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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耒阳市民政局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耒阳市民政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耒阳市民政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民政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和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依法对全市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基金会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负责市本级无业务主管单位、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

3)拟订全市社会救助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市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4)拟订全市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和社区治理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法规和规章的实施。拟订市本级行政区划规划。依法负责乡级行政区划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行政区域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城区街道办事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及其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全市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调处边界争议与纠纷。负责全市地名工作的指导和管理,负责中心城区地名的命名、更名及门牌号码的编排和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

6)贯彻执行国家的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7)贯彻执行国家的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8)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市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

9)贯彻执行国家的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全市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

10)贯彻执行国家的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1)拟订促进全市慈善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开展慈善工作和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12)贯彻执行国家的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3)负责本行业、领域职责范围内的应急管理工作,对本行业、领域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14)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耒阳市民政局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人事股、规划财务股(老区开发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股(政策法规股)、社会事务股、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股(区划地名股)、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股、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股8个股室。

(二)决算单位构成。耒阳市民政局2022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耒阳市民政局本级,以及耒阳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耒阳市社会救助服务中心、耒阳市慈善总会办公室、耒阳市社会福利中心、耒阳市地名服务中心、耒阳市福利彩票服务中心、耒阳市救助管理站、耒阳市婚姻登记服务中心、耒阳市殡葬事业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6)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总计28261.94万元、支出总计28261.94万元。与2021年相比,收入增加186.89万元,增长0.67%,主要是因为福彩公益金增加;支出减少984.62万元,减少3.37%。主要是因为项目支出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8261.9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261.94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8261.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61.56万元,占8%;项目支出26000.39万元,占9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8261.94万元、支出总计28261.94万元,与2021年相比,收入增加186.89万元,增长0.67%,主要是因为福彩公益金增加;支出减少984.62万元,减少3.37%,主要是因为项目支出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8261.9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984.62万元,减少3.37%,主要是因为项目支出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8261.9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7816.91万元,卫生健康(类)支出87.99万元,住房保障(类)支出104.17万元,其他支出(类)252.87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7175.94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8261.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470.52万元,支出决算为60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9.3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增加指标。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社会组织管理(项)。

年初预算为124.73万元,支出决算为153.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7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增加指标。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项)。

年初预算为154.03万元,支出决算为174.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1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增加指标。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项)。

年初预算为1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526.2万元,支出决算为55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2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增加指标。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45.74万元,支出决算为14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4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减少指标。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8.66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增加指标。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

年初预算为1200万元,支出决算为12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

年初预算为402万元,支出决算为410.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1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减少指标。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

年初预算为197.41万元,支出决算为226.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8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增加指标。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

年初预算为376.01万元,支出决算为416.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6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增加指标。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养老服务(项)。

年初预算为495万元,支出决算为4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8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减少指标。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其他社会福利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300万元,支出决算为3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3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增加指标。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项)。

年初预算为2593万元,支出决算为2622.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1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增加指标。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474万元,支出决算为19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3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减少指标。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0387万元,支出决算为88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6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减少指标。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600万元,支出决算为109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2.7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增加指标。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365.92万元,支出决算为315.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3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减少指标。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4766万元,支出决算为39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9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减少指标。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

年初预算为46.82万元,支出决算为46.82万元, 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262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增加指标。

 2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23.98万元,支出决算为23.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55.27万元,支出决算为55.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8.74万元,支出决算为8.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103.93万元,支出决算为104.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增加指标。

 26、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54.64万元,支出决算为252.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减少指标。

 2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村社会事业(项)

