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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耒阳市水利局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耒阳市水利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十三、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耒阳市水利局概况

 

     一、 部门职责

1)负责保障全市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拟订全市水利规划;组织编制水资源区域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3)按规定拟订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提出市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4)承担水资源保护工作。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6)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指导河流、水库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负责河道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承担全市河长制的组织实施工作。7)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8)负责水土保持工作。9)指导农村水利水电工作。承担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承担节水灌溉有关工作。10)负责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11)协调跨市区水事纠纷。负责对水事相关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和指导,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市河道管理区域范围内涉河案件的查处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等水利工程设施的安全监管。12)组织编制洪水干旱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重要河流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负责市城区防洪工程规划的编制、修订工作,负责市城区防洪工程建设的管理工作。13)负责本行业职责范围内的应急管理工作,对本行业领域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14)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15)配合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做好水事违法查处工作。做好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工作对接

 

二、机构设置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耒阳市水利局单位内设机构包括:根据编办核定,本单位属于正科级行政事业单位,内设9个职能股室,下设耒阳市水旱灾害防御事务中心、耒阳市水政监察大队、耒阳市水土保持站、耒阳市农村饮水安全服务中心、耒阳市河湖与水资源管理中心、耒阳市凉水冲水库管理所、耒阳市关王塘水库管理所、耒阳市大平水库管理所、耒阳市库区移民事务中心等9个副科级事业单位二级机构。

(二)决算单位构成。耒阳市水利局单位2022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耒阳市水利局本级以及下属耒阳市水旱灾害防御事务中心、耒阳市水政监察大队、耒阳市水土保持站、耒阳市农村饮水安全服务中心、耒阳市河湖与水资源管理中心、耒阳市关王塘水库管理所、耒阳市凉水冲水库管理所、耒阳市大平水库管理所8个副科级事业单位本级汇总决算。

另耒阳市库区移民事务中心为耒阳市水利局下属二级单位,预、决算独立编制,预、决算独立公开。

 

 

 第二部分

耒阳市水利局2022年度

部门决算表

(见附表)

2022年决算公开套表01



  

第三部分

耒阳市水利局2022年度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6963.18万元,与2021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65.26万元,较上年增长3.96%。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6963.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963.08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6963.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56.27万元,35.28%;项目支出4506.92万元,占64.7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6963.18万元,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65.26万元万元,增长3.96%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安排收入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963.1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1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65.26万元,较上年增长3.96%,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安排收入支出。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963.1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0.25万元,占0.5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6.81万元,占3.11%;卫生健康(类)支出114.37万元,占1.64%;农林水(类)支出6450.54万元,占92.64%;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9.59万元,占0.14%;住房保障(类)支出131.62万元,占1.89%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921.92万元,支出决算为6963.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1.47%。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2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9万元,支出决算为40.25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84.68万元,支出决算为194.07万元,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为51.72万元,支出决算为22.74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00.42万元,支出决算为114.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1.08万元,支出决算为13.95万元,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    

 

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610.12万元,支出决算为1733.11万元,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 

 

10、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5.7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为预算调整。

 

11、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建设(项)。年初预算为1197万元,支出决算为1764.61万元,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 

 

12、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年初预算为628万元,支出决算为616.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   

    

    

1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1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年初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83.8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  

 

1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抗旱(项)。年初预算为916.6万元,支出决算为1036.5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  

  

1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村水利(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7.8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  


1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31.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  


18、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村人畜饮水(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35.3万元,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  

 

1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4.85万元,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 

    

20、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生产发展(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8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

 

21、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36.5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 

  

2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31.62万元,支出决算为131.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   


23、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6.68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56.2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309.5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03%,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抚恤金;公用经费146.7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0万元,支出决算为7.93万元,完成预算的26.43%。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为14万元,支出决算为6.36万元,完成预算的45.4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与上年相比减少0.14万元,减2.2%,减少主要原因是继续加强公车管理,从严控制经费开支 

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6万元,支出决算为1.57万元,完成预算的15.7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与上年相比增加0.07万元,增加1.5%,基本保持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6.36万元,占80.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57万元,占19.8%。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6.3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36万元,主要是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支出,截止202212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57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18个,来宾124人次(不包含陪同人员),主要是上级工作指导督查发生的接待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6.72万元。比2021年度增加22.87万元。,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单位项目增加,各种经费开支增加。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2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43万元,用于召开水利工作会议,人数172人,经费预算为0.5万元,内容为总结半年水利工作及河长制联席会议;2022年本部门开支培训费5.94万元,其中:开展河长制业务培训1.25万元,人数51人,经费预算为1万元,内容为河长巡河履职、河湖监测管理;开展小型水库运行管护业务培训2.02万元,人数76人,经费预算为2.36万元,内容为小型水库日常运行管护,应急抢险知识培训。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161.5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043.0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8.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3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36%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31日,耒阳市水利局共有车辆4辆。其中:其他用车4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水质检测1辆,防汛办1辆,关王塘水库1辆,大平水库1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十三、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1)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2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13个,二级项目20个,共涉及资金3025.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43.5%。其中中央资金绩效自评涉及资金2488.5万元,包括(1)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中央资金1197万元,(2)耒阳市新圩河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500万元,(3)水利工程设施维修养护中央资金568万元,其中:①、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中央资金189万元,目标为完成维修养护工程86处,覆盖服务人口18.38万人;②、小型水库工程设施维修养护中央资金364万元,目标为261座水库(其中小一型35座、小二型226座)的维修养护工程。③、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维修养护中央资金15万元,(4)计量设施奖补资金25.5万元,目标为新建或重建非灌区取水口取水在线计量点51个。(5)耒阳市关王塘灌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102万元。(6)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96万元;省级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涉及资金563.6万元。包括(1)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96万元,(2)遥田水电站遥田库区大丰段堤岸防护及甫家桥内涝工程资金120万元。(3)水利抗旱资金80万元,(4)水利维修养护资金95万元。(5)民生水利项目省级补助资金55万元,其中:①、灶市街道办事处东星村西冲水库灌溉渠道衬砌项目10万元;②、仁义镇十里村19组门塘加固项目10万元;③、仁义镇罗渡村小冲南路渠道清淤、维修加固项目10万元;④、仁义镇先锋村4、5、6、7组灌溉渠道衬砌项目10万元;⑤、大义圩水厂管网维修、电路改造15万元。(6)三个中型水库灌溉渠道的抢修、清淤及水库设施维护项目100万元;(7)水资源管理费17.6万元。包括用于石峰堰水闸等23座小型水闸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技术服务工作5.1万元以及水资源监管能力建设资金12.5万元。

附件:水利局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耒财绩〔2023〕6号附件 部门整体绩效评价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五)卫生健康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六)农林水支出(类):是指用于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反映援助政府安排并管理的对其他地区各类援助、捐赠等资金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八)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2、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3、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5、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6、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1、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2、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3、手续费:反映单位支付的各类手续费支出。

4、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5、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6、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7、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8、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9、维修()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10、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11、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12、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13、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1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15、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16、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十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退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其他补贴。

2、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十四)“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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