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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耒阳市交通运输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关于成立耒阳市交通运输局生态环境
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相关股室:
为进一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中央、省、衡阳、耒阳市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切实抓好我局交通运输行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确保我局交通运输行业绿色发展,经局党委研究决定,成立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刘云贵 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贺洪治 党委委员、副局长
罗 钊 党委委员、市纪委驻交通运输局纪检组长
黄 栋 党委委员、副局长
李 峰 党委委员、副局长
曹斌彬 总工程师(常务)
成 员:陆海军 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副主任
邹永宁 市水运事务中心主任
曹海元 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支部副书记
刘 军 市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站站长
李长青 市城市公共交通服务中心主任
罗育兵 局办公室主任
贺文武 局港航管理股股长
李后信 局道路运输股股长
袁军利 局行政审批服务股(政策法规股)股长
段志斌 局规划统计股股长
谢光磊 局基本建设股(公路管理股)股长
局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会办公室设局港航管理股,由贺文武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二、主要职责
(一)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衡阳、耒阳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具体部署,领导、协调、指导局所属单位开展环境保护工作。
2.认真履行市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会确定的市交通运输局生态环境保护职责。
3.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分析生态环境保护形势,部暑安排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研究制定生态环境保护的对策和措施,检查指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和责任落实情况,确保环保工作落到实处。
4.检查指导局属单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落实情况。
5.对局属单位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领导不力、措施不到位、隐患整改不落实以及所发生的重大环保事故进行调查和责任追究。
6.领导小组副组长按照党委班子成员分工、“一岗双责”负责抓好各自分管领域环境保护工作。
(二)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负责拟定工作计划、起草、下发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会的有关文件,筹备有关会议和具体组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日常活动。
2.落实局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会要求督办决定事项,并及时向局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会报告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3.负责向市政府及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报告有关事项。
4.做好局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局机关相关股室职责
1.局办公室
负责配合领导上级办公室收文发文和组织相关会议组织工作,向上级报告及与相关职能部门对接等工作,负责协助领导小组办公室搞好环保工作总结,协助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搞好接待工作及后勤保障。
2.港航管理股
负责监督和指导全市水路运输设施养护管理过程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广使用港口码头岸电设施,配合做好港口、码头环保措施落实和环保设施配备情况的监督;监督指导船舶检验过程中船舶环保设施设备的安装;督促指导水运事务中心搞好全市船舶水污染防治工作;协调执法部门对入耒船舶污染物违规排放检查执法。
3.道路运输股
负责监督和指导道路客运站场运营过程中的环保措施的落实;指导全市从事危险废物、医疗废物运输企业资质及车辆审查,加强危险废物、医疗废物运输环节监管;加强对汽车维修行业的监督机动车维修企业涉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危废处置的及污染措施的落实;对职责范围内机动车的环境污染实施监督管理。负责监督铁路(含高速铁路)沿线噪音污染防治措施的实施。
4.行政审批服务(政策法规股)
负责牵头监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涉及生态环境保护违法案件的执法;负责市本级交通运输生态环境保护重大执法案件的法制审核。
5.规划统计股
负责组织编制全市交通运输体系规划,推进绿色交通建设。对交通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审查工作,参与环保、水保验收,组织交通运输环保统计工作,推进绿色交通建设。
6.基本建设股(公路管理股)
负责监督和指导全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农村公路工程污染,监督指导建设项目、农村公路养护项目施工过程中扬尘污染及噪音污染等环保管理措施的落实;督促本级负责监管项目的业主单位按要求履行环境影响评价报批手续、开展环保专项验收工作。负责监督高速公路沿线噪音污染措施的实施。加大全市普通国省道养护工程的施工扬尘防治,组织落实重污染天气下普通国省道养护扬尘污染控制应急预案。
(四)局属各单位职责
1.水运事务中心
负责全市船舶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具体组织、管理、实施等相关事务性工作;加强推广使用港口码头岸电设施;组织做好港口码头环保措施落实和环保设施配备工作;负责实施港口、码头、船舶污染物防治,组织编制船舶污染物收集点布局规划方案并实施,对职责范围内机动船的环境污染实施监督管理;监督指导全市船舶污染防治设施设备安装,全面加强全市船舶水污染防治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对入耒船舶污染物违规排放的监管工作,防止水路交通安全事故引发的环保污染事件。
2.道路运输服务中心
负责道路客运站场运营过程中环保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指导;督导指导全市从事危险废物、医疗废物运输企业资质及车辆审查,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危险废物、医疗废物运输环节事务性工作,防止危险品污染环境;积极配合推进I/M制度建立实施,加强机动车维修行业涉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和危废处置的事务性工作,指导在重污染天气下加强道路交通运力保障配合。
3.城市公共交通服务中心
积极做好城市公交高质量发展示范创建工作,健全完善标准规范体系,坚持重点突破与整体提升相结合。大力发展智慧公交,加大空调公交车、无障碍公交车供给,鼓励引导发展定制公交一体化方案,提升公共交通可达性、便利性,切实提升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担率,进一步提高公交运行效率、智能化覆盖等多方面指标。大力宣传绿色出行,组织开展绿色出行宣传月和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进一步提升公共交通人性化、适老化服务水平。大力推进新能源汽车在农村客运车辆、城市公交、出租车等城市公交领域应用,稳步提升客运站、公交场站充电桩数量规模,积极推进交通运输部节能低碳科技树推广目录技术应用。
4.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严格履行公路建设养护项目环保规定,严格落实环保相关责任,将环保条款落实到招标工作中,以“环境保护”为施工前提,要求最终承包方严格遵守;加强公路建设养护项目设计文件的环保工程审查工作,加强申请上级补助资金项目环评、水保、用地等要件核查;加强水源地公路穿越治理工作,加强对保护区内公路路政和养护管理,强化公路巡查与维护,及时排空应急池内雨水,保障各类设施处于良好状态;抓好公路美化绿化工作,有组织有计划开展路域环境治理以及农村公路养护会战工作;加强与生态环境部门沟通配合,配合做好非道路移动机械大气污染排放监督检查工作。
5.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站
承担监督指导全局建设工程环境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的行政辅助工作。
耒阳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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