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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耒阳市民政局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耒阳市民政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耒阳市民政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民政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和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依法对全市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基金会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负责市本级无业务主管单位、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

3)拟订全市社会救助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市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4)拟订全市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和社区治理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法规和规章的实施。拟订市本级行政区划规划。依法负责乡级行政区划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行政区域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城区街道办事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及其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全市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调处边界争议与纠纷。负责全市地名工作的指导和管理,负责中心城区地名的命名、更名及门牌号码的编排和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

6)贯彻执行国家的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7)贯彻执行国家的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8)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市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

9)贯彻执行国家的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全市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

10)贯彻执行国家的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1)拟订促进全市慈善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开展慈善工作和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12)贯彻执行国家的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3)负责本行业、领域职责范围内的应急管理工作,对本行业、领域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14)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耒阳市民政局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人事股、规划财务股、行政审批服务股(政策法规股)、社会事务股、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股、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股、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股8个股室。

(二)决算单位构成。耒阳市民政局2021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耒阳市民政局本级,以及耒阳市殡葬事业服务中心、耒阳市救助管理站、耒阳市社会福利中心、耒阳市福利彩票服务中心、耒阳市地名服务中心、耒阳市社会救助服务中心、耒阳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耒阳市婚姻登记服务中心、耒阳市慈善总会办公室。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28075.05万元、支出总计29246.56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入增加3620.62万元,增长15%;支出增加5162.26万元,增长21%。主要是因为民政管理对象供养经费的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8075.0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075.05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9246.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82.07万元,占7%;项目支出27064.49万元,占9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8075.05万元、支出总计29246.56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入增加3620.62万元,增长15%,支出增加5162.26万元,增长21%,主要是因为民政管理对象供养经费的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9246.5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162.26万元,增长21%,主要是因为民政管理对象供养经费的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9246.5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1.1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8286.17万元,卫生健康(类)支出97.84万元,住房保障(类)支出104.59万元,其他支出(类)716.86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6775.5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9246.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1.09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增加指标。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0.11万元,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增加指标。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544.8万元,支出决算为550.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增加指标。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20.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增加指标。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社会组织管理(项)。

年初预算为151.5万元,支出决算为147.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减少指标。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项)。

年初预算为159.98万元,支出决算为197.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增加指标。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项)。

年初预算为925万元,支出决算为9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47.41万元,支出决算为47.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年初预算为9.8万元,支出决算为6.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减少指标。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46.63万元,支出决算为145.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减少指标。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667.97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增加指标。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5.5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增加指标。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

年初预算为1200万元,支出决算为14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目上年存在结转资金。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

年初预算为720万元,支出决算为694.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减少指标。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

年初预算为167.34万元,支出决算为224.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增加指标。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

年初预算为408.79万元,支出决算为415.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增加指标。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养老服务(项)。

年初预算为50万元,支出决算为5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增加指标。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项)。

年初预算为2616万元,支出决算为2682.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目上年存在结转资金。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794万元,支出决算为2512.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减少指标。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0023万元,支出决算为9100.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减少指标。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000万元,支出决算为6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减少指标。。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576.93万元,支出决算为570.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减少指标。。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5000万元,支出决算为4736.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减少指标。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6.82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增加指标。

25、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31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增加指标。

2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27.20万元,支出决算为27.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52.53万元,支出决算为52.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8.19万元,支出决算为8.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增加指标。

2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104.59万元,支出决算为104.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0、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1.76万元,支出决算为716.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9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目上年存在结转结余。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82.0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020.2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离休费;公用经费161.8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3.4万元,支出决算为29.9万元,完成预算的9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持平。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20.9万元,支出决算为20.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12.5万元,支出决算为9万元,完成预算的7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按照业务工作的实际需求使用公车,与上年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0.9万元,占7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9万元,占3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无。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0.9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300个、来宾1495人次,主要是专项资金工作检查及县市区交流学习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9万元,其中:我市公车改革后,单位不允许购买公车,今年公车购置数量为零,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万元,主要是公务用车保险费、加油费、过路过桥费及车辆日常维护费等支出,截止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699.87万元;支出716.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716.87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1.8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4.92万元,增长3.14%。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预算指标。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1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3.7万元,用于召开全市民政工作安排部署会、社会救助业务工作培训会、养老服务业务培训会及“七一”表彰大会等,人数460人,内容对全年民政工作、社会救助工作、养老服务工作等进行安排部署及调度;开支培训费2.12万元,用于开展社会救助和核对工作培训、养老服务工作培训及流浪乞讨救助工作培训,人数110人,内容为对社会救助专项治理工作,养老服务工作以及流浪乞讨救助工作进行业务培训。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73.1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4.29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98.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73.1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4.2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9.91%。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救助管理站流浪乞讨救助业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1)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局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25个,共涉及资金27064.5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1年度五化民政、乡村振兴示范创建、福彩公益金助学等3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716.87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孤儿生活费、残疾人补贴、城市低保金等25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064.4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16.87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各个项目资金使用规范、拨付及时,为民政服务对象提供了较好的保障,各项民政民生工作开展顺利。

