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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耒阳市环保局工作总结

2014年耒阳市环保局工作总结

 

201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环保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我市环境保护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年初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保障群众环境权益,解决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以实施湘江流域保护和治理三个“三年行动计划”为重点,加强对重点区域、行业的环境整治,加大污染减排力度,确保我市环境安全。现将一年来相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2014年所做主要工作

(一)狠抓环保宣传

环境宣传是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一年来,我市组织了多项宣教活动,有效推动了环境保护工作。一是顺利开展了我市“环保世纪行”活动,今年5月,由市人大牵头,环保、国土、水利、林业等部门参加,通过电视广播、网络平台等方式,全面深入开展环境宣传教育活动,使环境保护意识深入人心。二是举办了大型的宣传讲座。今年6月,在市文体会议中心召开副科级以上干部会议,特别邀请了省环保厅潘碧灵副厅长等几位专家领导,给全市领导干部宣讲环保知识。三是举办环境保护及应急宣传活动。今年,我们借助“ 6.5世界环境日和监察能力标准化建设等活动,与电视台合作,制作2部环保宣传专题片,在市发明家广场、神龙广场等人员密集区共悬挂宣传气球60余副、发放宣传资料2000多份,出动宣传车辆12台,在全市主要干道及乡镇圩场进行集中宣传,取得了良好效果。四是举办环保业务培训班。为提升干部职工环保业务素质,提高执法监管能力,加强对新颁布《环保法》的掌握和学习,今年10月,我局举办了在职干部职工全员培训班,邀请了市内外多名专家领导上课讲授,并进行封闭式考试,检验学习成果。

(二)突出环境治理

2014年,我市环境污染防治取得较大进展。一是推进落实湘江保护和治理第一个“三年行动计划”,即市长“一号重点工程”。市里年初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分管环保的市领导为副组长的高规格领导小组,下发了《耒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耒阳市湘江(耒水、舂陵江)保护和治理第一个“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经过领导小组先后5次调度,截止12月上旬,除白洋渡污水处理厂经协商延迟到明年考核外,其他须考核的项目全部完成。二是积极争取上级环保资金。今年,通过我局多方努力,共争取各方资金2200多万元,其中,大市循环经济产业园污水处理资金1500万,新市木兰村环境整治100万元,涉特征重金属治理资金320万元,省级环保专项资金136万元,环境监管能力建设110万元等,为我市环境综合治理提供了资金支持。三是开展涉重金属治理。仁义地区涉重金属8家冶炼企业已经全部关闭并进行治理。遥田等地正在积极上报,争取治理资金。四家涉特征重金属企业已经全部开展治理,12月底全部完成施工。

(三)确保环境安全

1、严格环评审批,筑牢第一防线。一是严把建设项目环评准入关。对所有新建项目进行源头控制,我们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好项目环评审批职能,当好政府决策参谋助手,把好建设项目准入关口。“既要金山银山,也好绿水青山;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环保要求的企业坚决不予以审批,对污染较重、环境影响较大的企业一概拒之门外,全年共拒批9家不符合条件企业。二是在新《环保法》正式实施前,做好相关企业(项目)服务工作。新《环保法》实施以后,将不存在补办环评手续这一说法,今年7月,市政府特别组织对我市所有新建、已建、扩建项目进行了一次大清查、大摸底,共清查企业1046个,其中需要办理环评手续的企业246个。我们对这些企业进行分类整理,引导业主依法申请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

2、严格环境监管,确保达标排放。我局通过完善各项软硬件措施,加大监管力度,不断提高环境保护监管能力,确保企业达标排放。一是开展环境污染隐患大排查。从今年3月起,我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为期一年的环境污染隐患大排查活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300多人次,排查排污企业308家,查出污染隐患35处,对其中11家存在污染隐患的企业在网上予以公示。通过企业自查、监察部门复查、上级部门检查等,按照“检查一家、整改一家,合格一家、验收一家”的原则,目前我市规模以上排污企业全部验收合格通过,消除了环境安全隐患。二是加强环境执法力度。我局严格按照上级环保部门要求,按周、月、季度等,或不定期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排污企业的监管频次。对发现的问题,当即下达《整改通知书》等,限期整改到位。全年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25家,责令停产整顿整改3家,罚款20余万元。

3、加强督办督查,完成减排任务。一是抓重点项目推进,形成规模减排能力。按照我市与衡阳市人民政府签订的《减排目标责任状》要求,我市大唐耒阳发电厂脱销、除尘工程、南方水泥脱销工程,白杨电厂脱硫改造、除尘工程等项目相继完成,污水处理厂二期已经动工开建,沉淀池已经挖好,预计明年上半年形成减排能力。二是禽畜养殖业减排明显。其中属于湘江流域保护“一号重点工程”的三个禽畜养殖场全面整治到位。目前正在实施养殖区规划,被划入禁养区的企业将全面拆退。三是全面启动排污权有偿使用机制。按照省厅《关于全面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的通知》和衡阳市环保局关于初始排污权申报工作的要求,我市开展了排污权申报与交易工作,经过企业申报、初审、预审、核定,今年共完成了128家企业初始排污权申报工作,完成申报总量COD619.54吨、氨氮35.88吨、二氧化硫3318.638吨、氮氧化物2868.091吨,为我市减排和引进企业奠下良好基础。

