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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耒阳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5 3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耒阳市发改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公布如下:

  一、概述                   

  政务信息公开是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服务效率、提升政府形象的重要举措。2014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健全机制、完善流程,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完善领导体制

  我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确立了分管办公室副局长负总责,办公室主任负责指导具体事务的领导体制,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性、连续性,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健全配套制度

  为了更好地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政府信息,结合工作实际,我局主动公开120条目录,基本涵盖了我局工作的各个方面。政府信息公开配套文件的建立健全,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高效运转。

  (三)明确职责分工

  我局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科学划分科室职责,以“高效、规范、统一”为原则,明确办公室为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部门和工作机构;各股室负责及时、准确地收集、整理、更新、审查并提供本股室可供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强化学习培训

  为切实加强全局党员干部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熟悉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流程,我局狠抓思想发动,强化学习培训,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深入,扎实推进。通过自学、听报告、看资料片、股室讨论等多种形式,系统组织机关各股室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配套文件,夯实了工作基础。

  (五)大力推动落实

  根据政府信息工作要求,我局对所有发文都认真审核是否应当公开,在文件发文稿纸上专门设置了“公开属性”一栏,要求信息产生股室对是否公开提出意见,并确定了公文公开的审批程序。对所有应公开的规范性文件、统计数据,我局及时在网站上予以发布,确保公众的知情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0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依申请公开渠道畅通,本年度我局共收到并办理社会公众申请公开信息9件。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没有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五、咨询情况
  2014年,我局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0人次。其中,现场咨询0人次,占总数的0%;电话咨询0人次,占总数的0 %;网上咨询0人次,占总数的0%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申诉案没有发生;行政诉讼案没有。

  七、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健全制度、规范流程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主动公开信息的内容、形式、渠道与公众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是信息公开意识有待加强,信息公开渠道较为单一,信息公开的流程和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结合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将从以下三个方面进一步改进:

  (一)完善信息工作机制

  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

  (二)丰富信息公开内容

  加快信息公开的频率,及时更新网站信息;梳理信息内容,根据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体系。

  (三)创新信息公开渠道

在抓好发改局官方网站这一信息主渠道的同时,探索利用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电视、手机信息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研究在档案馆、公共图书馆提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可行性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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