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3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5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2年减少13.50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减少了车辆,实行预算控制制度,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数量、规模、接待标准等。。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3年我单位一般性支出预算53.79万元,主要用于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公务接待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无会议费预算,无培训费预算。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3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34.5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30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70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34.5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2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辆16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1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3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3405.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05.83万元,项目支出2500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的支出,包括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

4、“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耒阳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2023年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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