4、化解环境纠纷,维护群众利益。一是强化了纠纷调处。充分发挥“ 12369环境投诉热线作用,24小时受理群众投诉,做到定期分析信访动态,及时梳理和总结,坚持第一时间处理、第一时间回复。今年我局共接待来信、来电、来访及交办信访件318件,已经办结316件,正在办理2件。二是加强了耒水水质监测。按照要求市监测站对耒水大河滩断面、白沙断面等水质进行监测。每周两次对耒水进行重金属监测,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区的监测频次和保护力度,确保群众饮用水安全。三是进一步完善环境应急机制。今年,11家国控重点企业全部按要求编制了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将企业突发事件预案作为“三同时”验收先置条件,大大提高企业环境风险防范能力。成功处置了107国道由交通事故引起的酸泄露、高速公路交通事故引起的笨泄露和安源冶炼公司疑似群众中毒等突发环境事件。

(四)加强环境建设

1、提升执法队伍素质。我局十分重视环境执法队伍素质建设,连续两年集中组织全体环保人员参加环境监察与应急管理岗位培训,并通过考试合格。选送多名骨干参加长沙环保学院培训,或者到衡阳市环保局跟班学习,同时鼓励在职干部参加各类在职培训和学历教育学习。4月份,全局170余名环境监察人员全部参加行政执法知识学习和培训,全部换发了省政府统一印制的《行政执法证》。

2、加强环保硬件建设。一是改善了机关办公条件。我局后院以前杂草纵生、臭水横流,严重影响机关形象和办公环境,为改善条件,先后投入50多万元,硬化、绿化了机关大院。二是通过环境监察、环境监测能力标准化建设。我局压缩非生产性开支,增加生产性开支,购置各种仪器设备设施,提升环境监测能力,完善环境执法硬件设施。3月通过了省环境监测能力标准化建设验收。4月通过了省环境监察中部地区二级标准化能力建设验收。

3、完善管理考核制度。随着环保工作任务日益繁重以及环保队伍的壮大,为加强内部管理,激发全体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局里进一步制定和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如《环境监管工作考核办法》、《环境监测工作考核办法》、《机关用车管理制度》、《机关考勤制度》等10余项规章制度。

 二、存在问题

(一)环境监管能力欠缺。我市空气自动监测站建设、机动车尾气检测、数字环保工程、监测站监测能力等与兄弟县市尤其是经济规模相等县市有较大差距。环保部门存在队伍结构不优、业务骨干缺乏、环境监察监测硬件设施落后的问题。

(二)欠账较多矛盾突出。一是我市冶炼生产历史较久,遥田、仁义、余庆、导子等局部地区历史遗留重金属污染较为突出,土壤重金属污染没有得到治理。二是过去规划布局不合理,如经济开发区、东江工业园、余庆冶炼园、哲桥物流园等入驻企业不规范,没有经过环境影响评价,再加上城市发展扩张速度较快,环保基础设施落后,存在严重的环境安全隐患。由上述问题引发的环境问题日益突出。

(三)环保投诉日益增多。根据统计,我局处理的环境信访投诉2012年是178起,2013年是234起,2014年达到318起,环境投诉呈快速增长趋势,并且大量的投诉来自省、市长信箱和“12345”政府服务热线。老百姓对环境日益关注,对环境质量要求越来越高。环保诉求主要涉及水、气、噪音等方面,尤其是城区油烟、噪音投诉,近占总量的80%

(四)环保认识参差不齐。社会对环保的认识、理解存在偏差,上级领导、群众、媒体,甚至环保工作人员,对环保工作的认识和理解都不完全相同。有的领导对环保局的工作职责不了解,只要涉及到环境相关问题就认为是环保部门的职责;只要有环境污染,老百姓就认为是环保局的责任;有些媒体则抓住不放,想法热炒,以至于很多人认为是环保部门不作为。

三、2015年主要工作

1、抓湘江流域治理。严格按照省里和市里的统一安排部署,落实2015年湘江流域保护和治理第一个“三年行动计划”,继续完成市长“一号重点工程”任务。

2、抓污染减排。落实与省、市目标责任状项目,污水处理厂必须尽快减排能力,启动“黄标车”淘汰工作,推进机动车污染减排,开展城区大气污染防治。

3、抓监管执法。一是按照上级环保部门要求,继续加大对排污企业的环境监管。二是积极落实新《环保法》的实施工作。

4、抓争资跑项。一是及时掌握信息,争取“一号重点工程”上级给予的资金支持约2亿元。二是认真做好农村环境整治申报的基础工作,争取2015年到位资金6000万元。

5、抓项目入园。继续抓好余庆地区南玉冶炼公司、永鑫、诚松等涉重金属企业入驻循环经济产业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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