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耒阳市殡葬事业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说明
第二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19、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0、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1、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2、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耒阳市殡葬事业服务中心(加挂耒阳市殡葬服务队)主要职责是:协助落实全市殡葬相关政策,承担相关信息的宣传及咨询服务工作,负责殡葬相关服务性工作。
(二)机构设置
耒阳市殡葬事业服务中心属耒阳市民政局下属二级全额拨款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单位实有在职全额人员17人,自收自支人员10人,退休人员20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耒阳市殡葬事业服务中心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单位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3年本单位收入预算258.9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58.93万元,上级财政补助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 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本单位支出预算258.9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0万元,公共安全0万元,教育0万元,科学技术 0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3.2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4.5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17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3年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258.9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0万元,占0 %;公共安全0万元,占0 %;教育0万元,占 0 %;科学技术 0万元,占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3.21万元,占90.07%,卫生健康支出14.55万元,占5.62%,住房保障支出11.17万元,占4.31%。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3年本单位基本支出预算数243.93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3年本单位项目支出预算15万元,主要是用于单位日常运转。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3年本单位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0万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本单位运行经费10.44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57万元,上升17.7%,主要是单位增加党建经费及工会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3年本单位 “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厉行节约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2年减少50%。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3年本单位会议费预算0万元;培训费预算 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3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2年12月底,本单位共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2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 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本单位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258.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3.93万元,项目支出15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的支出,包括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
4、“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上传附件:耒阳市殡葬事业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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