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耒阳市民政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19、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0、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1、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民政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和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依法对全市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基金会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负责市本级无业务主管单位、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
(3)拟订全市社会救助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市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4)拟订全市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和社区治理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法规和规章的实施。拟订市本级行政区划规划。依法负责乡级行政区划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行政区域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城区街道办事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及其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全市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调处边界争议与纠纷。负责全市地名工作的指导和管理,负责中心城区地名的命名、更名及门牌号码的编排和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
(6)贯彻执行国家的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7)贯彻执行国家的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8)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市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
(9)贯彻执行国家的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全市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
(10)贯彻执行国家的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1)拟订促进全市慈善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开展慈善工作和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12)贯彻执行国家的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3)负责本行业、领域职责范围内的应急管理工作,对本行业、领域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14)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耒阳市民政局属正科级行政单位,内设8个职能股室,下辖耒阳市社会救助服务中心、耒阳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2个副科级事业单位,以及耒阳市革命老区经济开发促进办公室、耒阳市福利中心、耒阳市福利彩票服务中心、耒阳市地名服务中心、耒阳市救助管理站、耒阳市婚姻登记服务中心、耒阳市殡葬事业服务中心、耒阳市慈善总会办公室,耒阳市民政事业服务中心(暂设)9个股级事业单位。全局实有在职人员212人,离退休人员92人。其中,局机关实有在职人员40人,离退休人员26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纳入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耒阳市民政局本级。
2、耒阳市殡葬事业服务中心、耒阳市救助管理站、耒耒阳市福利中心、耒阳市福利彩票服务中心、耒阳市地名服务中心、耒阳市社会救助服务中心、耒阳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耒阳市婚姻登记服务中,以及耒阳市慈善总会办公室。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3年本部门预算收入28395.64万元;其中本级经费拨款10014.12万元;上级财政补助收入18381.5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8289.52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92万元)。收入较去年预算增加1219.7万元,主要原因是供养对象保障经费增加。
其中,民政局机关收入预算6203.89万元,其中本级经费拨款3386.07万元;上级财政补助收入2817.8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725.82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92万元)。收入较去年预算减少347.71万元,主要原因是彩票公益金补助收入减少。
(二)支出预算:2023年本部门支出预算28395.64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078.2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0.8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4.49万元,其他支出92万元。支出较去年预算增加121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08.45万元,项目支出增加1111.25万元,主要原因是供养对象保障支出增加。
其中,民政局机关支出预算6203.89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56.2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4.8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0.78万元,其他支出92万元。支出较上年预算减少347.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0.9万元,项目支出减少368.61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8395.64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078.26万元,占98.88%;卫生健康支出120.89万元,占0.43%;住房保障支出104.49万元,占0.37%;其他支出92万元,占0.32%。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3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2067.96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其中,局机关基本支出预算数458.07万元。
(二)项目支出:2023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26327.68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社会福利、社会救助、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等,其中:儿童福利支出 1200万元,主要用于社会散居孤儿、福利机构供养孤儿以及事实无人抚养孤儿发放基本生活费; 养老服务支出703万元,主要用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及敬老院工作人员工资、社保和运转经费;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支出1134万元,主要用于社区日常运转;老年福利支出440万元,主要用于百岁老人、90-99岁高龄老人发放长寿补贴;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社会救助工作经费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经费;其他民政事务管理支出40万元,主要用于流浪乞讨救助工作经费及婚姻登记工本费、档案费等;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支出2685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基本生活补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150万元,主要用于流浪乞讨救助人员各项开支;社会福利事业单位支出30万元,主要用于社会福利中心日常运转;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支出6186.7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开支;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支出2215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城市低保对象低保金;临时救助支出800万元,主要用于困难群众临时性生活救助;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10296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农村低保对象低保金;其他社会福利支出254.16万元,主要用于破产企业退休职工生活补助;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92万元,主要用于困难老年人适老化改造及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其他农村生活救助46.82万元,主要用于六十年代精简退职人员生活补助;殡葬事务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殡葬事业服务中心日常运转;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地名管理常态化工作。
其中,局机关项目支出预算数5745.82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3年本部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92万元,其中,其他支出92万元,占100%。具体安排情况如下:困难老年人适老化改造33万元,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59万。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本部门局机关本级、殡葬事业服务中心、救助管理站、社会福利中心等10家行政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129.08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0.23万元,下降13.55%,主要是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的减少。
其中,民政局机关的运行经费46.49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2.98万元,下降21.83%,主要是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的减少。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3年本部门机关本级、殡葬事业服务中心、救助管理站、社会福利中心等10家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2.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7.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 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 7.7万元),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2年减少7.6万元,主要为厉行节约,公务接待费减少5.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减少2.5万元。
其中,民政局机关“三公”经费预算数为5.5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2023年 民政局机关“三公”经费预算较2022年减少6.5万元,主要是厉行节约,公务接待费减少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减少2.5万元。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3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1.5万元,一是拟召开全市民政工作会议及全市民政工作年中分析会人数约260人,内容为对全年民政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及调度;二是拟召开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会,人数约75人,内容为部署巩固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重点工作;培训费预算0.5万元,拟召开社会救助和核对工作业务培训会,人数约75人,内容为社会救助精准补差、对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进行培训等; 拟举办0次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经费预算0万元。
其中,2023年民政局机关会议费预算1万元,拟召开全市民政工作会议及全市民政工作年中分析会,人数约260人,内容为对全年民政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及调度;培训费预算0万元。拟举办0次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经费预算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3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313.08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2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311.08万元。
其中,民政局机关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58万元(货物类采购预算2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156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2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台。2023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其中,民政局机关共有公务用车1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28395.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67.96万元,项目支出26327.68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其中,民政局机关纳入2023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6203.89万元(基本支出458.07万元,项目支出5745.82万元)。
七、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的支出,包括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
4、“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件1:2023年耒阳市民政局部门预算公开套表
附件2:2023年耒阳市民政局本级预算公开套表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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