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耒阳市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耒阳市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耒阳市水利局

2017316日)

 

编制说明:本年度报告根据国、省、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编制,内容由概述,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咨询处理,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附表等八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耒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的具体指导和我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上级水利部门信息公开的部署要求,结合水利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水利工作会议精神,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建设服务型政府、规范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紧密结合起来,依法、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水利政府信息,方便群众获取水利政府信息,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扎实推进我市水利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较好地发挥水利政府信息对经济社会活动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服务作用,取得了新成效。

() 强化组织领导

及时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负责具体公开工作,各股室进行协助。专人定期、适时对政府信息主动进行公开和更新,严格按程序进行依申请公开,保证通过各平台及时公开相关水利政策,使广大公众及时了解我局的工作动态,增强政务工作的透明度,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健全工作机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要求和《耒阳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编制了《耒阳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耒阳市水利局信息公开指南》及信息主动公开操作流程、依申请公开处理流程、信息公开管理模式等工作制度,并不断更新和及时完善。结合实际,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申请程序、保密审查等事项进行了规范,明确保密审查的工作程序和责任,防止出现公开不当导致的失密、泄密事件;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提供、归档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明确我局各类政府信息公开的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推进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审核、发布、更新工作的制度化、常态化。

 (三) 加强组织培训

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全体干部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我局及时组织全体干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耒阳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进行学习,深刻领会文件内容,并通过网络等方式进行宣传、扩大影响,同时安排相关人员参加市政府举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2016年我局在“耒阳党政门户网”、“耒阳新闻网”、“衡阳水利网”、“湖南水利网”等网站共发布各类信息307条。其中在“耒阳党政门户网”发布信息92条,被省厅、市局网站采用15条,主动公开信息数23条。采取张贴公告、寄发电子邮件、印发宣传材料等形式对涉及公众利益的重大事项进行了主动公开,公开内容十分丰富,既有水利部门规范性、管理类文件,又有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还有重要水利工作动态、水利政策法规等等。

(二)公开形式。1.互联网。市民通过《耒阳党政门户网》网站的信息公开目录子栏目可查阅市水利局主动公开的信息;通过“申请公开”栏目,可向耒阳市水利局机关提出信息公开申请,并查阅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的状态。2.新闻信息。一年来,我局积极将水利动态通过新闻信息的形式在《衡阳日报》和《耒阳报》及耒阳电视台等媒体发布。

(三)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1.政府工作部门行政审批项目取消、下放以及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等信息公开。我局在《耒阳党政门户网》公示的权力清单有:行政许可32项、行政处罚117项、行政强制21项、行政确认5项、行政裁决1项、行政检查14项、行政征收4项、资金分配11项、其他联权26项、行政备案7项、责任清单53项。根据上级有关部门部署要求,取消审批项目2项,单项行政审批项目的审批时间分别由7个工作日均缩减为6个工作日。同时积极做好市局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工作,制定审批流程和工作制度并及时更新,确保各项行政审批事项落实到位,方便办事群众。我局将进一步推进政府部门行政审批项目取消、下放以及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等信息的公开。2.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信息公开。我局对于所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均发布办事指南,列明设定依据、申请条件、办理条件、申请材料、审批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办理时间等内容,并在网站上公布。3.行政审批事项信息公开。按照要求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目录,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制定行政审批标准,做到审批内容、申报材料、审批条件、审批流程、审批时间、审批收费六个标准化,细化、明确、规范法律法规授权的其他审批条件。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外,将公开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进展情况、结果等信息。2016年共受理审批件18件,办结审批件17件,不予受理项1件。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度我局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四、咨询处理情况

我局2016年共接受市民咨询86次,其中办公室接待咨询50次,咨询电话接听36次,所有咨询均已解决。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6年度我局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度我局无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七、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6年,我局在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完善信息公开内容等方面取得新的成效,但与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社会公众对水利信息需求与期望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水利信息公开范围不够全面,内容还不够丰富;二是公开程序有待进一步规范;三是主动公开的力度不够,个别股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工作的主动性不强;四是信息公开的制度还不够健全,尤其是执行力上还有待提高。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创建更好的信息平台,拓宽公开渠道和扩大公开范围,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发挥政府网站与公众交流沟通的作用,让公众能够真正参政议政并监督工作。结合水利工作实际,认真查找制度建设中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管理制度,强化主动公开监督力度,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八、附表

1、主动公开情况统计

指  标

单位

数  量

主动公开信息数


其中:全文电子化的主动公开信息数


新增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22

2、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

指  标

单位

数  量

申请总数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电子邮件申请数

0

4、网上申请数

0

5、信函申请数

0

6其他形式申请数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3、否决公开答复数

0

其中:(1)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数

0

(2)“信息不存在”数

0

(3)“非本部门掌握”数

0

(4)“申请内容部明确”数

0

(5)“免予公开范围1”数

0

(6)“免予公开范围2”数

0

(7)“免予公开范围3”数

0

(8)“免予公开范围4”数

0

(9)“免予公开范围5”数

0

(10)“免予公开范围6”数

0

(11)其他原因

0

注:免予公开范围指《规定》第十条所列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

3、咨询情况统计

指  标

单位

数  量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76

网上咨询数

人次

5

现场接待人数

人次

36

咨询电话接听数

人次

38

4、申诉情况统计表

指  标

单位

数  量

行政复议数

0

行政诉讼数

0

行政申诉数

0

其中:对本部门首次处理不满意的行政申诉数

0

5、2015年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内容更新统计表

栏  目

数量(条)

工作机构

2

规划计划

1

法规文件

6

工作进展

13

通知公告

62

人事信息

2

财政信息

6

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1

业务类

2

合计

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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