年初预算为10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减少指标。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61.5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113.4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45%,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离休费;公用经费148.0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55%,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9.9万元,支出决算为16.1万元,完成预算的80.9%,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9.7万元,支出决算为7.7万元,完成预算的79.38%,比上年减少63.16%。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10.2万元,支出决算为8.4万元,完成预算的82.35%,比上年减少6.67%。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按照业务工作的实际需求使用公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7.7万元,占47.83%,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8.4万元,占52.17%。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无。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7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265个、来宾701人次,主要是专项资金工作检查及县市区交流学习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0.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2万元,主要是公务用车保险费、加油费、过路过桥费及车辆日常维护费等支出,截止2022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2.87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252.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52.87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8.09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22万元,减少0.82%,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费用。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2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3万元,用于召开全市民政工作安排部署会、社会救助业务工作培训会、养老服务业务培训会及“七一”表彰大会等,人数280人,内容对全年民政工作、社会救助工作、养老服务工作等进行安排部署及调度培训费0.3万元,开展5次培训,人数约90人,内容为党史学习教育、社会救助培训等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4.5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5.9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38.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38.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6.89%;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5.9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3.11%。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救助管理站流浪乞讨救助业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关于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 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1)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局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25个,共涉及资金25747.5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2年度养老服务、孤儿助学、社区建设等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252.87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各个项目资金使用规范、拨付及时,为民政服务对象提供了较好的保障,各项民政民生工作开展顺利。

组织对民政局机关、社会救助服务中心、社会福利中心等10个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共涉及资金28261.94万元。绩效自评结果反映本部门2022年单位运转正常,各工作目标完成较好。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见附件2、附件3

3)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结果

见附件4、附件5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相关股室对资金绩效管理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专项资金绩效目标不完善。经费核定和预算编制还需进一步完善,一些临时性突发项目,无法在年初预算编制的时候准确预估,导致单位年初预算与决算金额有偏差。

2、部门预算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严重不足。局属二级机构公用经费有限,业务工作任务重,单位日常运转的刚性支出大,现有的预算资金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工作需要。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十二)“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附件:1.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2.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

 3.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4.2022年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5.2022年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套表

 6.2022年耒阳市民政局部门决算报表


 

 

 

附件1:

2022年耒阳市民政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

评价报告

 

根据耒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耒财绩〔2023〕6号)要求,我局对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具体情况如下:

一、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及在职人员情况

耒阳市民政局坐落于耒阳市金阳东1号市府大楼八楼,是主管全市有关社会行政事务的市人民政府职能部门,属正科级行政单位。根据编办核定,内设办公室、组织人事股、规划财务股、行政审批服务股(政策法规股)、社会事务股、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股(区划地名股)、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股、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股8个股室。下辖耒阳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耒阳市社会救助服务中2个副科级事业单位,以及耒阳市慈善总会办公室、革命老区经济开发促进办公室、耒阳市社会福利中心、耒阳市福利彩票服务中心、耒阳市地名服务中心、耒阳市救助管理站、耒阳市婚姻登记服务中心、耒阳市殡葬事业服务中心、耒阳市民政事业服务中心、耒阳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10个股级事业单位。2022年全局共有在职人员226人,其中行政编15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编6人、全额事业编134人,差额编22人,自收自支编49人。

(二)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民政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和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依法对全市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基金会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负责市本级无业务主管单位、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

3)拟订全市社会救助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市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4)拟订全市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和社区治理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法规和规章的实施。拟订市本级行政区划规划。依法负责乡级行政区划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行政区域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城区街道办事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及其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全市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调处边界争议与纠纷。负责全市地名工作的指导和管理,负责中心城区地名的命名、更名及门牌号码的编排和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

6)贯彻执行国家的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7)贯彻执行国家的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8)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市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

9)贯彻执行国家的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全市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

10)贯彻执行国家的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1)拟订促进全市慈善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开展慈善工作和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12)贯彻执行国家的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3)负责本行业、领域职责范围内的应急管理工作,对本行业、领域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14)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一)收入预算情况。2022年收入预算27175.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6821.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354.64万元。收入较去年预算增加400.39万元,主要是增加了福利彩票公益金拨款收入。

(二)收入决算情况。2022年收入决算28261.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8009.07万元,占总收入的99.11%;政府性基金拨款252.87万元,占总收入的0.89%。决算收入较预算增加了1086万,主要原因为:一是年中追加了在职人员调标工资及绩效考核奖指标;二是增加了困难群众救助资金的投入。

