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耒阳市人民政府关于高质量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
耒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高质量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的
实施意见
耒阳经济开发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建设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关于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交公路发〔2019〕96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高质量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9〕9号)和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高质量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 》(衡政发〔2021〕4号)部署要求,现就高质量推进我市“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对农村公路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推动农村交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高质量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为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加快建设“五个耒阳”提供坚实的公路交通保障。
二、总体目标
到2025年,全面建立健全“四好农村公路”长效发展机制,实现“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的总目标。
(一)加快农村公路建设。基本实现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逐步推进A级及以上乡村旅游景区景点、特色产业园区通双车道公路;坚持高质量高标准完成乡镇通三级、旅游路、资源产业路建设目标任务;基本完成市、乡道和通行客车线路村道的安全隐患治理,确保农村客运班线上的危桥(隧)发现一座、改造一座。
(二)加强农村公路管理。政府主导、部门主管、镇村尽责、齐抓共管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运行机制全面建立;全面推行路长制管理;市、乡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落实率达到100%;建制村村道管理议事机制逐步形成,爱路护路的乡规民约、村规民约制定率达到100%。
(三)加强农村公路养护。加大预防性养护,完成“畅返不畅”整治任务,年均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实施比例不低于5%。
(四)全力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城乡客运一体化基本实现,大幅提升农村客运网络的覆盖和服务水平。市、乡、村三级物流网络逐步完善,推进“快递下乡”、“快递进村”,不断扩大农村物流服务覆盖面,农村物流基本适应发展需要。
(五)加强示范创建。持续开展“四好农村路”示范乡镇(街道)创建活动,逐年创建“四好农村路”市级示范乡镇(街道),为争创衡阳市级、湖南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打好基础。
到2035年,全市具备条件的农村公路等级路率达到100%,形成以县道为局域骨干、乡村道为基础的干支相连、布局合理、具有现代化水平的农村公路网。农村交通条件和出行环境进一步完善,运输服务品质明显提升;权责明晰、运作高效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机制全面完善,农村公路治理能力和水平显著提高;农村公路与村庄、自然环境更好结合,实现“美丽农村路”,助推“美丽乡村”,建成全面适应乡村振兴战略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高质量“四好农村路”。
三、工作重点
(一)高质量建设好农村公路
1.强化规划引领。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建设“五个耒阳”的总体目标,科学编制“四好农村路”中长期发展规划,纳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范畴,科学编制农村公路路网,统筹建设、管理、养护和运营工作,与乡村振兴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村庄规划、综合交通运输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等有效衔接,与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同步规划和实施,规划内容应当包含资金筹措情况;市人民政府根据规划,逐年推进实施。市交通运输局以省交通运输厅制定的《湖南省县级“四好农村路”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指南》为指导具体负责规划编制工作。
2.加快提档升级。加强农村公路建设,重点建设旅游路、资源路、产业路“三条路”和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全面推进A级及以上乡村旅游景区景点、特色产业园区通双车道公路全覆盖;鼓励与农业机械生产作业的机耕道合理衔接、科学过渡,把乡镇建成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加强农村公路安保设施和危桥改造、渡改桥建设力度,提升农村公路安全保障能力。市交通运输、财政部门要按照“十四五”省对我市农村公路建设规划、建设资金安排要求,做好全市农村公路建设的资金计划、筹措工作。
3.提升建设品质。坚持政府主导、部门主管、企业主责、镇村与社会共同监督的工作原则,加强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以优质耐久、安全舒适、经济环保、社会认可为目标,打造品质工程。提升工程设计水平,因地制宜确定建设标准。鼓励整合旧路资源,推动资源循环利用,鼓励推行标准化施工。实行质量责任终身制、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建设市场监管,健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制,保障质量监督检测能力和条件,加强施工安全标准化建设,确保建设质量安全。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监理制。落实“七公开”制度和“三同时”制度。
(二)高水平管理好农村公路
4.落实管理机制。按照“省级统筹、市级监管、县为主体”的管理体制,建立“精准细严”的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市、乡、村三级管理体系和权责,全面推行“路长制”,建立以市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总路长,覆盖市、乡、村三级的“路长制”组织体系,打造“路长制+互联网监管平台”,加强制度建设、资金保障、监督指导,落实乡镇农村公路管理和建制村村道管理议事机构。积极探索农村公路路长制管理和日常养护相结合的有效做法,制定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努力提升农村公路“路长制”管理效率和水平。加大农村公路投入,大力提升公路治理能力,确保辖区内农村路网保持优良服务水平,为农村公路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外部环境。
5.整治路域环境。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法治体系和路政管理机构建设,加快完善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体系,大力提升执法机构能力水平,健全乡规民约条款。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美丽乡村、全域旅游等工作,统筹规划、同步安排,提前预留绿化空间,扎实开展农村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具备条件的路段实现路田分家、路宅分家、绿化全覆盖,全面清理路域范围内的杂物和非公路标志,打造“畅安舒美”的农村交通环境。按照“县道县管,乡村道乡村管”的分级负责原则,加大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治理力度,确保农村公路安全畅通。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秩序管控,加强对沿路居民出行安全的宣传教育,强化居民安全出行意识,营造出行安全环境。
