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页面: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部门信息公开目录 > 市政府工作部门 > 市水利局 > 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耒阳市水利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耒阳市水利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2022年1 月10日)

编制说明:本年度报告根据国、省、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项内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健全工作机制,拓宽公开渠道,丰富政务公开内容,使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年累计主动公开各类信息共68条,其中机构信息1条,领导信息4条,规划计划1条,法规文件2条,工作动态32条,通知公告20条,人事信息1条,政治信息4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业务类1条,部门财政预决算1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97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2.重复申请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3.其他

 0

 0

(七)总计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与社会公众对水利信息的需求与期望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水利信息公开范围还不够全面,内容还不够丰富,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还要加强,在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方面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主动公开的力度还要加强,个别股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工作的主动性不强;三是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干部学习政府公开内容,提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和广大干部职工业务水平,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管理,提升信息发布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