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耒阳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耒阳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20年1月15日)

  编制说明:本年度报告根据国、省、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项内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开展情况

  2019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和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不断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扎实做好政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现将我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建立健全政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以由党组书记、局长伍琦伟任组长,党组成员黄利国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并指定了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二是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办公室要求,出台政信息公开保密和审查制度,严格区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工作信息。三是完善政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本着高效、快捷、便民的原则,及时完善分局政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对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目录)、内容、查询方法以及对申请公开的步骤、处理程序等作了明确规定。四是加强政务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利用网站政务公开栏主动公开相关文件,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登录网站,按照标题、文号等方式进行查询。

  (二)、扎实开展政信息公开工作

  1、主动公开政信息情况。一是通过各媒体发表政务信息47条。二是向市政务信息公开网及时提供以下政信息:机构及职能信息,包括我局领导分工的调整、内设及下属机构职责、领导活动等信息。三是及时更新单位工作动态、政策法规等内容。

  2、依申请公开政信息办理情况。2019年度我局无申请公开政信息情况 。

  3、部门信息公开支出及收费情况。由于我局未发生关于部门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因此未发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申诉)有关的费用;信息公开支出由局财务保障,未收取任何信息公开费用。

  二、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9年,我局政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离市委、市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政信息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二是政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三是信息公开更新还不够及时。

  为此,我局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强化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确保政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二是更好地接受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情况的监督。三是大力开展公路法宣传教育活动,增强群众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认知度。

  三、2020年工作计划

  2020年,我局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信息办的指导与支持下,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加强政信息公开业务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升政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2、强化公开力度。进一步细化、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不断加大政府信息的公开力度,以社会需求为导向,选择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作为突破口,不断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继续强化信息内容更新。

  3、完善制度建设。进一步探索和掌握信息公开工作规律,逐步制定完善信息公开配套制度,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检查。重视依申请公开办理效率和答复质量,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更大进展。

  4、强化舆论宣传。通过宣传栏、网站、微博、微信、报纸、电视等各种媒体,强化宣传的力度、广度与深度,积极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行使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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