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耒阳市公安局机构介绍

        地址:耒阳市五里牌办事处迎宾大道988号

  主要领导:副市长、公安局局长 宁忠军

           政委 张三元

  值班电话:110

  传真电话:0734-4358024

  信息公开受理投诉部门:指挥中心

  信息公开受理投诉电话:0734-4336110

 一、内设机构

(一)指挥中心(加挂"耒阳市公安局办公室"牌子),副科级单位。负责掌握全市公安工作情况,收集、分析、综合、反馈各类公安信息,协调处理紧急事务;负责文件、会议报告的起草、审核和会务工作;负责全局公安档案的分类,立卷、归档及指导局属单位档案工作;负责接(报)警和授权的警务指挥及协调工作;负责建设和管理报警指挥系统、公安科技、信息通讯和"金盾工程"工作;负责机要、统计、保密、局域网、史志、文电收发、文印和接待工作。 

下设单位:1、秘书股;2、综合信息股;3、110报警服务台;4、科技信息化股。

  (二)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副科级单位。将经文保大队的文保职能划入国内安全保卫大队。负责全市政治保卫及维护稳定、反邪教、反恐怖活动等工作;负责搜集、分析涉及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的情报信息、研究意见,提出相关对策;负责物建和使用秘密力量控制本市内涉及社会政治稳定和国内安全的重点部门、复杂场所和重点人员;负责侦破和协助侦破本市内发生的各类危害社会政治稳定和国家安全的刑事、恐怖案件;负责宗教、民族和文化领域的安全保卫,指导管理全市文化、文物等公共场所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研究派出所国内安全保卫工作任务、目标和要求;协助上级国安部门开展专案侦查和查证;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国安部门交办的案件和其它有关事项。

  下设单位:1、内务中队;2、一中队;3、二中队;4、三中队。

 (三)刑事侦查大队,副科级单位。负责收集、掌握、分析全市刑事犯罪情况,研究制定预防、打击对策,指导和参与刑事侦查工作;负责本市重特大案件的侦破以及对涉案犯罪嫌疑人的通缉、追捕工作;负责刑事案件立案、现场勘查、技术鉴定、法医鉴定、侦查及移送起诉工作;负责本市内重大恐怖案件、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侦查处置工作;负责管理全局刑事技术工作,承担刑事科学技术相关工作。 

 下设单位:1、办公室;2、刑事技术中队;3、重案中队;4、机动中队;5、扫黑中队;6、321中队。

    (四)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副科级单位。负责全市经济犯罪案件侦查工作;负责涉税案件的侦破和税务部门的护税工作;负责协调上级经侦部门侦破跨地域涉税案件;负责打击涉税违法犯罪人员;协助税务机关进行税法宣传;负责全市商务犯罪、金融犯罪、非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侦查工作;负责侦破管辖的95种经济犯罪案件。

下设单位:1、税侦中队;2、金融犯罪侦查中队;3、商贸犯罪侦查中队;4、非国家工作人员犯罪侦查中队。

  (五)交通警察大队,正科级单位。负责道路交通指挥、交通秩序的维护和交通事故(案件)的调处及侦查工作;负责机动车辆及其驾驶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公路巡逻、预防和制止公路上发生的违法犯罪活动,打击车匪路霸;负责交通警卫工作;负责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和宣传工作;参与道路建设中交通安全设施的规划、设置和管理。

  下设单位:1、办公室;2、车管所;3、交通事故处理股;4、法制宣传股;5、哲桥巡逻中队;6、小水巡逻中队;7、龙塘巡逻中队;8、南京巡逻中队;9、竹海执勤中队; 10、夏塘巡逻中队;11、新市巡逻中队;12、静态管理中队;13、城区一中队;14、城区二中队;15、城区三中队;16、工会;17、社会基金管理中心。

