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耒阳市公安局县域警务风险执法方面整治方案

耒阳市公安局县域警务风险执法方面整治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省新时代县域警务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省、市及局党委关于县域警务排除风险执法的决策部署在全市落地落实,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全省新时代县域警务工作会议精神,始终坚持底线思维,强化风险意识,紧紧围绕公安执法"五个不发生"工作底线,以提高防范化解县域公安执法风险能力为目标,深入查摆我市公安执法风险点源,切实加强县域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努力提升县域公安工作法治化水平,为全面推进县域公安工作现代化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二、成立县域警务排除风险执法领导小组

市局成立专项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市长、公安局局长肖乔峰任组长,局党委副书记、政委宁忠军任副组长,其他局领导为成员。下设专项活动工作办公室,宁忠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驻局纪检监察组副组长李选平、法制大队大队长周明辉为副主任,形成以法制部门牵头、驻局纪检监察组(督查)督导,业务单位协调作战的工作格局,强力推动排除风险执法专项活动深入开展。

三、时间安排:2020年8月-12月。

四、工作任务及目标

紧紧围绕十五个维度评估市局警务风险执法方面存在的问题:涉盗骗警情;超期立案; "十类人员"、"十类案件"案件数;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后未处理率;扣押、冻结后超过一年未处理的涉案物品;行政案件未办结率;绝对不捕、绝对不诉人数;行政"复诉赔"案件纠错数;阳光投诉;信访投访数;办案场所高承载率;扣押、冻结后超过一年未处理的涉案物品;进入执法办案场所后超过48小时;不批捕率;刑拘后24小时变更强制措施率;未公诉率。通过查找执法风险点源,积极化解执法方面风险,健全执法风险防控机制,确保实现公安执法"五个不发生"。

五、具体措施

(一)案件审查:(负责人:李朝阳)开展近五年来未诉案件清零行动工作, 为进一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有关办案规定,市局决定,从2020年8月5日开始至2020年9月5日在全局开展近五年来未诉案件清零专项行动。

1、局法制大队负责建立健全以下台账:

①2015年1月1日以来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措施的刑事案件总台账;

②2015年1月1日以来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措施未结的刑事案件;

③2015年1月1日以来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措施因病拒收未结的刑事案件;

④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到期解除的。

2、各办案单位负责:

①建立相应台账;

②与法制大队共同研究对案件处理。

(二)受、立案清理工作(负责人:唐名雄)

通过对2020年1月1日以来执法办案系统中接处警巡查、值班日志、110报警台账进行核查,以及涉案财物、随身物品代为保管、"抽屉案"的清理,全面清理隐案、瞒案、有案不受不立,受、立案超期、警情不录入或者录入不及时等问题进行清理和整顿,实现受、立案工作规范化的工作目标。

1、各办案单位对2020年1月1日以来的受案、立案建立台账,尤其是上半年超期立案的查找原因,整章建制。

2、法制大队加大受案后立案的指导力度;

3、执法监督中队加大巡查,及时督促。

(三)冻结、扣押的物品的清理(负责人:罗云静)

从2018年1月1日以来所有冻结、扣押的物品进行清理。以涉案财物平台为依托,加强涉案财物监管,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办案工作顺利进行。

1、法制大队、各办案单位分别建立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冻结、扣押物品分台账及总台账;

2、逐条进行清理。

(四)阳光警务投诉、信访、"复诉赔"案件等事项(负责人唐名雄)

以阳光警务平台为依托与信访办密切联系,加强执法监督严格执法行为,防止和减少阳光警务投诉、国家赔偿、行政诉讼、信访等案件的发生;及时加强对阳光警务投诉、国家赔偿、行政诉讼、信访事项处理的力度。

(五)行政案件未办结率(负责人:罗云静)

1、各办案单位做好行政案件台账,对未结案件进行回头看,尽快结案;

2、法制大队执法监督部门加强对行政案件的巡查、指导、审核、统计,做好评估考核工作。

(六)办案场所管理(负责人:周姝)

我局办案场所的承载率为0.92,全省排名前十名,进入执法办案场所后超过48小时,超时共计117人,全省排名前十名。

1、尽快建立行政案件快办场所,实行分流,减轻承载率;

2、对办案场所超过24小时进行预警,严禁超48小时。

(七)对不批捕、刑拘后24小时变更强制措施、未公诉率案件的清理(负责人:李朝阳)

1、加强案件的审核,对不适合羁押措施的及时采取非羁押强制措施;

2、加大对案件的指导、预审力度,强化集体研究制度,减少不捕不诉案件数量;

(八)、行政案件快办专项工作(负责人:罗云静)

1、加快行政案件快办场所建立;

2、法制大队执法监督部门加强对快办行政案件的指导、巡查、统计,做好评估考核工作。

耒阳市公安局

年七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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