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耒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2号
耒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耒府复终字〔2024〕2号
申请人:关某,女,1988年4月14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2224031988XXXXXXXX,户籍地:XX省XX市XX镇XX村X组。
被申请人:耒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住所地:耒阳市金华南路208号。
法定代表人:周某,该局局长。
申请人对被申请人未在法定期限告知举报受理情况的行为不服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依法已予受理。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于2024年3月6日以挂号信方式向本复议机构请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复议机构于2024年3月11日收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行政复议终止。
2024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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