  (六)治安管理大队,副科级单位。负责指导和管理全市社会治安工作;负责处理并组织指挥派出所查处跨辖区的重大治安案件、纠纷械斗;负责组织、指导和参与紧急治安案件、重大治安管理案件的查处;负责管理和维护公共场所、大型群众活动的治安秩序;负责管理全市枪支弹药、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负责管理全市范围内的集会、游行示威活动;负责重要领导来本市的安全警卫工作;负责指导、管理治安联防、群众治保会;负责指导、管理安全技术防范工作;负责指导全市公安派出所和社区警务工作的建设、水上治安管理工作以及基层基础、群防群治;负责内部保卫单位的保卫指导工作;负责对全市保安服务公司、内部保安组织、保安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等工作。

  下设单位:1、内务中队;2、内保中队;3、特业中队;4、案侦中队;5、基层基础指导中队;6、危爆物品管理中队(负责对危险品(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的管理,查处危爆违法犯罪案件)

  (七)政工室,副科级单位。负责并指导全市公安政治思想工作、队伍建设;负责党建、团委、妇联和离退休干部等工作。负责全市公安机关干部人事、晋职(级)晋薪、工资福利、机构编制以及干部考察、任免、调配和人事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市公安机关教育培训、警务授衔、表彰奖励、优抚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公安宣传工作和文化建设、影视、新闻报道工作;负责全局考核工作。

  下设单位:1、人事股;2、公共关系股;3、教育训练股;4、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公室;5、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办公室。

  (八)法制大队,副科级单位。负责拟定全市公安法制工作总体规划;负责审核有关规范性文件;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全市公安机关的执法和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工作;负责全市公安机关国家赔偿案件的理赔;负责刑事案件、经济案件及部分行政案件的审核把关、预审工作,掌握案件办理情况,统计数据,分析问题,提出建议;负责劳动教养、治安处罚等行政案件的审核、复议、听证、应诉工作;负责对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及撤销案件的审核把关和法律文书的办理;负责承担全市公安机关上报需要打击的犯罪案件的预备工作;负责局其它办案单位侦办的刑事案件预审办案、提请报捕、移送起诉等工作;负责公安法制宣传和普法工作。

  下设单位:1、内务中队;2、执法监督中队;3、预审中队。

  (九)警务保障室,副科级单位。负责并指导全市公安警务保障工作;负责全市公安业务经费、其他专项经费的使用及管理;负责警服、装备的申报、购买、分配及管理;负责全局财务、基建、国有资产管理及办公用品的采购和分发;负责局机关的卫生、安全保卫、绿化等后勤工作。

  下设单位: 1、财务股;2、装备股;3、机关事务管理股。

  (十)禁毒大队,副科级单位。负责控制掌握辖区内毒情动态和吸毒人员状况,研究拟定预防措施和打击对策;负责指导和侦破本市境内涉毒案件,协助上级缉毒部门和邻近市(市)区涉毒案件的侦破工作;组织、指导监督毒品预防教育、禁吸戒毒、禁种铲毒工作以及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安全管理和易制毒化学品管制工作,负责无毒社区的复检准备工作;负责指导、协助派出所建立"三控一帮"毒情监控体系。

  下设单位:1、一中队;2、二中队;3、三中队。

  (十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副科级单位。将出入境管理股和人口管理大队合并,组建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负责全市户政管理及人口统计工作,依法管理户籍,承办居民身份证、边境通行证;负责征兵、招飞等的政审工作;指导全市公安机关对流动人口、重点人口、监外罪犯的管理和人口信息工作;负责常住人口、工作对象(含重点人口)、暂住人口等实有人口管理工作及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研究和帮教工作;指导警务公开、"窗口"服务和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宣传贯彻有关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负责对全市涉外旅游、涉外宾馆进行管理,对辖区内境外人员的日常管理,依法处罚违反境外人员住宿登记管理的行为;根据授权,负责查处全市涉外治安、刑事及其他案件;负责本市公民赴外国、港、澳、台定居、旅行审批的呈报;指导、协调涉外案(事)件的处置和查处、受理法定的不准出(入)境人员;负责全市公安外事工作;协助、配合上级公安机关搞好对本市内境外人员的相关管理。行政服务审批股负责本单位对企业和个人办理行政许可证、行政确认、行政征收、行政给付、其他职权(核准、备案、年检)等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核或审批、送达;负责组织协调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的调研论证;负责有关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的政策咨询、政务公开工作;负责与本单位承担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事中事后监管职能单位的沟通协调,做到信息共享;负责行政审批和管理事项办理资料归档和信息统计工作;负责与衡阳市公安局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及耒阳市政务服务中心的协调联络,接受相关部门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监督指导。

