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耒阳市森林火灾风险普查实施方案 


   根据《湖南省森林火灾风险普查实施方案》、《湖南省森林可燃物标准地(大样地)调查布点方案》、《湖南省森林火灾风险普查操作细则》、《湖南省森林火灾风险普查质量检查方案》等文件要求,组织开展耒阳市森林火灾风险普查工作,摸清全市森林火灾风险隐患底数,查明重点区域抗灾能力,客观认识耒阳市森林火灾风险水平,为有效开展森林火灾防治和应急管理工作,提供权威的风险信息及科学决策依据,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调查任务

1、风险要素调查:针对森林火灾致灾因子和孕灾环境,开展全市森林可燃物调査、野外火源调查、气象条件调査、历史火灾调査、减灾能力调查,全面掌握森林火灾风险要素信息,建设森林火灾调查数据库

2、承载体数据收集与共享:通过横向共享市应急管理局相关普査成果数据、纵向数据汇集的方式,获取全市森林火灾影响范围内的森林资源、林区居民人口经济及房屋建筑、防火设施等承灾体分布及灾害属性特征;建立互联共享的覆盖全市的森林资源、房屋建筑、基础设施、人口与经济等要素信息为一体,反映承灾体数量与空间分布的承灾体调查成果地理信息数据库。

3、风险评估与区划:以森林火灾风险要素调查数据为基础,综合承灾体等数据,进行森林火灾危险性评估、重点隐患评估、风险评估、风险区划、防治区划。

4、数据库与软件系统建设:依据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总体规划,统筹考虑全市森林火灾风险普查工作需要,充分利用林业部门的信息化工作基础,避免交重复,重点针对森林火灾风险普查的数据采集、质检、核査、评估、区划开展空间数据制备与数据库、软件系统建设。

 二、调查范围

1空间范围:耒阳市森林火灾风险普实施范围为全市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我市按照全省普査方案完成相关任务的前提下,根据其区域自然地理特征和经济发展水平,可适当增加调查评估的内容,提高调査评估精度。

2.时间范围;根据调查内容分类确定普査时段(时点),收集长时间连续序列的数据资料,相关信息更新至2020年12月31日。

可燃物调査时间截止至2020年12月31日;

野外火源调查时间为近五年,时段为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气象数据获取和采集时段为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历史森林火灾信息采集时段为199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减灾能力调查年度时段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三、调查内容

1、森林可燃物调查;根据全省样地布设我市布设标准地数35个(其中乔木林标准地30个、灌木林标准地5个)大样地5个。

(1)可燃物现场调查

标准地调查:依据《湖南省森林可燃物标准地调查布点方案》要求开展可燃物现地调査,获取标准地因子等数据,调乔、灌、草、枯死木、枯落物、腐殖质等不同类型可燃物载量要素,进行样品采集和实验室测定

大样地调查:依据《湖南省森林可燃物大样地调查布点方案》要求开展可燃物大样地调査,在大样地内开展乔、灌、草、枯落物、腐殖质等可燃物调查。

样品测定分析:按照规程要求,将现地采集样品,带回实验室,测定样地采样样品的干鲜比、平衡含水率以及燃点热值。

(2)载量分析与计算

标准地可燃物载量:计算标准地各层中不同类型(乔、灌、草、枯、腐)可燃物的载量。根据调查样方总鲜重、样品干重数据、计算各样方枯落物、草本、腐殖质可燃物总干重,除以样方总面积,得到样地单位面积各类型可燃物载量。

大样地可燃物载量:计算大样地各林分型中不同类型(乔、灌、草、枯、腐)可燃物的载量。根据林分型调查样方总鲜重、样品鲜重、样品干重数据、计算各样方枯落物、草本、腐殖质可燃物总干重,除以样方总面积,得到林分型单位面积各类型可燃物载量。

