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耒阳市统计局2020年工作总结及2021年工作计划

 

2020年耒阳市统计局在市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衡阳市统计局的业务指导下,紧紧围绕耒阳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心工作,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不断加强统计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统计数据质量和统计服务水平,努力开创统计工作新局面,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统计事业呈现崭新局面。

一、统计工作开展情况

(一)统计工作成效显著

今年来耒阳市统计局多措并举狠抓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工作,切实为市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分析研判全市经济形势提供科学数据,社会发展取得新成绩,民生生活实现新提升。

1.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稳定增长。1-11月,耒阳市规模工业增加值增长5.6%,在七县市中排名第,较衡阳市平均水平高0.8个百分点。其中规模农产品加工企业产值22.1亿元,下降3.8%。

2.固定资产投资快速回升1-11月,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增长8.7%,环比增长8.4%在县市中排名第,较衡阳市平均水平低0.5个百分点。其中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增长5.4%,房地产投资增长34.4%。商品房销售面积103.7万平方米,增长33.3%,工业投资下降23.4%。

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降幅收窄。1-11月,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47.42亿元,下降3.1%。在县市中排名第二,较衡阳市平均水平高0.2个百分点。其中限上批发业销售额8亿元,下降2.9%,限上零售业销售额11.5亿元,增长3.1%,限上住宿业营业额0.4亿元,下降8%,限上餐饮业营业额0.1亿元,增长54.7%。

4.财政收入增速回升1-11月,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0亿元,下降0.8%,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3.4亿元,增长6.4%,总量在七县市中排名第一,增速在七县市中排名第一,较衡阳市平均水平高5个百分点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5亿元,下降6.3%,地方税收收入完成8.9亿元,下降1%,总量在七县市中排名第一,增速在七县市中排名第五,税占比为77.4%,地方税占比为66.3%。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5.4亿元,下降22.8%,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9亿元,下降9.4%。

5.金融市场运行稳健。1-11月,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为471.1亿元,增长9.8%。其中住户存款379.2亿元,增长10.5%。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为282.2亿元,增长17.8%,存贷比为59.9%。

6.物价指数涨幅回落。1-11月,全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为103%,上涨3个百分点,商品零售价格指数上涨2.6%

7.“四上”企业入库情况。截至1222日,共申报企业70个,其中规模以上工业27个,限额以上批零住宿餐饮业19个,资质建筑业3个、房地产业11个,规模以上服务业10个。已通过上级审批企业31个,其中规模以上工业13个,限额以上批零住宿餐饮业1个,资质建筑业3个、房地产业11个,规模以上服务业3个。

(二)统计服务水平提高

一是统计分析及预警预测工作。全面准确地把握宏观经济运行走势,深刻剖析经济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撰写经济运行情况分析,增强经济运行的前瞻性和主动性,提高统计的预警预测能力。在确保进度统计分析的基础上,抓住重点、关注热点、破解难点,充分发挥了统计工作服务大局、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职能作用。二是统计产品的整理编印工作。收集整理有关数据资料,编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及时准确的反映全市全市国民经济发展速度、规模和水平;编印《耒阳市主要经济指标月报表》及时向市委、政府及各部门主要领导派发,以供及时掌握全市经济走向,便于决策参考。三是统计信息数据的发布工作。充分发挥党政门户网作用,及时上传各类统计信息、统计数据及统计产品电子版,共社会各界查询取用;做好统计数据信息的咨询和解释工作,热情接待来电、来访,在依法依规的条件下最大限度满足各部门、单位和个人的统计数据查询和解惑需求。四是目标考核服务工作。月、按季为市委、政府搜集、整理全市主要经济指标目标完成情况;参与绩效办考核工作,并负责对各项职能目标完成情况及基础资料进行检查核实。五是小康监测工作。收集整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各项指标数据完成情况,测算耒阳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完成全市小康监测及数据评估分析工作,为市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经济决策提供了优质服务。

(三)扎实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

2020年是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将全面查清我市人口数量、结构、分布、住房、就业等方面情况。市委、政府高度重视,召开全市统计工作会议和专题会议,并印发《关于认真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成立了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郭松青为组长,统计局等23单位部门组成的全市第七次人口普查小组。当前,我市人口普查扎实推进,已完成机构组建、两员选聘、综合业务培训、建筑物标绘及普查小区划分、户主姓名底册导入、短表普查登记等阶段工作,目前正在登记长表及比对复查,确保在国家规定的时间节点,高质量、高标准完成我市人口普查工作任务,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和科学制定我市发展规划,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统计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

一是建立联合调度机制。近两年,我局牵头制订了《关于加强经济指标和项目建设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耒政办发〔2018〕43号)、《关于做好“四上”企业培育申报工作的实施方案》(耒政办发〔2019〕42号)等文件,进一步明确了相关经济责任单位统计工作职责,逐步建立起大统计工作格局。我们积极主动向分管领导和市委、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全市经济运行情况和统计工作情况,争取领导的重视与支持,建立了市长抓总,常务副市长牵头,各分管副市长分线调度,相关经济部门具体落实的经济运行调度机制,每月一分析通报,每季一调度约谈。同时,我局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起专业股室、分管领导和主要负责人三个层次畅通信息、联合调度的工作机制。

