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耒阳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1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19、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0、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1、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2、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耒阳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能是:协助落实全市社会组织各项政策;承担相关信息的宣传及咨询服务工作;承担全市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变更、注销、撤销等相关服务性工作;参与对各类社会组织非法活动和非法社会组织调查核实工作。

(二)机构设置。耒阳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是耒阳市民政局下属副科级公益一类全额事业单位,共有全额在职人员20人,无退休人员。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耒阳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故纳入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耒阳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部门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为耒阳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本级预算,收入全部为财政拨款;支出包括基本运行的经费和项目经费。

(一)收入预算,2023年部门收入预算总额196.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96.87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了30.43万元,主要是增加人员支出。

(二)支出预算,2023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196.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6.8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2.10万元万元,占 87.42%;卫生健康支出11.05万元,占5.61%;住房保障支出13.72万元6.97 %);支出较去年预算增加30.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0.43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3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96.87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3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196.87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3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本部门的机关运行经费12.43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 0.22万元,上升1.76%,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相应增加了工会经费及党建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3年本部门事业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4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2年持平。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3年本部门未安排培训、会议、节庆、晚会活动,无相关经费预算。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3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2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96.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6.8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七、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的支出,包括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 

4、“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见附表:2023年耒阳市社会组织中心部门预算公开套表

2023年耒阳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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