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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耒阳市公共卫生救治中心及应急医疗物资储备中心建设项目审批决定的公告

衡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耒阳市公共卫生救治中心及应急医疗物资储备中心建设项目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现将我局对耒阳市公共卫生救治中心及应急医疗物资储备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3月26日—2024年4月 2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734-4332413

 

联系地址:耒阳市文化路139号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批复文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1

衡环耒评〔2024〕5号

耒阳市人民医院

衡环耒评【2024】5号救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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