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耒阳市公安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耒阳市公安局2020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2122日)

 

编制说明:本年度报告根据国、省、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项内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11日起至2020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电子政务办的精心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公安工作,特别是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信息公开的副局长任副组长,各所、队、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指挥中心行政服务审批股负责政务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同时安排专人定期、适时对相关工作信息进行公开和更新,使人民群众能及时了解我局的工作动态,增强政务工作的透明度,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明确工作制度。一是完善信息主动公开操作流程(明确了拟稿人即为第一责任人,由分管保保密工作的领导进行涉密把关,最后由主要或分管领导签发),依申请公开处理流程、信息公开管理模式。二是及时转发省、衡阳市以及我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文件。保障了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效运转、规范运作。 

(三)加大宣传贯彻。2020年,我局遵循"全员参与、突出重点、实事求是、客观准确、及时有效"的原则,与时俱进,加大宣传力度。一是组织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全面把握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范围、内容、形式和程序,深刻领会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二是以"人民警察节"和"5.15打击经济犯罪宣传日"为载体,举办各类知识竞赛、演讲比赛、政策法规咨询等活动,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打击和防范犯罪。三是利用耒阳市党政门户网站、平安耒阳网以及耒阳电视台、及其他便民渠道(含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短信平台、微信群、QQ群)等载体公开政务信息,不断延伸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突出公开重点,取得了积极进展和较好成效。通过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打击和防范犯罪意识,提高了信息公开的社会效益。 

(四)编制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2020年,我局根据实际情况编制完善本单位的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按照简便易行、切实有效的原则,不断创新公开形式,拓展公开范围,丰富公开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

2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9

 0

 69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7

 0

 1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76

0

276

行政强制

39

0

3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在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完善信息公开内容等方面取得新的成效,但与建设服务型政府机关的要求、社会公众对打击和防范犯罪信息需求与期望还有一定差距。一是信息公开范围不够全面,内容还不够丰富;个别信息公开的不够及时,影响信息的时效性。二是主动公开的力度不够,个别所、队、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公开事项还有所顾虑。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改进: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定不移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其作为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重要途径,把信息公开工作与公安防范打击具体工作结合起来。做到机构健全、制度完善、责任到人,建立起各负其责、运转协调的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二是充实和拓宽信息的公开内容与渠道。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把群众最关心、反应最强烈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不断拓宽公开渠道。三是完善政务信息公开考核奖惩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奖惩制度,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变"被动"公开信息为信息主动公开。四是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落实审核责任,把好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2020年,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7条。

 1.公布工作机构2条。

 2.公布规划计划1条。 

 3.公布法规文件2条。 

 4.公布工作进展31条。 

 5. 公布通知公告2条。 

 6.公布人事信息2条。 

 7.公布财政信息1条。 

 8.公布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 

 9.公布业务类信息3条。 

 10.部门财政预算2条。 

(二)公开形式 

 1、互联网。主要通过耒阳党政门户网站、平安耒阳网发布信息。 

 2、其他渠道(含短信平台、微信群、QQ群、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等)。 

(三)回应解读情况 

 2020年我局共收到耒阳市书记、市长信箱来信41封,办结41封,办复率100%,收到衡阳市"12345"热线来信879封,办结879封,办复率100%。 

(四)咨询处理情况 

 对于我局信息公开的有关事务,市民主要通过现场咨询、电话咨询和网站咨询等方式进行咨询。本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1134次,其中现场咨询(包括办公场所咨询、开展"人民警察节"和"5.15打击经济犯罪宣传日"活动咨询等)353次,电话咨询347次,网站咨询434次。我局对市民咨询的内容都进行了口头回复或书面回复,回复满意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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