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耒阳市公安局关于开展“三实”信息集中采集 大会战工作实施方案

耒阳市公安局(方案)

耒公通(2016)12号

耒阳市公安局关于开展“三实”信息集中采集

大会战工作实施方案

 

为落实省厅“三个一流”、“两加强、两提升”警务战略部署,建立“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实有单位”(以下简称“三实”)三位一体管理新模式,推进实有人口动态管控体系建设,根据衡阳市局的安排和部署,市局决定从2016年3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在全市组织开展“三实”信息集中采集大会战,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公安部、省公安厅“四项建设”和“三个一流”、“两加强、两提升”警务战略为指导,依托社区警务信息系统平台,以入户登记核对为主要手段,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全面开展“三实”信息集中采集,实现“三实”信息全覆盖,准确掌握实有人口居住、从业、迁移动态轨迹,为社会治安防范、警务实战和经济发展服务。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三实”信息集中采集大会战,实现省厅、衡阳市局提出的“三实三百”目标,即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实有单位的信息采集率、及时率和准确率均为100%。

“实有人口”是指在一定行政区域内实际居住的所有人员,以及未实际居住但在该行政区域实际从业的所有人员(军队、武警人员可以不作为从业人员信息登记,但散居在社会面的,应当作为实际居住人口登记);“实有房屋”是指实际存在的所有用于居住或者单位使用的房屋,包括永久性房屋和临时性房屋;“实有单位”是指以实有房屋为依托的所有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企业等非自然人的实体或其下属部门。

三、组织领导

市局成立“三实”信息采集大会战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市长、公安局长谭志锋任组长,政委方雨平,副局长雷超煌,党组副书记雷学武,副局长谢高求,副政委潘枝平,副局长、纪检组长谢规华任副组长,其他局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人境大队,由人境大队长蒋小标任办公室主任。指挥中心、政工室、纪检监察室、治安大队等有关单位要明确专人到办公室工作。

四、职责分工

大会战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督导检查、调度讲评,考评通报等具体工作。

考评办负责将“三实”信息集中采集工作纳入各单位绩效评估。

政工室负责社区辅警按社区民警的1:2比例配备到位及日常考核;负责宣传报道并对先进典型进行表彰。

警务保障室:负责落实“三实”信息集中采集大会战专项经费、衡办发[2014]16号规定的工作经费及装备。

治安大队:负责修改完善社区民警考核办法,将“三实”信息集中采集工作为重点考核内容,并纳入派出所等级评定;负责“三实”信息质量核查,提供相关数据和资料等。

人境大队:负责“三实”信息集中采集工作业务培训;协调民政部门做好楼门牌编码和清理整顿工作。

纪检监察室:对工作不力、进展迟缓、弄虚作假的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重点督查和问责。

白沙分局、各派出所:“三实”信息集中采集工作具体责任单位

1制定“三实”信息采集的具体实施细则,明确所领导和社区民警、户政员、网格员、协管员在“三实”信息采集录入中的职责任务;

2、协调街道(乡、镇)和社区(村、组)将“三实”信息采集纳入社区网格化管理范畴,统一组织实施;

3、逐月明确社区民警、户政员、网格员、协管员采集工作区域和任务,并上报备查,每周进行调度,严格进行考核;

4、对重点社区适时组织集中攻坚采集录入。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3月1日至3月31日)

市局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开展“三实”信息集中采集大会战,制订工作方案,开展动员部署,做好组织实施。

(二)信息集中采集录入阶段(2016年4月1日至2016年11月30日)

按照“以房管人”和“以业管人”的方法,坚持以区不漏栋、栋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 的原则,应采尽采,实行区域消化,全面开展入户(含单位)采集工作,并将信息录入市局警综平台“社区警务信息系统”,确保采集全面、录入及时、信息准确。

(三)楼门牌编码和清理整顿阶段(2016年4月1至2016年10月31日)

协调民政部门做好楼门牌编码和清理整顿工作,派出所对辖区内合法建筑物的门楼牌号码进行全面清理核对。

(四)考核评估阶段(201612月1日至30日)

市局组织统一考核评估,结果作为年度大会战工作目标和绩效评估的依据。

(五)总结通报(2017年初全市公安工作会议

市局根据全市“三实”信息集中采集工作日常督导和年终检查评估结果,对开展大会战信息采集达标,各项目标完成到位、成效突出的基层派出所、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于不达标单位,实行绩效评估“一票否决”,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六、工作方法