(三)支出预算情况。2022年支出预算27175.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59.51万元,项目支出25216.43万元。支出预算较去年增加400.39万元,主要是增加了福利彩票公益金支出。

四)支出决算情况。2022年支出决算28261.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61.56万元,占总支出的8%,项目支出26000.38万元,占总支出的92%。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984.63万元,主要是减少了项目支出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28261.9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816.91万元,占98.43%;卫生健康支出87.99万元,占0.31%;住房保障支出104.17元,占0.37%;其他支出252.87万元,占0.89%。

(一)基本支出情况

1. 基本支出系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2022年基本支出共计2261.5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113.4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45%,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支出 148.0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55%;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维修(护)费、物业费、劳务费、公务接待费、培训费、差旅费、工会费、福利费、办公设备购置等。

2.“三公”经费。2022年 “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为16.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4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7.7万元。“三公经费比2021年减少46.15%,我局积极贯彻落实厉行节约降低成本的政策要求,主要减少了公务接待费用。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项目支出共计26000.38万元,主要分为民政事务专项资金和业务工作经费。

1.民政事务专项资金

2022年民政事务专项资金支出金额为25798.47万元。主要用于困难群众生活补助、基本养老服务补贴、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残疾人生活补贴、百岁老人保健津贴、高龄老人生活补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敬老院运营补贴等方面 

2、业务工作经费

2022民政业务工作经费支出金额为201.91万元,主要用于流浪乞讨救助工作经费、基层民政及社会救助工作经费、婚姻登记工本和档案管理费、其他民政管理事务等方面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52.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52.87万元,主要用于养老服务和社区建设。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2年耒阳市民政局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六、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2年耒阳市民政局无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

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22年,市民政局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切实兜好基本民生底线,加快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持续提升基本社会服务水平,各项工作任务按期稳步推进,部分工作提前实现目标。

(一)做好困难群众救助实现应保尽保。进一步健全了以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为基础的社会救助体系,保持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策稳定。结合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深入推进了城乡低保、特困对象精准认定及动态管理,全年累计新增农村低保对象2066户6065人、核减2740户6666人,新增城市低保214户1466人、核减1738户1831人,新增特困对 598人、核减335人;开展了低保边缘家庭认定与与救助,全年累计认定低保边缘家庭781户1929人,低保边缘家庭中因重病、重残“单人保”纳入低保469户469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了临时救助工作,全面规范救助行为, 累计对6509人次实施了临时救助;为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不受旱灾和新冠疫情的影响,及时向民政服务对象发放了一次性生活补贴。全年全市累计保障城市低保47221人次;累计保障农村低保372421人次;累计保障特困人员75586人次,做到了“应保尽保、应退尽退、进退及时”。截至12月,全市共有城市低保对象2830户4464人、农村低保对象16222户32517人、特困对象6505人。

(二)狠抓重点民生实事有力推动工作落实。克服经济下行压力,积极向上争取资金保障,城市低保保障标准达到600元/月,农村低保保障标准达到了400元/月,特困人员农村分散供养标准同步提高至520元/月;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分别由每人70元/月提高至75元/月;认真落实民生实事人大代表票决制项目—200户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在6个街道范围选定改造对象200户,并制定“一户一策”改造方案,2022年200户改造任务圆满完成,并经民政、财政、统计联合验收确认,获得群众一致好评。

(三)做好“一老一小”关爱保护服务水平优化养老服务不断加强。持续落实了高龄老人津贴发放工作,全年累计发放90-99岁高龄老人津贴356.01万元、百岁老人津贴54.52万元;实施了基本养老服务补贴,由政府出资为全市760名符合条件的失能和半失能老人提供“六助”(助餐、助浴、助洁、助病、助急、助行)服务;继续为全市6000多名特困对象购买了住院护理保险,并加强了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全面落实委托照料服务,规范照料服务行为;儿童保障逐步提升,按时足额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基本生活补贴,全年全市累计保障孤儿6329人次,累计保障事实无人抚养儿童8863次全年共发放生活费1200万元。组织开展了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清理认定,对所有对象进行了100%入户核实,并结合慈善关爱,按每人200元的标准发放慰问金;积极开展关心关爱困境儿童、留守儿童活动,用慈善资金为全市1200多名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购买了“慈善民生保险”,为全市8000多名留守儿童购买了“防溺水意外险”。

