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耒阳市竹市至大市循环经济产业园公路(耒阳市竹市至哲桥公路二期工程)工程项目审批决定的公告
衡阳市生态环境局
耒阳市竹市至大市循环经济产业园公路(耒阳市竹市至哲桥公路二期工程)工程项目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现将我局对耒阳市竹市至大市循环经济产业园公路(耒阳市竹市至哲桥公路二期工程)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5月22日—2024年5月29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734-4332413
联系地址:耒阳市文化路139号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批复文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1 | 衡环耒评〔2024〕10号 | 耒阳市城农投小城镇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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