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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生态环境局耒阳分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衡阳市生态环境局耒阳分局根据国、省、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编制精神,特向社会公开 2019 年度衡阳市生态环境局耒阳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为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以来,衡阳市生态环境局耒阳分局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有关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及时做好工作部署。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制度
衡阳市环境局耒阳分局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文件和会议精神,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将政务公开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实行专人负责制,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许方成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协调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全力推进环保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衡阳市生态环境局耒阳分局制定了《衡阳市生态环境局耒阳分局信息公开制度》,明确了耒阳分局信息公开的工作内容和解读、回应社会的反馈机制,及时在网站上公布各项信息。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做到了无涉密事件的发生。
二是健全配套措施,提高公开水平
为提高工作效率,安排专人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了解群众诉求,认真进行解读回复,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积极主动进行信息公开,广泛接受服务对象的监督,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进一步提高环境保护信息公开水平,拓宽政务公开渠道,衡阳市生态环境局耒阳分局在坚持和完善政务公开栏的基础上,设立了投诉信箱、举报电话等,方便群众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同时有效发挥宣传栏、广播等传统宣传办法,让更广范围更多层次的群众获取信息,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三是强化监督管理,保障工作质量
衡阳市生态环境局耒阳分局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要求,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过程中,依法依规管理,加强督促检查,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部门年度考核,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
二、信息公开情况
2019年度,衡阳市生态环境局耒阳分局主动公开信息160条,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没有接到群众主动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目前尚无发现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而未予公开的情况。衡阳市生态环境局耒阳分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没有收费。
三、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信息公开实效性有待增强;
2、信息公开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
3、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运用不够广泛;
(二)改进措施
1、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切实增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实效,做好政府信息解读工作,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规范完善依申请公开受理、办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加强对疑难复杂申请办理的研究。
2、加强队伍建设。强化业务培训,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发展。
3、加大新媒体平台建设和利用力度,充分利用政务微博、微信公开政府信息,增强政府信息公开效果。
指 标 | 单位 | 数量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160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60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3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3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3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3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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