(四)稳步推动社会福利事业发展实现升华一是提升了残疾人福利水平。深入推进了残疾人“两项补贴”对象动态管理机制,全年全市累计新增残疾人“两项补贴”对象2856人、核减2639人;累计向136531人次发放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发放资金1023.98万元;累计向213148人次发放了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资金1598.7万元。向省级争取了第一批残疾人康复辅助器具项目,全市418名残疾人获益。二是推进了慈善和社会工作。组织开展了“迎新春、送温暖”暖心困难群众、第七届“关爱未来、放飞梦想”助学等慈善活动,向困难群众、特困老人、困境儿童、留守儿童等送去大米600袋、食品油300桶、奶粉942桶、爱心包855份,以及价值35万元的学习用品,帮助116名品学兼优但家庭困难的学子圆了大学梦,深得社会各界认可;加快推进了星级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向上推选水东江等6个乡镇(街道)社工站参评湖南省五星级站,督促引导乡镇(街道)社工站社工积极开展民政政策解答、困难群众救助服务、关爱老人儿童、防溺水等服务。三是加大了福利彩票发行。科学研判市场,积极开展营销宣传和市场拓展,并修订了福彩销售激励考核办法,全年累计销售福利彩票2875万元,销量在全省各县市排名30名,衡阳县市稳居前三。

(五)深化基层社会治理服务效能大幅提升一是夯实了基层政权治理。认真落实了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创建和耒阳创全省文明城市工作任务。配合推进了“清廉村居”建设,向上推选的60个“清廉村居”创建示范点均已通过衡阳市评审验收。二是规范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在做好日常救助和主动上街巡救的基础上,开展了在救助管理机构存在的对流浪乞讨人员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全年累计依法依规救助各类求助人655人次,护送流浪乞讨精神病人、危重病人进行救治107人次、护送返乡82人次。三是加强了地名工作服务。认真做好了中·国家地名信息库数据质量建设,审核地名信息2.2万多条,正确率衡阳地区排名第一;对城区主要道路路牌进行了全面摸排整治,拆除老旧、破损路牌57块,修缮69块;全面落实了界线联检,边界平安。四是强化了社会组织管理。积极培育公益类社会组织,新培育社会组织67个;大力推进社会组织党建,实现了无行业主管部门的社会组织成立党支部全覆盖;依法依规对59个“僵尸型”社会组织立案予以撤销,对非法社会组织和社会组织的非法活动进行整治和依法打击;五是推进了婚姻登记服务。争取了省民政厅确认耒阳为第一批全省婚俗改革试点单位,全年共办理结婚登记4547对,补发结婚证1436对,办理离婚登记1636对。六是加大了殡葬服务管理。深入推进了殡葬服务价格改革和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暨深化硬化大墓、“活人墓”专项治理行动,认真做好了殡仪服务和惠民殡葬,全年累计向群众减免殡葬服务费47.17万元。

八、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相关股室对资金绩效管理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专项资金绩效目标不完善。经费核定和预算编制还需进一步完善,一些临时性突发项目,无法在年初预算编制的时候准确预估,导致单位年初预算与决算金额有偏差。

2、部门预算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严重不足。局属二级机构公用经费有限,业务工作任务重,单位日常运转的刚性支出大,现有的预算资金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工作需要。 

九、下一步改进措施

1、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各股室根据各自全年工作主要任务提出预算,对于所报项目逐一进行研究。实事求是地掌握业务发展需求,综合考虑内外部因素等影响,科学预测业务发展变化,并以提高效益为目标,科学编制具有前瞻性的预算。

2、根据我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建议市财政根据民政事业发展的要求和实际情况,加大部门预算资金的安排。

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附件2: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

附件3:2022年度民政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附件4:2022年民政局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附件5:2022年民政局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套表

附件6:2022年耒阳市民政局部门决算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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