(3)森林可燃物数据分析与制图

利用推算的小班的可燃物载量结果进行森林可燃物数据分析与制图,形成全市森林可燃物载量分布图。

2、野外火源调查:调查我市近五年(2016年-2020年)发生的野外火源信息,包括引起火灾的火源、经批准的野外用火、违规野外用火、重要火源点、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行为能力人口。其中,部分宗教活动场所、旅游景区、人口等数据通过共享应急部门承灾体调査、减灾能力调査成果获取。

3、气象信息获取和处理:获取和采集2011年至2020年历史气象公里格网数据,并进行数据获取和处理。

4、历史火灾调查:调查我市1990年至2020年发生的森林火灾,包括森林火灾档案数据、森林火灾统计数据、建立全市森林火灾事件专项调查数据库。

5、减灾能力调查:获取我市各乡镇和森林经营主体用于森林火灾防灾减灾救灾的各种资源,包括防火管理队伍、专业防扑火队伍、护林员队伍、防火物资储备库(点)、防火阻隔系统、防火暸望监测系统、火险预警系统、防火道路、防火信息指挥系统、防火通信指挥系统和其它各类防火基础设施等减灾能力调查。

6、承载体数据收集与共享:通过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二类调查数据中进行提取获取全市森林资源分布数据及属性数据;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共享的城镇房屋建筑、农村房屋建筑数据,提取林区及边缘0.5km缓冲区内的房屋建筑物空间分布数据及结构类型、建筑用途等属性数据;从统计部门共享的最新人口普查数据(第七次),以乡镇(街道)为单元的人口总数、男女性人口数、家庭总户数等基础数据,

7、评估与区划:在森林火灾可燃物调査、野外火源调査、气象条件调査、历史火灾调査、减灾能力调查等风险调査数据基础上,综合承灾体等数据,进行森林火灾危险性评估、重点隐患评估、风险评估、风险区划、防治区划。

四、工作计划及进度安排

 第一阶段(2021年7月—2021年8月)为前期准备阶段,建立普查工作机制,落实普查人员和队伍;开展已有成果、基础数据与图件的清查与整理加工;编制全市森林火灾风险普查实施方案,同时将方案报市、省审核,及时组织技术培训。

  第二阶段(2021年9月—2021年12月)为全面调查阶段,组织实施我市森林可燃物调查、野外火源调查、历史火灾调查、减灾能力调查。

  第三阶段(2022年1月—2022年3月)向上级进行数据汇交,上级普查技术组质检核查发现、反馈问题的复核调查、数据整改,完成对我市调查评估的数据入库和汇总,形成调查、评估与区划成果数据库,并分别对汇总成果进行分析,编制系列专题图件。

第四阶段(2022年4月—2022年10月)我市普查成果的数据分析与整理,编制相关数据库、专题图以及调查、评估和区划分析报告。

第五阶段(2022年11 月—2022年12月)全面普查完成后接受省级专家组和技术组对普查成果的验收,

五、管理实施

在耒阳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成立耒阳市森林火灾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市林业局党委书记、局长刘凡任组长,市林业局党委成员、副局长蒋传生任副组长, 其他成员由办公室、财务股、林调队、营林股、森保股、林政股、防火办组成,负责全市森林火灾风险普查工作,在市林业局防火办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罗志华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森林火灾风险普查的日常工作。形成全市上下一致的森林火灾风险普查工作组织体系,切实加强对森林火灾风险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

调查队伍以第三方为主体组建专业普查队伍完成外业、内业及样品检测,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检合格,市林业局协调好相关工作。

根据省局的统一部署安排,我市技术指导支撑单位为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中南调查规划设计院(联系人:孙继霖 13973172276)。

六、经费保障

根据《湖南省森林火灾风险普查实施方案》和《耒阳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细则》的要求,森林火灾风险普查工作经费以地方保障为主,各级地方政府要将经费纳入财经预算,确保落实到位。我市森林火灾风险普查经费报请市财政据实保障,通过政府采购的方式确定技术服务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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