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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耒阳市公安局部门决算





2020年度

耒阳市公安局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耒阳市公安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耒阳市公安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我局主要承担以下职责: 

(一)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三)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四)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五)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六)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七)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八)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九)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十)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 

(十一)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十二)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十三)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十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耒阳市公安局内设机构包括:指挥中心法制大队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刑侦大队经侦大队禁毒大队看守所强戒所蔡子池所 灶市所五里牌所58个机构。

(二)决算单位构成。阳市公安局2020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耒阳市公安局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20,579万元,与2019年相比,减少2,479万元,减少10.75%主要是因为2019年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东湖、水东江所建所及各项办公办案借款还帐造成支出基数陡增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9815.2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803.59万元,占比99.94%,其他收入11.64万元,占比0.0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年支出合计18387.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061.17万元,占比71.03%;项目支出5326.28万元,占比28.9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9803.59万元,与2019年相比,增长2.34%,主要是因为民警工资调标等;2020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8375.81万元,与2019年相比,增长15.8%,主要是2019年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东湖、水东江所建所及各项办公办案借款还帐造成支出基数徒增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18375.81万元,占本年支出99.94%,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长15.8%,主要是2019年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东湖、水东江所建所及各项办公办案借款还帐造成支出基数徒增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18375.8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00.75万元,占比9.26%,公共安全支出13959.32万元,占比75.9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74.45万元,占比5.85%,卫生健康支出1021.13万元,占比5.56%,住房保障支出620.17万元,占比3.36%。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6192.2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8375.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49%,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1492.78万元,支出决算数12353.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4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部分主要是民警工资调标。

2、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未安排,支出决算数285.64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弥补派出所运转经费及差额人员工资、中央禁毒补助等。

3、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执法办案(项)。

年初预算为1539.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19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2.3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办案业务费实际开支所需。

4、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特别业务(项)。

年初预算为108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230.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2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办案业务费实际开支所需。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年初预算849.36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074.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6.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实际开支所需。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493.54万元,支出决算数为48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2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略有变动。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599.82万元,支出决算数为620.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3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实际开支所需。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13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049.5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359.9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7.05%,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1689.5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2.95%,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07万元,支出决算为488.57万元,完成预算的96.36%,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23万元,支出决算为8.71万元,完成预算的37.87%,与上年相比增加1.23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上级对口单位的业务指导和协同作战频次有所增加。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484万元,支出决算为479.86万元,完成预算的99.14%,与上年相比减少24.14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8.71万元,占"三公"经费决算数的1.78%,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79.86万元,占98.22%。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71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198个、来宾1845人次,主要是上级单位办案业务指导及协同作战接待。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79.8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16.4万元(购置12台执法勤务用车、1台囚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3.46万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2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0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71万元,包括办公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书报费、公务接待费等。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0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3.08万元,用于上级业务部门办案指导及协同作战开支;开支培训费4.87万元,用于公安民警实战警能、警衔晋升等培训。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8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8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9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9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2.0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69%。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72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7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2020年我局支出主要包括:办案专项经费、协警工资及社保交费补助、一村一辅警经费、扫黑除恶专项、城市快警装备采购及维修、戒毒所运转、看守拘留所运转等。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对单位支出绩效开展了自评,涉及资金18387万元,自评覆盖率100%。绩效自评结果反映我局2020年绩效目标完成较好,创造了安全稳固的政治环境、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为了切实做好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耒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有关精神,结合实际,我局组织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经过对各项财务资料和统计数据的分析,对部门整体支出预算执行和管理的合法性、完整性、使用效益等方面进行了分析计算和总结,现将本单位2020年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结果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年末在职民警、文职人员700人(含交警83人),户政员62名,协辅警及网格员607人。内设机构有:政工室、指挥中心、警务保障室、纪委、法制大队、工会、人境大队、国保大队、治安大队、刑侦大队、经侦大队、禁毒大队、交警大队、巡特警大队、危爆大队、网安大队、拘留所、强戒所、看守所、艾滋病收治中心、白沙分局、综合执法警察大队、蔡子池所、灶市所等。

(二)部门主要职能

(1)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2)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3)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4)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等危险物品;

(5)对法律、法规制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6)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7)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8)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9)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

(10)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11)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12)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三)部门整体支出总体情况

本单位2020年全年收入总计19815万元,全年完成实际支出183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061万元,项目支出5326万元。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183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061万元(工资福利支出1050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9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22万元、资本性支出44万元)。三公经费支出48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8.71万元。

我局严格按照年初预算以及各级部门相关要求,严控经费支出,强化制度执行,降低行政成本。严格公务接待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申报审批程序,做到一事一审批,一事一结账,严格报账程序,重大事项遵守"三重一大"制度,全年整体部门支出严格控制在年初预算范围之内。