组织对民政局机关、社会救助服务中心、社会福利中心等10个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529.6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16.87万元。绩效自评结果反映本部门2021年单位运转正常,各工作目标完成较好。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城区社区运转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925万元,执行数为92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城区37个社区的正常运转经费;二是37个社区“两委”干部及聘请人员薪资报酬。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城区社区“两委”干部的基本薪酬就超过1000万元,再加上社区正常运转经费,现有的预算不能满足正常的工作需要。下一步改进措施:建立正常增长机制,争取保障社区正常运转的工作经费。

百岁老人长寿津贴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0万元,执行数为56.64万元,完成预算的94%。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为全市符合条件的77名百岁老人发放长寿保健津贴,资金已全部落实到位,极大地提升了百岁老人的生活质量,营造了尊老爱老的良好社会氛围。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3)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见附件5  2021年城区社区运转经费绩效评价报告

见附件6  2021年百岁老人长寿保健津贴绩效评价报告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附件1   

耒阳市民政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耒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耒财绩〔2022〕13号)要求,我局对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具体情况如下:

一、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及在职人员情况

耒阳市民政局坐落于耒阳市金阳东路1号市政府大楼八楼,是主管全市有关社会行政事务的市人民政府职能部门,属正科级行政单位。根据编办核定,内设办公室、组织人事股、规划财务股、行政审批服务股、社会事务股、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股、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股、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股8个股室,下辖耒阳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耒阳市社会救助服务中心2个副科级事业单位,以及耒阳市慈善总会办公室、革命老区经济开发促进办公室、耒阳市社会福利中心、耒阳市福利彩票服务中心、耒阳市地名服务中心、耒阳市救助管理站、耒阳市婚姻登记服务中心、耒阳市殡葬服务中心8个股级事业单位。全局共有在职人员234人,其中行政编18人,全额事业编140人,差额编31人,自收自支编45人。

(二)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民政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和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依法对全市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基金会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负责市本级无业务主管单位、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

3)拟订全市社会救助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市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4)拟订全市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和社区治理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法规和规章的实施。拟订市本级行政区划规划。依法负责乡级行政区划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行政区域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城区街道办事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及其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全市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调处边界争议与纠纷。负责全市地名工作的指导和管理,负责中心城区地名的命名、更名及门牌号码的编排和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

6)贯彻执行国家的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7)贯彻执行国家的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8)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市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

9)贯彻执行国家的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全市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

10)贯彻执行国家的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1)拟订促进全市慈善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开展慈善工作和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12)贯彻执行国家的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3)负责本行业、领域职责范围内的应急管理工作,对本行业、领域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14)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29246.5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10万元,占0.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286.17万元,占96.72%;卫生健康支出97.84万元,占0.33%;住房保障支出104.59万元,占0.36%;其他支出716.87万元,占2.45%。

(一)基本支出情况

1.2021年市民政局基本支出共计2182.0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020.2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58%,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商品和服务支出161.8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42%;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维修(护)费、物业费、劳务费、公务接待费、培训费、差旅费、工会费、福利费、办公设备购置等。

2."三公"经费。2021 "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为29.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20.9万元,与2020年基本持平。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数为27064.49万元,其中:

1.救助站业务工作经费支出决算10万元,年初预算0万元,年中执行调增,结转结余0万元;

2.社会救助工作经费支出决算10万元,年初预算10万元,年中执行无调减,结转结余0万元;

3.社会组织评估、政府购买服务等经费支出决算5万元,年初预算5万元,年中执行无调减,结转结余0万元;

4.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外包服务项目后续支出决算40万元,年初预算0万元,年中执行调增,结转结余0万元;

5.城区社区运转经费支出决算925万元,年初预算925万元,年中执行无调减,结转结余0万元;

6.婚姻登记工本及档案费支出决算5万元,年初预算5万元,年中执行无调减,结转结余0万元;

7.春节走访地下武装人员支出决算5万元,年初预算5万元,年中执行无调减,结转结余0万元;

8.财政兜底补偿社会救助资金支出决算2660万元,年初预算0万元,年中执行调增,结转结余0万元;

9.孤儿生活费支出决算1400万元,年初结转结余200万元,年初预算1200万元,年中执行无调减,结转结余0万元;

10.敬老院工作人员工资及社保等支出决算300.14万元,年初预算300万元,年中执行调增,结转结余0万元;

11.90-99岁高龄老人长寿生活补贴支出决算337.38万元,年初预算360万元,年中执行无调减,结转结余22.62万元;