  下设单位:l、人口信息管理中队;2、出入境管理中队;3、流动人口管理中队;4、行政服务审批股。

  (十二)巡特警大队,副科级单位。将处警防暴大队和城市巡逻大队合并,组建治安巡逻大队。负责市区街面巡逻、110出(处)警;负责全市社会面的控制,承担流氓滋扰、寻衅滋事、聚众斗殴、哄抢国家和私人财产、破坏交通、爆炸和冲闯、占据首脑机关及要害部门等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置及其他处突防暴工作;负责组织可防性案件的布防控制和对巡逻中抓获的违法犯罪嫌疑人的打击处理工作。

  下设单位:1、内务中队;2、城区巡逻一中队;3、城区巡逻二中队;4、城区巡逻三中队; 5、便衣巡逻中队; 6、处突防暴中队;7、多发性犯罪侦查中队。

(十三)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副科级单位。开展互联网安全管理和信息系统安全监管;开展重点人员网上管控;搜集网络情报信息;开展网络违法犯罪案件侦查;开展互联网信息巡查与处置;负责全市营业性计算机的管理、监控工作,组织侦破网络犯罪案件。组织、指导派出所和社区警务站(室)开展网安基础工作。

(十四)综合执法警察大队,副科级单位。主要负责依法查处综合行政执法中发生的刑事、治安案件,配合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各项专项整治行动,打击各类综合执法违法犯罪行为。

下设单位:1、一中队;2、二中队。

(十五)耒阳市公安局警卫大队,副科级行政机构。主要职责:负责重要领导来访或过境时警卫任务的组织协调、上传下达工作;负责制定警卫工作实施方案和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公安警卫基层基础工作;负责市委市政府办公大楼的日常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处置突发事件靠前指挥和参与重大活动时的安保工作;协调处置市委市政府办公大楼闹访等非正常上访事件。

 (十六)警务督察大队 ,(加挂"耒阳市公安局信访室"牌子),副科级行政机构。设大队长、教导员各1名,人员编制在市公安局内部调剂。其主要职责:负责对局机关、所属单位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对上一级公安机关督察机构和本级公安机关行政首长负责;负责开展警务评议活动;依法维护人民警察的合法权益;负责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控告申诉的接待、处理工作;负责参与重大信访案件的查办工作;负责协调指导全市公安机关信访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信访案件。

下设单位:1、内务中队;2、警务督察中队 ;3、信访中队。

(十七)耒阳市森林公安局(森林大队),副科级行政机构。领导职数设局长、政委各1名,副局长2名,人员编制在市公安局内部调剂。其主要职责:为市公安局森林防灭火工作的牵头单位,代表市公安局参与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相关工作,指导各派出所开展森林防灭火工作;牵头负责火场警戒、交通疏导、治安维护、火案侦破等工作,查处森林草原领域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协同林业部门开展防火宣传、火险隐患排查、重点区域巡护、违规用火处罚等工作;掌握全市生态环境、生物安全领域犯罪动态,拟定预防、打击对策,组织开展对生态环境、生物安全等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

