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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耒阳市社区矫正工作局部门决算公开


 耒阳市社区矫正工作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耒阳市社区矫正工作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耒阳市社区矫正工作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耒阳市社区矫正工作局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第一部分 耒阳市社区矫正工作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社区矫正的政策和工作部署。

2、研究制定本辖区矫正工作方案。

3、指导组织社区服刑人员的集中学习教育、监督管理、公益劳动等相关工作。

4、指导、帮助、督促本辖区乡镇(街道)的社区矫正工作。

5、沟通协调有关部门,解决本辖区社区矫正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6、完成上级社区矫正工作机构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机构设置

我单位属副科级行政单位,内设 4 个职能股室,分别为:安置帮教股、刑罚执行股、综合办公室、心理咨询室,我局属司法局二级机构,人员情况均隶属于司法局,年末在职人员4人。

 

(二)决算单位构成

耒阳市社区矫正工作局2018年部门决算为耒阳市社区矫正工作局2018年本级决算。

第二部分 耒阳市社区矫正工作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耒阳市社区矫正工作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总计110.4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49.60万元,减少57.54%;支出总计207.1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2.89万元,减少20.34%。收支减少的原因是财政缩减了预算开支。

二、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总计110.4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0.00万元,占99.64%;利息收入0.4万元,占0.36%。

三、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总计207.11万元,其中:基本出支为0万元;项目支出为207.11万元,占100%;为政府购买社区矫正服务项目支出。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1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10.00万元,减少57.69%;2018年支出总计206.7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3.29万元,减少20.50%。收支减少的原因是财政缩减了预算开支。

五、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206.7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3.29万元,减少20.50%。支出减少的原因是财政缩减了预算开支。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决算数206.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6.71万元,,占比100%,较上年减少53.29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0.00万元,支出决算数206.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7.92%,为政府购买社区矫正服务项目,支出与年初预算安排的差额主要是上年结余结转。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10.00万元,支出决算206.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7.92%,增加部分主要是上年结余结转。

六、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因我局属司法局二级机构,人员情况均隶属于司法局。

七、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因我局属司法局二级机构,公务车辆均属于司法局。

八、关于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度我局支出全部为项目支出,为政府购买社区矫正服务项目支出,与衡阳市甘霖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展开合作,开展定期走访、社区服务、教育学习、心理矫正,通过项目化、专业化及人性化的服务,提高教育矫正质量,促进社区服刑人员更改融入社会,同时完善非监禁刑罚执行制度,能有效地解决目前耒阳市社区矫正体制内人员人、专业力量薄弱等问题,提升耒阳市社区矫正工作质量。

我市社区矫正工作全面启动后,一直注重于这项新工作的严肃性、强制性和规范性。按照“收得下、管得住、联得上、矫正好”的工作目标,坚持严格管教与诚心关爱相结合、严肃执法与热心帮扶相结合、日常管理与心理矫正相结合的管理理念,扎实推进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近几年,市人大常委会、市委政法委牵头组织公、检、法、司四家多次召开了“社区矫正工作联席会议”及“社区矫正工作调度会”,就社区矫正工作政法各家衔接配合等问题进行了协调,政法各家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实现各项监管工作无缝对接。同时,社区矫正工作部分经费列入了财政预算,所有社区矫正对象全部建立了文书档案和电子档案,实施了湖南省智慧矫正平台APP手机定位监管,目前没有出现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的现象。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 年度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 年度无一般性支出。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日常使用的车辆隶属于司法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耒阳市社区矫正工作局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为了切实做好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耒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有关精神,结合实际,我局组织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经过对各项财务资料和统计数据的分析,对部门整体支出预算执行和管理的合法性、完整性、使用效益等方面进行了分析计算和总结,现将本单位2018年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结果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部门职能职责

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社区矫正的政策和工作部署。

2研究制定本辖区矫正工作方案。

3指导组织社区服刑人员的集中学习教育、监督管理、公益劳动等相关工作。

4指导、帮助、督促本辖区乡镇(街道)的社区矫正工作。

5沟通协调有关部门,解决本辖区社区矫正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6完成上级社区矫正工作机构的其他工作。

)部门基本情况

我单位属副科级行政单位,内设 4 个职能股室,分别为:安置帮教股、刑罚执行股、综合办公室、心理咨询室,我局属司法局二级机构,人员情况均隶属于司法局,年末在职人员4人。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

2018年度基本支出为0万元,因我局属司法局二级机构,人员情况均隶属于司法局。

(二)项目支出

2018年项目支出207.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7.11万元。全部为政府购买社区矫正服务项目支出。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1、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全市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共2524人,累计解除社区矫正人员1919人,现在册管理社区矫正人员605人。其中缓刑535人,假释37人,暂予监外执行32人,管制1人。根据社区矫正人员异地移交管理规定,我局共完成44起异地迁居管理案件,累计撤销缓刑18起;监外执行人员累计收监19起,累计警告处分128人次。

2.拓展教育学习,我局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公开招投标的方式,与衡阳市甘霖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签订了服务合同。从2017年9月份起,由衡阳市甘霖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组织对社区矫正人员集中学习。提高矫正对象的思想品德、改变矫正对象的不良习性,端正矫正对象的行为态度。衡阳市甘霖社会服务公司派请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对矫正人员进行心理辅导,根据社区矫正人员的心理特征,帮助其克服自卑、消极、敏感的心理,充实其精神生活并提醒他们吸取以往深刻教训,提高自我认知能力。为了改变以往枯燥的学习模式,在课堂中,添加了手语课,并受到了矫正人员一致好评。

3.介入心理矫正,心理健康教育从根本上帮助矫正人员改善心理健康问题。社区矫正工作局开展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心理矫正工作,针对社区矫正服刑人员不愿意让亲人、孩子和周围的邻居知道他们现在的情况,对矫正工作有畏惧心理的特点,开展以心灵修复,排解心理落差,减轻负罪感,缓解抑郁情绪的心理健康教育。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工作经费需要增加。我市财政预算社区矫正工作经费为110 万元,仅用于政府购买服务。其他经费我市财政均未安排,造成我市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举步维艰。我市在册社区矫正对象最多时达1000人,而且社区矫正管理对象呈动态增长。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经费保障工作的意见》(财行【2012】402号)和湘财行(2013)72号文件规定,县级社区矫正人员每人每年不低于1500元的标准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同时,社区矫正工作需要开展审前调查、入矫接收、走访调查、外出协查、接送重点刑释人员等常态工作,加之社区矫正对象居住分散、路途遥远,社区矫正工作局仅有一台执法用车,无法满足工作需求。组织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教育学习、心理辅导、公益劳动、职业培训、就业指导等管理服务也缺乏物力财力支撑,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工作的正常开展。

 

 


 



     2018年耒阳市社区矫正工作局公开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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