(三)高效率养护好农村公路
6.做好养护规划。按照“节约高效、实事求是、保障质量”原则,遵循“全寿命周期”养护理念,做好农村路网年度养护计划,确保路网技术状况达到国家规定水平的必要资金投入。进一步加大农村公路预防性养护和修复性养护力度,强化养护质量控制,探索建立健全养护效果评价机制,保障路况整体服务水平稳步提升。
7.完善养护机制。按照省、衡阳市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要求,将农村公路养护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建立稳定的财政投入增长机制,确保农村公路预防性养护工程、修复性养护工程专项资金及本级配套资金落实到位,确保农村公路水毁等应急性养护工程资金足额保障到位,确保日常养护资金严格执行省规定的“1053”标准[即县道(含升级为省道的线路)每年每公里10000元、乡道(含专用公路)每年每公里500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3000元]。除省、衡阳市分别下拨的20%资金外,耒阳市政府按60%的分摊比例将日常养护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安排到位。市交通运输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养护工作制度,建立对辖区内农村公路养护考核评价机制。定期组织路况检测,在检测评定农村公路路况的基础上,将检测结果同各乡镇养护工程比例、养护资金投入、机构能力建设等指标作为全市农村公路养护年度考核评分的主要依据,并与市级农村公路养护补助资金挂钩,奖优罚劣。要加强业务指导,定期组织对参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人员进行培训,不断提升管理、养护工作水平。要建立市直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和村委会的农村公路养护权力和责任清单,建立以技术状况为依据的养护资金预算申请机制和决策机制,逐步实现养护规范化、专业化、机械化、市场化。
8.平稳有序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积极实行管养分离。对县道养护及乡(含专用公路)、村道大中修推行专业化养护模式。对乡、村道小修及日常保养推行群众性养护模式。积极构建“群众性养护”体系,开发农村公路公益性岗位,择优委托承包人实施,积极为公路沿线就业困难群众提供就业机会。
(四)高品质营运好农村公路
9.全力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进一步推进农村客运改革发展,提升城乡公共交通服务水平,分步实施城乡客运一体化示范县创建。要建立农村客运线路通行条件联合审核机制,并建立农村运输安全运营协调监管机制,保障运营安全。加快“两客”智能监管平台建设,逐步覆盖农村客运车辆,提升农村客运安全管理水平。在城镇化水平较高地区推进农村客运公交化,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在镇域内发展镇村公交。
10.发展农村现代物流。推进市、乡、村三级物流网络节点和信息系统建设,打造“互联网+农村物流”工程,鼓励多站合一、资源共享,全面提升农村物流网络覆盖率和综合服务能力。鼓励创新农村物流模式。
(五)高标准打造好精品示范
11.开展“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持续开展“四好农村路”示范县、示范乡镇、示范路创建活动,在示范路建设的基础上,积极推进“耒阳市最美农村路”创建评比工作,并择优参与申报“衡阳市最美农村路”和“湖南省最美农村路”创建评比。按照“严格标准,宁缺毋滥”的原则,开展市级“四好农村路”示范乡镇创建活动,市级创建标准和评选组织由市“四好农村路”领导小组负责,评选通过的“四好农村路”示范乡镇由市人民政府命名授牌。逐步建立“四好农村公路”市级示范乡镇复核机制,逐步实现市级示范乡镇全覆盖,为创建衡阳市及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奠定坚实基础。
12.开展“城乡客运一体化”示范创建。要积极参与衡阳市及省级“城乡客运一体化”示范创建活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人民政府成立耒阳市高质量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指导、监督全市开展“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含“路长制”推行),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常务副市长任第一副组长,分管交通副市长任常务副组长,市人大、政协联系交通领导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市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市审计局、市水利局、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乡村振兴局、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林业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衡阳市生态环境局耒阳分局、国网耒阳市供电分公司、市政府督查室、市治超办、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等部门及各乡镇(办事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在成立组织机构的基础上,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落实责任、明确分工。
(二)加强资金保障。多渠道筹措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资金。建立根据物价增长、里程和财力增加等因素的建设养护资金投入公共财政增长机制。发挥好“一事一议”在农村公路发展中的作用;创新农村公路投融资体制机制,充分发挥财税政策引导作用和政府投资杠杆作用,撬动更多金融资本、社会资本共同参与“四好农村路”建设;鼓励将农村公路与产业、园区、乡村旅游一体化开发筹措建设养护资金;鼓励企业和个人捐款,以及利用道路冠名权、路边资源开发权、绿化权等多种方式筹措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资金。基本满足不同时期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的需求。
加大政府公共财政投入力度,将本级配套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并确保及时足额拨付到位。严格执行“专款、专账、专用”的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市财政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强资金使用监管,配合审计部门做好资金的审计、检查等工作。鼓励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和监督。市、乡人民政府应将农村公路资金使用情况对社会公开,村委会应将村道资金使用情况张榜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建立补助资金与绩效管理等挂钩制度,加强资金使用情况监督检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加强监督考核。要根据职责制定相关办法和标准,逐步完善规章制度。健全农村公路工作巡查制度,重点对责任落实、质量安全、工作进度、资金管理使用等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加强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运营市场监管,加强对农村公路从业单位和人员的信用评价,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并将信用记录及时向社会公布。要加大对“四好农村路”工作的监督考核力度,将“四好农村路”建设开展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评估,定期开展考核工作。
文件解读链接:关于高质量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
耒阳市人民政府
2023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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