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耒阳市统计局学习传达《国家统计局关于2021年上半年13起重大统计违法案件的通报》精神

9月18日,耒阳市统计局召开贯彻落实省统计局关于转发《国家统计局关于2021年上半年13起重大统计违法案件的通报》通知精神会议,全体干部职工参加。

会上,局法规股负责人传达学习了《通报》。局党组书记、局长罗湘江同志强调:全体干部要对通报的统计违法案件引以为戒、举一反三、警钟长鸣,严格遵守统计法律法规,确保统计依法依规、统计数据真实可靠。下一步,要对照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5种表现,结合专业工作实际,寻找短板和不足,做好自查自纠;同时,要加强与市发改局、科工信局、商粮局、住建局及开发区产业局等相关部门的对接联系,及时传达相关文件精神,督促相关部门履行部门统计职责,履行好部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责任。

通过学习,进一步增强了全体干部职工的依法统计意识,为今后更好地开展统计工作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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