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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注销车辆《道路运输证》的公告
关于注销车辆《道路运输证》的公告
各道路运输经营业户:
经核查,湘D18617等220台道路货物运输车辆(详见附件)逾期两年以上未年审或逾期一年以上未年审且其车辆《道路运输证》有效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一条和《湖南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有关规定,现对该批车辆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内,我局仍然受理该批车辆的年审、补办手续,各经营业户抓紧时间来我局补办年度审验业务,公示期结束后仍未办理的,我局将依法予以注销《道路运输证》。
耒阳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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