(二)项目支出

2020年项目支出5326万元,其中行政运行3189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85万元,执法办案276万元,特别业务1230万元,其他公安支出346万元。全年绩效总目标和阶段性目标都已按计划完成,项目整体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都已逐步呈现,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明显提升。

三、资产管理情况

本单位固定资产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调配,并按使用人建立了资产卡片管理台账,对固定资产实行统一采购、多人经办。年初根据各部门需求制定采购计划,实行多方询价、货比三家,按政府采购网的要求对单位所有采购物品进行网上采购,加强监管。年底对财产物资进行清查、盘点,杜绝了国有资产的流失。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20年,我局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较好,主要成绩如下:

(一)抓侦破打击,全力破获大要案件。2020年共立刑事案件2724起,破案759起,刑事拘留733人,移送起诉975人,行政拘留1467人。破获10起现行命案和13起命案积案,全市有影响的大要案件全部破获,侦破难度极大的马水"2020.1.7"命案,衡阳市局专程发贺电致贺;深化扫黑除恶斗争,2018年以来,共接到各级举报线索444条,已办结442条,办结率99.54%;共侦办涉黑涉恶团伙15个,其中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2个,恶势力犯罪集团6个(2020年新增3个),恶势力团伙7个(2020年新增3个);刑拘犯罪嫌疑人199人,逮捕165人,移诉178人,强戒3人,行政拘留14人;重拳打击涉诈犯罪,抓获涉嫌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嫌疑人106名,捣毁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窝点6个,破案70余起,涉案金额近两千万元。

(二)禁毒攻坚重拳整治毒品问题2020年共破获涉毒案件198起,刑拘155人,移诉212人,强戒303人,查获吸毒人员771人,破获了"2020-148"部督目标案件,抓获犯毒嫌疑人17人,缴获毒品约118公斤,摧毁一个横跨湖南、云南、广东三省的特大贩毒网络,全市外流贩毒人数22人,与去年同期的139人相比下降了84.17%,实现了禁毒摘牌。

(三)抓基础工作,开展集中清查行动。在全市开展为期3个月的重点人群、重点场所(部位)集中清查专项行动,全面清查全市容易藏污纳垢的场所,对工作人员提供的线索在捣毁犯罪窝点、打掉犯罪团伙中发挥重要作用予以重奖,到行动结束,共捣毁16个电诈、赌博等藏污纳垢窝点。其中,蔡子池派出所通过清查捣毁一电信网络诈骗窝点,抓获犯罪嫌疑人19人,涉案金额1000多万,收缴及扣押资金50余万元。同时,坚持对娱乐场所涉黄赌毒问题一经发现零容忍,2020年以来已打掉11个涉毒地下"嗨包"。

(四)抓改革创新,做实县域警务工作。根据上级要求,结合耒阳实际,按照8大类别、24个维度,出台《2020年耒阳市政治安全和社会风险研判报告》,将全市30个乡镇(街道)、378个村居(社区)按一、二、三类风险划分等级,在此基础上,创新工作方法,创新风险防控月报告调度讲评制度,打造耒阳特色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和新时代校园警务防控机制,并积极加强执法风险防控工作,推动全市上下将风险防控落到实处。

(五)抓问题整改,加强公安队伍建设。以省公安厅政治业务"双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为抓手,开展了队伍教育整顿、"清朗警营"专项政治督察、认"干亲"问题专项整治、取保候审执法"回头看"等一系列工作,近期又按上级要求扎实推进"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工作,解决了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5、存在的主要问题

(1)公安办案经费保障不足,经费使用捉襟见肘。

近年来,我局办案业务开支较大,主要原因:一是随着新法律法规的的实施,对办案证据要求更高,办案时间跨度更大,使办案成本开支增加很大;二是随着犯罪嫌疑人流动性的增加,尤其是公安部、省、市督办的大、要案,跨境、跨省的案件,需要要到外省取证或抓捕犯罪嫌疑人,由于办案费的提标以及物价上升等各种原因,导致办案开支快速增加;三是对办案现场勘查要求的提高、物证保全要求的提高,对犯罪嫌疑人信息的采集、对犯罪嫌疑人身体检查费用等等办案开支增长较快。我局只有通过压缩日常办公经费开支,来弥补办案经费。

(二)科技强警专项经费保障不足,难以满足新时期公安工作需要。

随着社会经济形势发展,办案必须依靠科技手段,但因财力等多方面原因,我局科技强警装备不足,制约了公安工作可持续性发展,难以满足公安工作的需要。

六、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一)建议市财政局加大对我局科技强警等项目的预算保障,以切实支撑项目实现预定目标。

(二)建议市财政局在专项经费的拨款上,能根据我市情况及国内形势,逐年有所上升,可适当缓解我局经费压力,使我局更好地履行职责,维护稳定,为创建"平安耒阳"服务。

_耒阳市公安局部门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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