12.百岁老人长寿津贴支出决算56.64万元,年初结转结余1.16万元,年初预算60万元,年中执行无调减,结转结余4.52万元;

13.新市镇公益性公墓建设支出决算60万元,年初预算0万元,年中执行调增,结转结余0万元;

14.福利中心运转补助支出决算5万元,年初预算5万元,年中执行无调减,结转结余0万元;

15.黄市镇敬老院建设支出决算400万元,年初预算0万元,年中执行调增,结转结余0万元;

16.南京镇敬老院建设支出决算100万元,年初预算0万元,年中执行调增,结转结余0万元;

15.基本养老服务补贴支出决算50万元,年初预算50万元,年中执行无调减,结转结余0万元;

16.残疾人生活补贴支出决算2682.16万元,年初结转结余170万元,年初预算2616万元,年中执行调减103.84万元,结转结余0万元;

17.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决算2512.62万元,年初结转结余3.62万元,年初预算2794万元,年中执行调减285万元,结转结余0万元;

18.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决算9100.55万元,年初结转结余5.55万元,年初预算10023万元,年中执行调减928万元,结转结余0万元;

19.临时救助支出决算600万元,年初预算1000万元,年中执行调减400万元,结转结余0万元;

20.流浪乞讨救助经费支出决算300万元,年初预算300万元,年中执行无调减,结转结余0万元;

21.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决算4736.32万元,年初结转结余91.32万元,年初预算5000万元,年中执行调减355万元,结转结余0万元;

22.六十年代精简退职人员生活补助支出决算46.82万元,年初预算0万元,年中执行调增,结转结余0万元;

23.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决算716.87万元,年初结转结余699.87万元,年初预算0万元,年中执行调增,结转结余0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16.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716.87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耒阳市民政局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耒阳市民政局无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

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21年,民政局坚持党建引领,聚焦脱贫攻坚、特殊群体、群众关切,切实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积极履“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扎实工作,攻坚克难,圆满完成全年工作任务。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指标完成如下:

1、深入推进民政领域精准救助。组织开展了巩固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成果“回头看”,推进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先后组织实施了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巩固提升、城乡低保精准补差、残疾人“两项补贴”清理认定、困境儿童核查等专项行动。7月份以来,又以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问题整治为契机,全面组织开展了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孤儿保障、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人“两项补贴”、临时救助等民政惠民惠农事项的清理整治。截至12月,全市共有农村低保对象16979户33293人、城市低保对象4325户4794人、特困供养人员6228人;1-12月,全年累计新增农村低保2350户4712人、城市低保206户331人、特困供养人员387人,累计核减农村低保1104户2522人、城市低保606户662人、特困供养人员643人;累计实施临时救助11237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600万元;累计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142194人次,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211609人次发放资金2682.16万元;累计保障孤儿8520人次事实无人抚养儿童8636人次,发放资金1400万元

2、深入推进养老服务真抓实干。一是积极保障老年人福利,全年共发放百岁老人长寿津贴56.64万元,90-99岁老人高龄保健津贴337.38万元。二是推进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由财政配套基本养老服务补贴资金50万元,向全市符合条件的760名失能和半失能困难群众提供 “六助”(助餐、助浴、助洁、助病、助急、助行);三是进一步推进了养老床位建设,新建16个乡镇(街道)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每个配备20个床位、可提供日间照料和上门服务,将全市公办医疗机构空余床位纳入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切实解决失能半失能老人的护理需求 

3、深入推进儿童关爱保护。全面了解留守儿童的服务需求,健全关爱服务体系。一方面,充分发挥儿童之家作用,要求全市378个儿童之家的儿童主任认真履职,做好辖区防留守儿童防溺水宣传和教育。组织全市督导员、儿童主任、社工共计400余人进行了业务培训,邀请专家对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政策,以及防溺水工作进行了讲授,切实提升了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落实了全市非法定监护人监护的农村留守儿童委托照护协议签订,签订率100%。另一方面,充分发挥社工和社会组织的作用。印制防溺水宣传单2万余份,由各乡镇(街道)社工站的社工分别组织志愿者在辖区向留守儿童开展宣传和教育;引导微阳公益协会、朝夕义工协会、游泳爱好者协会等公益社会组织的“衡阳群众”志愿者走进社区、走上街头、走入学校,开展防溺水宣传和走访慰问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活动等,了解他们在生活上的困难,开展亲情关怀服务和心理疏导;积极走进社区学校广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进校园宣讲活动和防溺水教育,先后联合教育、团市委灶市街街道办事处、五里牌街道办事处、坛下乡等,组织开展了“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留守儿童活动,送去书包文具500多套,及时把党和政府的关爱送到了孩子们的心间。

