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耒阳市城管局2023年预算公开编制说明(单位)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19、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0、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1、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宣传、贯彻、落实有关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办法;拟订全市城市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和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编制城市管理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城市管理调查研究。

2、负责全市城市管理的指导、协调、监督、考核工作;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的规划建设及管理工作。

3、承担市政管理职责;负责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及其日常维护、监督管理和经营利用,参与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竣工验收;负责城市公用道路、排水管网、路灯方面的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管理和养护维护工作;负责户外照明亮化设施建设、维护管理等相关工作。

4、承担城市园林绿化监督管理责任;负责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及其日常维护、监督管理和经营利用,参与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竣工验收,落实“绿线管理”和“绿色图章”制度,负责市区园林绿化树木的砍伐、移植及占用绿地的审批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改变绿化规划和绿化用地使用性质审批;负责城市公园、广场及其他公共绿地建设、维护管理和经营利用。

5、承担城市环境卫生监督管理职责;拟订市环境卫生工作规划和环卫设施规划建设方案;负责环卫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和运营;参与环卫设施建设项目规划设计的审核和竣工验收;负责城区主次街道、广场及其他城市公共场所的清扫、保洁、清洗;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工作;负责垃圾转运及转运站建设和管理;负责城区水上环境卫生管理。

6、负责生活垃圾处置及卫生填埋、焚烧发电、资源利用等无害化处置的监管。

7、负责城区渣土、建筑垃圾处置的审批和监督管理;负责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和管理。

8、承担城市市容方面的审批管理责任;负责建立城市管理工作联动机制,拟订城市市容市貌标准并组织实施;编制户外广告设置等规划;负责城市广场、人行道、建筑物和构筑物立面及其他公共场地等城市公共空间和公用设施的占用审批、广告设置审批和挖掘施工审批。

9、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做好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相关对接工作。

10、负责本行业领域职责范围内的应急管理工作,对本行业领域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11、承担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2、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3、与市综合执法局有关职责分工。按照《耒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耒阳市综合执法协作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耒政发〔2017〕10号)和《关于推进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相关工作的市长办公会议纪要》(2017年3月20日第七期)精神和要求执行。

     (二)机构设置

根据编办核定,本单位属于正科级行政机关单位,本单位内设6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政工人事股、财务审计股、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股)、协调督查股(市容监察股)、基础设施股。本单位设置3个副科级二级机构: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园林绿化事务中心、环境卫生管理所。以上3个二级机构单位预算单独编制、单独公开和单独下达。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耒阳市城市管理局只有本级,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园林绿化事务中心、环境卫生管理所以上3个二级机构部门预算单独编制、单独公开和单独下达。因此,纳入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为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3年部门收入预算总额3751.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11.44万元,政府性基金284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10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2001.2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亚行湘江流域贷款项目财政配套资金及新增餐厨垃圾项目、焚烧发电项目等几个项目经费较上年有所减少。

(二)支出预算:2023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3751.44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1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5.3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650.5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1.38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2001.25万元,下降34.79%,主要原因是是2023年亚行湘江流域贷款项目财政配套资金及新增餐厨垃圾项目、焚烧发电项目等几个项目经费较上年有所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3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911.44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17万元,占4.85%;卫生健康支出25.34万元,占2.78%;城乡社区支出810.56万元,占88.93%;住房保障支出31.38万元,占3.44%。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3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共466.44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3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3285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1、焚烧发电垃圾处理服务费820万元;2、渗滤液处理服务费350万元;3、焚烧发电飞灰处理服务费720万元;4、南京垃圾处置场运行经费450万元;5、马阜岭公园保洁、维护经费20万元;6、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督查考核经费60万元;7、金杯塘环卫工人保洁费5万元;8、西湖游园工资及管护费20万元;狮子岭公园保洁、维护经费20万元;9、环卫工人慰问金20万元;10、沿江路各商铺赔偿款60万元;11、狮子岭、马阜岭丧葬补助经费80万元;12、渣土所运行经费100万元;13、春节期间城市环境专项整治经费60万元;14、湘江流域贷款项目财政配套资金500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2023政府性基金支出2840万元,其中,城市环境卫生800万元,占28.1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1、南京垃圾处置场运行经费450万元;2、渗滤液处理服务费350万元。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1540万元,占54.23%。具体安排情况如下:1、焚烧发电飞灰处理服务费720万元;2、焚烧发电垃圾处理服务费820万元。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支出500万元,占17.6%。具体安排情况如下:湘江流域贷款项目财政配套资金500万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本级机关运行经费25.84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65万元,下降2.46%,主要是人员调动及退休减少。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3年本部门机关本级,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2年减少0.2万元,下降20%,原因是响应政策,励行节约。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3年我单位一般性支出预算20万元,主要用于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其中:会议费11万元,拟召开7次会议,人数280人,内容为本系统相关工作会议,培训费预算0.2万元,拟开展3次培训,人数6人,内容为业务培训:包括办公室、财务审计股、政工人事股等多个股室参加省厅业务培训。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3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65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771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879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止2022年12月底,本部门固废处和渣土所共有车辆23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7辆、专业技术用车16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3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3751.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6.44万元,项目支出3285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的支出,包括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

4、“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耒阳市城管局2023年预算公开表(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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