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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生态环境局耒阳分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21年1 月27日)

      编制说明:本年度报告根据国、省、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项内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衡阳市生态环境局耒阳分局根据国、省、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编制精神,特向社会公开2020年度衡阳市生态环境局耒阳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以来,衡阳市生态环境局耒阳分局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有关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及时做好工作部署。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制度衡阳市环境局耒阳分局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文件和会议精神,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将政务公开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实行专人负责制,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许方成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协调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全力推进环保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衡阳市生态环境局耒阳分局制定了《衡阳市生态环境局耒阳分局信息公开制度》,明确了耒阳分局信息公开的工作内容和解读、回应社会的反馈机制,及时在网站上公布各项信息。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做到了无涉密事件的发生。
       二是健全配套措施,提高公开水平为提高工作效率,安排专人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了解群众诉求,认真进行解读回复,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积极主动进行信息公开,广泛接受服务对象的监督,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进一步提高环境保护信息公开水平,拓宽政务公开渠道,衡阳市生态环境局耒阳分局在坚持和完善政务公开栏的基础上,设立了投诉信箱、举报电话等,方便群众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同时有效发挥宣传栏、广播等传统宣传办法,让更广范围更多层次的群众获取信息,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三是强化监督管理,保障工作质量。衡阳市生态环境局耒阳分局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要求,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过程中,依法依规管理,加强督促检查,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部门年度考核,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度,衡阳市生态环境局耒阳分局主动公开信息373条,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没有接到群众主动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目前尚无发现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而未予公开的情况。衡阳市生态环境局耒阳分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没有收费。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信息公开实效性有待增强;

   2、信息公开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

   3、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运用不够广泛;

 (二)改进措施

   1、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切实增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实效,做好政府信息解读工作,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规范完善依申请公开受理、办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加强对疑难复杂申请办理的研究。

   2、加强队伍建设。强化业务培训,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发展。   

  3、加大新媒体平台建设和利用力度,充分利用政务微博、微信公开政府信息,增强政府信息公开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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