下设单位:1、办公室;2、刑侦队;3、治安队;4、法制股。

  工会、团委、妇委会等群团组织按有关章程设置。

   二、直属机构

   (十八)耒阳市看守所,副科级单位。依法对被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进行羁押、看管,防止其脱逃、自杀、行凶、暴狱和发生其他破坏活动;负责对羁押看管对象进行政策、法制和形势、前途教育,促其思想转化,消除顾虑,认罪服法,保障侦查、预审、起诉和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管理羁押看管对象的生活和卫生。

   (十九)耒阳市拘留所,副科级单位。负责对被治安拘留人员的管理教育,组织被拘留人员参加适当的生产劳动;负责被拘留人员的管教工作,防止其逃跑、行凶、哄闹和发生其他危害安全的行为;负责被拘留、留置人员生活管理和卫生防疫工作。

  (二十)耒阳市强制戒毒所,副科级单位。依法通过行政强制措施为戒毒人员提供科学规范的戒毒治疗、心理治疗、身体康复训练和卫生、道德、法制教育;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二十一)"耒阳市艾滋病违法犯罪人员收治中心"警务室,副科级单位。负责维护耒阳市艾滋病违法犯罪人员收治中心秩序,收集、掌握全市艾滋病违法犯罪人员信息。定编6名,设主任1名。

 (二十二)反恐怖工作大队(加挂"耒阳市人民政府反恐怖领导协调小组办公室"牌子),正股级单位。设大队长、副大队长各1名,人员内部调剂。其主要职责:负责全市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协调各行业主管(监管)职能部门完善重点目标单位内部反恐基础建设;负责指导全局公安机关各警种、部门开展各项反恐怖工作;负责涉恐各项情报侦查工作;负责反恐怖案(事)件的协调处置工作;负责大型活动、重大警卫任务的涉恐维稳工作;负责协调开展反恐应急处突工作。

 三、派出机构

 (二十三)耒阳市公安局白沙分局,正科级行政机构,设局长、政委各1名,人员内部调剂。主要职责:收集、掌握、报告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情报信息;管理辖区内的实有人口;管理辖区内的重点行业、公共娱乐场所和枪支、弹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指导、监督辖区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宣传、发动、组织、指导群众开展安全防范工作;办理辖区内发生的因果关系明显、案情简单、一般无需专业侦查手段和跨市进行侦查的刑事案件,并协助侦查部门侦破其他案件;办理治安案件,调解治安纠纷;参与火灾、交通、爆炸、中毒等治安灾害事故的预防工作;接受群众报警、求助,为群众提供服务。

下设单位:1、警令室;2、情报信息大队;3、治安大队;4、白沙派出所;5、白沙坪派出所;6、红卫派出所7、珠玑滩派出所。

(二十四)耒阳市公安局白沙分局情报信息大队,副科级行政机构,主要职责:负责收集汇总情报信息,统筹风险隐患排查和常态化战略情报研判;负责提供情报信息技术支持,利用公安网上情报信息平台,结合"平安城市"监控系统的视频信息进行案(事)件分析研判;负责云控系统的布控及监测预警,并督促落实云控系统反馈等相关工作;统筹督促做好重点人员"一体化"管控工作。

下设单位:1、一中队;2、二中队;3、三中队。

   (二十五)派出所

  根据公安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要求,耒阳市公安局设置32个派出所,加上接收白沙分局下辖的4个派出所,共计36个派出机构。其主要职责:收集、掌握、报告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情报信息;管理辖区内的实有人口;管理辖区内的重点行业、公共娱乐场所和枪支、弹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指导、监督辖区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宣传、发动、组织、指导群众开展安全防范工作;办理辖区内发生的因果关系明显、案情简单、一般无需专业侦查手段和跨市进行侦查的刑事案件,并协助侦查部门侦破其他案件;办理治安案件,调解治安纠纷;参与火灾、交通、爆炸、中毒等治安灾害事故的预防工作;接受群众报警、求助,为群众提供服务。

  白沙分局、蔡子池派出所、五里牌派出所、灶市派出所、三架派出所为正科级单位,其他派出所均为副科级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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