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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工业遗产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湖南省工业遗产管理办法》政策解读近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了《湖南省工业遗产管理办法》(湘工信产业〔2023〕111号,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号HNPR-2023-05006,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为做好贯彻落实工作,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为什么要制定《管理办法》?

制定《管理办法》主要出于以下几个方面的考虑:

一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举措。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加大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力度,加强城乡建设中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建好用好国家文化公园。工业遗产是工业文化的重要载体,记录了工业化进程不同阶段的重要信息,承载了行业和城市的历史记忆和文化积淀,标志了工业化和现代化进程中一系列重要历史节点。出台《管理办法》,有利于更好保护和利用我省工业遗产,贯彻落实好党的二十大精神。

二是推动工业文化发展的重要内容。2016年12月,工信部联合财政部印发的《关于推进工业文化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发扬中国工业精神、夯实工业文化发展基础、发展工业文化产业、加大文化传播推广力度等重点任务。2021年5月,为进一步推动"十四五"时期工业文化发展,工信部会同国家发改委、教育部、财政部、人社部、文旅部、国资委、国家文物局等8部门联合印发《推进工业文化发展实施方案(2021-2025年)》,提出提高工业遗产保护利用水平,鼓励地方因地制宜开展省、市级工业遗产调查、评估、认定,形成分级保护利用体系。为落实工信部等8部门联合印发的《推进工业文化发展实施方案(2021-2025年)》,更好发挥工业文化在贯彻"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中的积极作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等7个部门制定了《推动工业文化发展工作方案(2022-2025年)》(湘工信产业〔2022〕393号),将提升工业遗产保护水平列为推进工业文化发展的8项重点工作之一,并提出开展省级工业遗产认定工作。

三是保护和利用工业遗产的有效手段。当前,社会各界对加强工业遗产保护利用已经形成广泛共识,但由于工业遗产项目时间跨度大,数量繁多,保存现状复杂,随着工业转型升级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许多老厂矿停产搬迁,一批重要工业遗产面临灭失风险。此外,在利用过程中,因对工业遗产核心价值把握不准,使工业遗产面临二次破坏的风险。这些问题凸显出加强工业遗产保护的严峻性和紧迫性。出台《管理办法》是规范和有效引导全省范围内工业遗产认定和保护利用的必然要求和有效手段。

二、制定《管理办法》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制定本《管理办法》的主要依据是:

1、工信部等8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推进工业文化发展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工信部联政法〔2021〕54号)。

2、《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国家工业遗产管理办法〉的通知》(工信部政法〔2023〕24号)。

三、《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一)工业遗产保护利用的主要原则。《管理办法》确立了"政府引导、社会参与,保护优先、合理利用,动态传承、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强调在保护优先的前提下,鼓励开展合理利用,政府、遗产产权所有人和社会各方协同合作,强化对遗产核心物项的保护,保留工业遗产核心价值;在保护好工业遗产的前提下进行合理利用,对其承载的优秀工业文化进行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促进工业文化繁荣和产业发展,实现"动态传承"、可持续发展。

(二)湖南省工业遗产认定标准和程序。《管理办法》所称湖南省工业遗产,是指在湖南工业长期发展进程中形成的,具有历史、科技、社会和艺术价值,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认定的工业遗存。在认定标准方面,《管理办法》结合我省工业遗产现状和保护利用实际情况,参照《国家工业遗产管理办法》,从遗产价值、保护状况和管理水平3个方面确定了湖南省工业遗产的认定条件和评价指标。在申请程序方面,《管理办法》统一规范了认定申报材料范式,遵循自愿原则,由遗产所有权人提交书面申请,经所在地县级或市级人民政府同意后,通过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审核后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备案,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专家对申请项目进行评审和现场核查,经审查合格并公示后,公布湖南省工业遗产名单并授牌。在认定工作开展方面,《管理办法》规定原则上每年组织一次湖南省工业遗产认定工作,经认定的湖南省工业遗产有效期为五年,每满五年复核一次。

(三)加强湖南省工业遗产保护。《管理办法》规定,工业遗产所有权人承担加强工业遗产保护的主体责任,应当设置专门部门或由专人监测遗产状况,划定保护范围,保持遗产格局、结构、样式和风貌特征,采取有效措施保护遗产的核心物项;应当在遗产区域内设立标志及相应的展陈设施,宣传遗产重要价值、保护理念、历史人文、科技工艺、景观风貌和品牌内涵;应当建立完备的遗产档案,配合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建立和完善湖南省工业遗产档案数据库。遗产所有权人应当按要求向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提交遗产保护利用年度工作报告,对遗产核心物项损毁等重要情况应在30个工作日内按程序提交报告。

(四)推动湖南省工业遗产利用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湖南省工业遗产的利用应当符合遗产保护与利用规划要求、与城市转型发展相结合,保持整体风貌,传承工业文化,注重生态保护、整体保护、周边保护,与自然人文和谐共生。《管理办法》提出支持利用工业遗产相关资源建设工业博物馆,发展工业旅游,建设工业文化产业园区、特色街区、创新创业基地、影视基地、城市综合体、开放空间、文化和旅游消费场所等,培育工业设计、工艺美术、工业创意等业态,开展工业文化教育实践,培育工业文化研学实践基地(营地)、高校思政课实践教学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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