(一)信息采集。错时采集。根据辖区居民活动规律特点,采取“群众休息,我登门”的办法,充分利用白天采集实有单位信息,傍晚及双休日、节假日时间采集实有房屋及实有人口信息。预约采集。以发放、张贴通知的形式提前对将要开展采集的区域进行通告,对未能入户的,采取电话预约、贴条留言相结合的方法,预约时间,入户采集。集中采集。以事先告知的形式,在相对集中小区、工棚、工地等人口集中区域设置信息采集点,采集信息。社会化采集。充分利用“湖南省实有人口与出租屋自助采集管理系统”,由社区民警授权用工单位和出租屋房主,实现用工单位和出租屋房主互联网自助申报。指标量化采集。派出所要根据地区实际情况,科学测算、按月量化每个民警的月工作区域和工作量以及日均入户量,列表、排名推进。

(二)信息核查。工作人员在采集“三实”信息时要认真核对被采集人的身份证或户口本、房产证等,防止信息不全、有误。

(三)信息录入。所有采集的信息必须以社区()为单位由民警审核,及时录入到市局警综平台“社区警务信息系统”,并按楼栋建立好台账,妥善保管,存档备查。

(四)信息维护。要加强动态管理,社区(驻村)民警要按照月核查的要求对辖区的“三实”信息进行更新维护,指导用工单位和协辅警实时更新“三实”信息,确保“三实”信息的完整、准确、鲜活。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市局把三实信息采集作为全警工程、一把手工程来抓,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副市长、公安局长谭志锋负总责,其他局领导联点联片包干负责。派出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迅速召开工作部署会,明确责任,派出所所长为本单位“三实”信息采集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副职为具体责任人,派出所社区民警为直接责任人。

(二)强化宣传,营造声势。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营造宣传氛围,在单位、居民小区和社区(村委会)发放告知书,张贴标语、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让群众知晓“三实”工作,赢得老百姓的理解、支持和配合。要做好公安内部的组织发动,形成“全警采、长期采”的良好氛围。从基层所队和民警抓起,让随时随地采集比对信息作为基层民警常态工作手段和习惯,建立健全“工作即采集、采集即录入、录入即核查、核查即预警”的工作机制,提升全警信息化应用意识和能力水平。

(三)积极推进,确保质量。开展“三实”信息集中采集,必须将保障信息质量放在首要位置,坚决落实民警上门采集或比对核查制度,防止“闭门造车”和弄虚作假,坚决落实“谁主办、谁采集,谁录入、谁负责”原则,严格执行民警审核录入制度,建立信息质检制度,做到“不确定不录入、不准确不录入、不完整不录入”。要严格依照省厅的工作规范要求,对信息采录方式、内容、标准、要求及责任主体、考评考核进行明确,开展经常性的质量检查、倒查和审核,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严肃处理。要将实有房屋、实有单位地址标准化作为一个重要问题解决,主动与民政部门建立协同配合机制,及时、规范地做好地址命名、门牌编号工作,实现地址信息新增、变更、撤销的权威、准确和及时共享对接。

(四)加强督导,力求实效。派出所要按月列出“三实”信息集中采集的工作计划。市局将采取指导检查、实地暗访、专项督察、网上抽查等方式,对全市“三实”信息集中采集录入工作的组织实施情况、信息的采集率、录入率和准确率情况进行实地督导检查每周通报,每月讲评,年底考核,确保“三实”信息集中采集工作的进度与质量。对管理不到位,造成漏管失控和采集基础信息质量差的,要倒查实行责任追究。

(五)培树先进,典型引路。要注重发现和培养信息采集工作中涌现出的“三实”信息采集能手,及时总结、推广有创新、有借鉴意义的经验和做法。对按要求、按时限,高标准、高质量开展基础信息采集工作的,对通过“三实”信息采集为反恐防暴、侦察破案和治安防范提供线索的集体和个人予以奖励,提高民警做好“三实”信息集中采集工作的主动性,树立正确的工作导向。对大会战过程中涌现出来的优秀民警,实行火线记功嘉奖、火线入党、火线提拔等激励机制。

 

                     耒阳市公安局

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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