4、深入推进了慈善救助设立“防止返贫致贫爱心帮扶资金”,募集善款50余万元,助力乡村振兴贡献了慈善力量;组织开展了耒阳市2021年“迎新春、送温暖、献爱心”困难群众慰问活动,向困难群众发放大米540包和食用油270桶;积极联系外地慈善组织,争取东莞市展能慈善基金会捐赠南阳镇中心学校新建工程,帮助筹集工程建设和教学设备款504万元及8万余元的学习用品;组织开展了第一、二届“慈善关爱环卫工人”公益活动,购买专业环卫棉衣和雨衣,向全市每一名环卫工人发放,传递上党和政府的关怀、关心;组织开展第六届“关爱未来·放飞梦想”福彩·慈善公益助学活动,发放福彩助学金45万元,助力116名贫困家庭学子圆了大学梦。

5、深入推进社会治理工作。一是配合市委组织部督促全市376个村(居)如期完成了换届选举工作,并推进了村(社区)“两委”干部“十六联审”;评选出大义镇古塘村等10个“十佳村规民约”单位;推进了五里牌街道梅新村“村改居”,以及新成立灶市街街道白沙居民委员会和灶钢居民委员会工作;在全市各社区扎实开展“邻居节”活动,组织开展了以“家和邻睦社区兴,同心建设文明城”为主题的系列志愿服务活动,弘扬了邻里团结、守望相助的传统美德,进一步构建了和谐美好的邻里关系,有力助推耒阳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建设;积极推荐马水镇桃花村参与湖南省法治示范村创建,指导龙塘镇香兰村按要求呈报资料参与全国议事协商工作试点单位创建。二是扎实做好了清明节、中元节安全祭扫工作,联合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向广大市民群众发出《耒阳市文明祭祀倡议书》,印发了《关于耒阳市清明节安全祭扫公告》,积极引导居民转变观念、破除陈规陋习,形成文明祭扫的浓厚氛围。三是持续推进社会组织规范化管理,按照上级统一安排部署,对非法社会组织和社会组织的非法活动进行全方位的依法打击和清理整治,促进全市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有效杜绝了行业乱象。四是推进城区主要道路临街门面牌规范工作,完成五一路、金阳路、白云路等路段临街门面牌摸底、新命名更名道路标准路牌设置工作,以及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做好了《中国标准地名志》耒阳部分内容的审核。五是在做好日常救助的同时,主动开展街面巡查救助,并对不愿进入站接受救助的,发放必要的御寒防暑食品和用品,对其中的危重病人、精神病人及时送医院救治。

6.全面落实了重点民生实事。积极争取资金报市政府研究同意,自2021年1月起,将全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350元/月提高至380元/月(4560元/年);特困人员农村分散供养标准由455元/月提高至494元/月(5928元/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分别由每人65元/月提高至70元/月。全市城乡低保人均救助水平分别达到了每人405元/月256元/月,保障标准及救助水平均超过上级确定的标准。争取了省重点民生实事——黄市镇中心敬老院项目,项目总建筑面积3398平方米,总投资720万元项目如期完成相关建设,于11月15日前经民政、统计验收,达到入住条件

7.积极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一是为全市1.560岁及以上的城乡低保和特困对象,购买了人身意外保险,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或身故的,由保险公司给付理赔金;二是再次为全市6000多名城乡特困对象,购买了住院期间护理保险,有效化解了特困对象住院期间护理难题;三是为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和边缘易致贫户、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两大类对象共计4.5万余人,购买了“慈善民生保险项目”;四是为助力防溺水工作,为全市1万名留守儿童购买了“相伴成长保险”。

七、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各相关股室对资金绩效管理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专项资金绩效目标不完善。经费核定和预算编制还需进一步完善,一些临时性突发项目,无法在年初预算编制的时候准确预估,导致单位年初预算与决算金额有偏差。

2部门预算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严重不足。局属二级机构公用经费有限,福利中心聘请的护理人员工资及社保费未纳入财政预算,单位日常运转的刚性支出大,现有的部门预算资金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工作需要。 

八、下一步改进措施

1.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由各股室根据各自全年工作主要任务,提出预算,对于所报项目逐一进行研究。实事求是地掌握业务发展需求,综合考虑内外部因素等影响,科学预测业务发展变化,并以提高效益为目标,科学编制具有前瞻性的预算。

2、根据我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建议财政根据民政事业发展的要求和实际情况,加大部门预算资金的安排。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附件2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

附件3   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附件4   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附件5   2021年城区社区运转经费绩效评价报告

附件6   2021年社会救助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附表:2021年耒阳市民政局决算报表

附件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

附件3: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附件4: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附件5:2021年城区社区运转经费绩效评价报告

附件6:2021年百岁老人长寿保健补贴绩效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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