二是强化监测预警机制。严格落实快报制度和分析预警制度。每月20日,各专业收集快报数据,提前预研预判当月经济运行形势,跟踪监测及时预警,督促相关责任单位跟踪调度,并编发快报短信,供相关市领导参考决策。每月25日前编印月报表、统计分析,寄送四大家和开发区主要领导、分管统计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副市长和各相关经济部门及“两办”,全面分析各项主要经济指标完成进度、排位情况,剖析短板,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有效的政策措施建议。

三是健全内部工作机制。在统计局内部建立了每月“两会两报”制度。月初党组会议研究安排每月业务工作,下旬召开全局业务分析会,分析解剖经济运行情况;每月20日预报快报数,跟踪预警,每月25日前编发月报表及分析报告,常态化监测、分析、调度,有力的促进了工作。建立基层调研制度,分管领导带领各专业人员深入企业调研一年不少于2次,宣传统计法规制度,了解企业经营情况,指导企业统计工作。严格执行年度绩效考核制度,定岗定人定任务,按季分类分档考核奖励,考实了责任,考实了工作。

二、2021年统计工作计划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市经济工作会议和统计工作会议精神,聚焦市委、政府重大工作部署,坚持以党的建设为统领,以提高数据质量为核心,以深化统计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优质高效提供统计服务为根本,不断提升统计工作科学性权威性,为服务和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统计保障。

(一)着力优化提升统计服务能力水平

立足服务全经济高质量发展,超前谋划、快速跟进,围绕科学决策和社会关心关注加强统计服务。

一是加强统计监测。围绕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等目标任务开展统计监测,强化主要经济指标进度监测的及时性、有效性和针对性。扎实开展各项统计监测,全面准确反映我经济新进展、新成效。二是加强统计分析。要进一步加强宏观经济形势分析研判,强化预警预判,加强进度分析,更加关注微观经济主体运行态势,拓展分析视野,提高统计分析的针对性、前瞻性;要深入开展重大经济社会问题专题研究,突出分析的专题性、综合性,确保分析精准高效,形成立意准确、观点鲜明、支撑有力的系列报告;要完善调研机制,加强专业联动、部门协同,深入调研、摸准情况、找准问题,提实建议,为市委、政府准确研判形势、科学决策提供优质统计服务。三是加强统计宣传。拓展信息发布渠道,推动网站等政府统计新媒体水平提升,加强舆情监测,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

(二)高质量完成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

我局将认真落实普查数据质量控制责任,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机制,保障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依法独立开展普查。切实加强普查全过程质量控制。对人口普查数据进行认真核对,撰写人口普查公报,并通过主流媒体向社会公众进行发布。以数据公报、数据解读、简明分析等为主要形式,继续做好人口普查数据资料的开发应用和普查成果的广泛宣传工作。真正使人口普查成果在推进耒阳市经济社会建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发挥重要作用。同时,要通过主流媒体等宣传手段,有效扩大人口普查成果的社会服务层面,不断提高人口普查数据的公众认知程度,以此推动社会公众进一步了解、认识和关心耒阳市的人口经济社会建设。

(三)强化统计法治工作,奋力开创统计事业新局面

坚持法治思维、树牢法治意识、增强法治观念,坚持依法统计,为市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准确的数据支撑。

一是创新普法宣传。继续推动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政府常务会议、市直各部门以及全市统计系统,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等文件精神以及统计法律法规。以统计法进党校为抓手,重点抓好对领导干部的普法宣传。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大众传媒,充分利用“两微一抖”等新媒体宣传平台,全方位、多角度、近距离地展现新时代统计法治工作,别开生面、立体、全面、深入地面向广大统计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传播统计法治好声音,使全社会知悉统计法、敬畏统计法、尊崇统计法、执行统计法。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坚持统计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实地核查与“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有机结合,切实将依法统计贯穿于整个统计工作流程中。进一步全面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严格规范统计调查行为,严格监督检查国家统计调查制度和国家统计标准执行情况。强化统计数据质量管理、监督检查,强化统计工作全员、全领域、全过程质量管控,进一步健全统计信用制度体系,加强统计执法能力,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四)扎实推进全市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围绕夯实基础、建强队伍、提升能力,健全完善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制度体系,持续推动基层基础建设,加强部门统计工作指导和乡镇街道统计办公室建设,组织开展分级、分类培训工作,加强复合型统计人才培养力度。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强化大数据、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手段应用。充分利用部门资料做好基本单位名录库数据更新维护。完善部门统计联系协调机制,依法依规开展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审批和备案,积极推动统计数据共享,进一步拓展优化全市宏观经济基础信息共享库应用。

 

 

 

耒阳市统计局

2020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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